救助活动方案7篇

时间:
tddiction
分享
下载本文

制定活动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天气等不可控因素,以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详细的活动方案的意义在于让组织者在活动中保持冷静,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好文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救助活动方案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救助活动方案7篇

救助活动方案篇1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平安过冬、温暖过年。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黔党办发〔20xx〕10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花溪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民政工作)

副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民政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区就业局局长

区社会救助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办)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部门协作联动,督查、检查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目标

以民政救助管理机构(站点)为平台,以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各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为支点,以背街小巷、路桥涵洞、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露宿街头务工人员为目标,分时段(极寒恶劣天气时全天候)深入开展集中巡查救助,及时为受困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发现工作网络,确保覆盖到所有社区、村寨和所有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点。一是加强街面巡查。区民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冬季天气变化,实时调整完善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确保巡查效果;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街面巡查职责,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地下通道、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巡查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二是整合巡查力量。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网格员认真开展巡查排查,广泛动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三是畅通发现报告和求助渠道。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救助引导标识牌的布局和功能,救助引导标识牌要注明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具体位置等,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前来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区民政、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并迅速妥善处置,并充分利用本地各种公共led显示屏等载体公布救助热线,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变化特点,认真分析往年寒冬季节人口流动特点和救助服务经验,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全面提高应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及时妥善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民政部门对发现或接到求助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处置的,要及时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给求助人提供食物、衣物、医疗等帮助,第一时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确保他们不因受冻、挨饿等因素出现意外。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劝说、引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并通知属地民政部门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醉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民政部门或救助管理机构要及时安排救助,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三是坚持加强疫情防控。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毫不松懈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疫苗接种,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守牢“零感染”底线。

(三)强化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一是快速查询身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协调接送返乡回归家庭。二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各乡(镇、街道)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送往贵阳市救助管理站、贵阳市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进行救助,落实安置措施。

(四)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生产、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要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对具有劳动能力和智力条件的人员,要会同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介绍就业等措施;对返乡受助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教育督促其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从源头预防流浪乞讨。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辖区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弃儿童等重点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生活困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当地实际和行动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辖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实时掌握本系统相应部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强化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寒冬救助措施,积极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和寻亲故事,让社会各界知晓救助服务途径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提升工作成效。自20xx年12月1日起,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每周向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2024年1月10日、4月1日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分别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救助活动方案篇2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帮助其安全、顺利度过严冬,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严寒天气较往年来得更早,流浪乞讨人员是最边缘、最脆弱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中办、国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制发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州政府专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各自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本次“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

三、明确救助原则,合理开展工作

一是秉承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是救助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救助对象有自愿求助和放弃救助的自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应提供无偿救助,不得向受助者本人或其家人收取任何费用。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其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求助方式,保存好现场劝导救助影像资料等;二是秉承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在日常救助及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疾病隐患、病情危重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救助或帮助其返乡;三是秉承分类救助、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人员的具体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类型受助人员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动员基层开展排查工作

一是各级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注重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针对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夜间低温时段集中巡查救助,同时做好巡查救助登记,文字记录、视频留存;二是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成立排查队伍、主动报告。要组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等在本辖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大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人,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各县(市)和州救助管理站要将巡查排查工作广泛告知并动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救助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

(二)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和广度,及时储备救助物资

一是各县(市)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的巡查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对车站、广场、商场、居民楼道、桥梁涵洞、超市、银行、烂尾楼、废弃厂房、农村柴草堆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遇到恶劣极端天气,要增加巡查救助的频率和覆盖范围,实行全天候巡查救助,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二是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巡查制度,民政救助必须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救助站能够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救助车辆能够24小时外出救助求助人员,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不延误任何一个救助服务。州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外省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三是在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四是各县(市)财政部门要保障救助资金按时及时拨付,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冬季御寒物资储备工作,要整合救灾物资储备资源,对寒冬救助对象急需用的毛毯、棉衣、棉被、食品、药品等救助物质采购储备充足,以确保满足站内和街头流动救助服务需求。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成立调研组在“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期间不定期对各县(市)物资储备、发放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暗访。

(三)制定详细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各地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特殊、人员流动性大、重要时间节点多等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加大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强化发现与处置衔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县(市)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设立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等,明确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沟通配合衔接顺畅。对社会各界提供的线索,救助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救助站要及时联系指导求助人员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实施应急救助,快速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困难。三是及时妥善处置特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救助管理站要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医疗机构要第一 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救助管理站要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管理,配合医院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站内管理和站外托养

一是各 县(市)要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二是规范站内管理。各县(市)要结合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近期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救助管理机构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部门衔接、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按照照料服务达标专项行动要求,在站救助人员严格根据男女、成年人、未成年人、健康状况等实行分区居住,提供必要安全的食宿、卫浴、取暖、无障碍设施等相应的生活照料和便利条件,确保其安全过冬。三是严格托养监管。对于发现凝似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立精神卫生机构,对在站外托养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办养老机构并按照“谁送托、谁负责”原则严格加强监管,每半月对托养机构照料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探视托养人员,跟踪掌握托养对象生活状况,监督检查托养机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一是快速查询身份。各县(市)要按照“大爱寻亲.温暖回家”行动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二是及时开展寻亲服务。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及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和黔东南日报、今日头条等各类媒体发布寻亲公告,随时更新完善公布受助人员基本信息,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 数据进行比对,加强省、州、县联动寻亲工作,提高寻亲成功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重返家庭。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长期接触、交流,采集有效信息,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继续做好滞留人员身份查询工作。三是妥善进行安置。各县(市)民政局要按照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要求,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强向当地政府汇报请示,按照程序拟定安置方案报送同级政府予以安置。公安部门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六)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各县(市)要结合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本地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落实责任人加强管理。要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加强教育引导,综合施策,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扶措施。二是各县(市)民政局要将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要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建立多层次源头预防帮扶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接得回、留得下、过得好。

五、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协同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协同,形成“寒冬送温暖”行动有效开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市)民政局要切实履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调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排忧解难;要督促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全面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救助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做好求助人员接待、安检、生活照料、管理服务、身份甄别、接送返乡等工作。各县(市)政法委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贵州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县(市)公安、城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职责。各县(市)卫健部门要组织疾控部门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应急救治。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消防救援部门要指导民政部门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各县(市)要充分压实街道(乡镇)、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及时排查发现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六、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精心制定“寒冬送温暖”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的县(市),必须于12月底前筹划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接。各县(市)要及时掌握当地“寒冬送温暖” 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县(市)专项救助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州联席会议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行调研检查,检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寒冬救助物资储备及发放情况。各县(市)于20xx年12月2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方案;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情况;20xx年2月1日、4月1日前分别将“寒冬送温暖”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州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救助活动方案篇3

早部署 快行动

11月3日晚,在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街彩虹桥一带,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鞠明远发现一名老人沿路乞讨,立即上前了解情况。

鞠明远耐心向老人讲解政策,多次劝导其前往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但老人仍不愿意主动求助。按照“自愿求助”基本原则,鞠明远只好为老人留下防疫包、卫生包及暖胃包等物资,并留下救助联系卡,叮嘱老人随时可以拨打电话求助。

就在当天,潍坊市正式启动了2024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潍坊市民政局于10月31日印发《2024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进一步分析研判,掌握了流浪人员乞讨人员容易出现的地点等基本情况。

陕西省渭南市救助管理站着眼于“早”部署,成立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谋划专项救助行动的工作重点及职责分工;及时补充采购受助人员衣物、站外救助所需的棉衣、棉被、食品等,确保后勤保障充足。10月31日上午,渭南市救助管理站召开“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动员大会,11月1日下午,举办专项救助行动启动仪式,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

“全站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努力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清晰、保障有力,让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渭南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吴超表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民政局要求,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街头救助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带班人员、专职司机、专职记录员以及各小组成员;制定实施方案,提前增加棉被、棉衣棉裤、食物、口罩等物资储备;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救助工作。

记者了解到,北京、吉林、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级民政部门目前已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并就开展好专项救助行动提出要求,做了部署。

抓重点 强服务

“突出重点时段,在夜间、降温时段、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加大巡查频次。突出重点场所,对车站码头、繁华街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的地段加大巡查力度。突出重点人群,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加大救助保障力度,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对不愿来站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衣物、保暖用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在民政部举行的2024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介绍,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民政部要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突出三个重点做好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各地在专项救助行动中,重点抓好要求的落实。

在前期摸排基础上,潍坊市在市城区容易出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地点,划定自怡园、十笏园、火车站、汽车站等8个重点区域,对区域内的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城乡接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和可能露宿场所进行排查,聚焦流浪乞讨人员和易走失人员等困难群体。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立即劝导其到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求助,对不接受救助的人员,及时发放救助物资及救助联系卡。

渭南市救助管理站在制定专项救助行动方案时,专门增加了“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

吴超介绍,通过定点、定岗、定人、定责,建立“点、线、面”三位一体巡查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和交接班制度,如遇极端天气或重要节假日,将延长巡查时间、加大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同时,主动配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优化简化流程,打造出一条便捷高效的救助绿色通道,对发现报告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确保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在市区范围内形成“30分钟救助圈”,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口罩、棉衣、棉鞋、棉被等防疫、救助物资已提前备足;对救助宿舍所有床铺添加棉垫,更换了干净的床单被罩。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的同时,渭南市救助管理站提升站内服务,让受助对象吃饱穿暖,生活安然有序。

广动员 齐参与

“若您路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或未成年人露宿街头时,请您驻足留意,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市救助管理站热线求助,也可引导、护送他们到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11月3日,陕西省韩城市救助管理站发布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倡议广大市民共同行动起来,及时提供线索,伸出援手,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燃眉之急,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各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织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网。

渭南市救助管理站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与《渭南日报》、渭南广播电视台通力合作,图文并茂宣传救助政策。街面巡查期间,组织救助干部职工统一着装,在街头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救助工作宣传手册、救助引导卡、救助温暖包等宣传物品,现场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同时,引导鼓励环卫工人、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潍坊市新时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的社工和志愿者积极参与专项救助行动。11月3日晚,共有24名志愿者参与街面巡查。

潍坊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主任杨磊介绍,近年来,中心积极发挥社工、志愿者资源优势,实施“同心相助 爱满鸢都”救助服务项目,不断挖掘救助对象潜能,恢复其社会功能,帮助他们尽早摆脱流浪的困境,更好更快地融入家庭和社会。

救助活动方案篇4

为进一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有效做好严寒天气下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全面开展“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安全有效的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严寒中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结合“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持续到2月下旬)的开展,区民政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镇办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公安、卫计、城管等部门共同开展街面巡查、排查,全面覆盖废弃拆迁房屋、废弃施工工地、工棚、桥梁、涵洞、车站、地下维修管道沟、公园、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积极劝导、引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接受救助。按照“先救助、后甄别”的原则,及时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人员提供生活、返乡等救助,为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提供医疗、安置等救助。对具有行为能力且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抗寒物品和求助方式,并做好工作记录。另外在严寒恶劣天气时,要加强街面排查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有效衔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街面救助管理工作。

(二)加强冬季救助信息传播。通过新闻媒体、公众网络、公益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措施,并向环卫工人、沿街商户、福彩站点以及爱心群众等发放宣传单、倡议书、爱心救助联系卡等宣传资料,帮助群众和求助对象及时获悉求助渠道、求助机构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提供救助线索,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救助氛围。另外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及时介绍冬季救助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三)加强救助点管理。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的作用。开展救助点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严格落实救助区域管理制度,对有暴力倾向和不具备行为能力的救助对象要严加防范,切实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救助业务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开展救助,保全工作记录、救助档案等资料,确保不出任何责任性事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杜集区流浪乞讨人员“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目标任务分解到人,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集全区之力做好“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引导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专项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把“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近期中心工作。

(三)完善工作预案。进一步完善火情、灾情、疫情、突发疾病以及群体闹事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的原则,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性质,按照预案要求快速、高效、稳妥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做好物资筹备。提前做好食品、御寒物品、医疗用品等冬季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确保救助人员基本的生活、饮食、安全有保障。

救助活动方案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开展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及时有效地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等情况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合理安排街面巡查时间,组织力量在深夜、凌晨等重点时间对露宿在街头、桥洞、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集中救助,防止其出现意外。对确实不愿入站受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在救助过程中,要注意视频和录音资料保全,同时派专人盯防,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救助机构内部管理。各地要确保救助经费落实到位,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好工作队伍。要坚守24小时工作制,对求助人员热情接待、及时救助;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要加强医疗救治,畅通定点医院应急救治。

(三)特殊受助人员救助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坚持“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决不能冻死一个”原则,要及时发现并做好救助工作;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员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对于无法核查身份的三无危重病人,加强部门协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请医疗机构提出救治意见并履行程序后予以救助。

(四)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各市、县救助管理站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各类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重大疫情、受助人员精神病发作、突发治安、刑事案件以及求助人员剧增等工作预案,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救助场所正常、安全运转。遇到灾害天气等突发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救助范围,及时对求助的群众提供应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五)落实部门协同保障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利用联席会议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沟通衔接,细化部门职责,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在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基础上,积极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提供保障,有效利用社会力量拓展街面巡查信息渠道,畅通信息员和救助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确保相关部门接到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对遇困群众实施救助。

(六)持续做好“即时救扶”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救助管理机构应通过 “以奖代补”方式对参与救助工作的志愿者、信息员、社区救助服务点、社区社会组织予以补助,鼓励其积极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地)、县(市)按照区域划分确保受助对象接送无缝对接,坚决杜绝丢人、甩人事故。对涉及到外省城市的,指派专人负责接送,确保跨省接送工作快速、安全开展。对省内受助人员要畅通返乡渠道,按照区域救助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安排专人护送返乡,严格交接程序,确保安全。各县级救助管理站对县域范围内受助对象接送负第一责任,各市级救助管理站对所辖区域受助对象接送负监管和兜底保障责任。如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属地责任划分进行严肃追责。

(八)长期安置政策落实落靠。对于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的民政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接送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县级民政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加强回归稳固工作。返乡流浪乞讨人员没有户籍或户籍已被注销的,要协助其解决户籍问题;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保障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监护人涉嫌遗弃未成年人、智障人员、残障人员的,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入地要承担“兜底保障”责任。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救助管理行动,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xx年11月1日至9日,按照开展救助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依托本地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救助管理工作资源和力量、制定集中救助管理工作方案,召开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启动部署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第二阶段:扎实开展。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4月底。加强集中救助管理工作的强度和密度,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期间,进一步加大巡回救助管理力度。与媒体加强联系,报道专项救助行动和相关救助政策,使更多流浪乞讨人员和市民群众了解本次专项救助行动的相关信息,畅通救助渠道。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20xx年4月30日前,各地要对本地区专项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下一步开展好专项救助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并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救助活动方案篇6

根据10月13日贵州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州乞讨救助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县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天气较往年来得早,将给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各县(市、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县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贞丰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全面排查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加强与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

(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

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协警)、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突发疾病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谁送谁结算”的原则,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发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救助管理机构,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妥善进行安置,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和部署,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有效开展“寒冬送温暖”各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及时、迅速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各种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巡查巡检和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时间节点报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统计表和相关工作图片,直至专项行动结束。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汇报后由组长签批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辖区内不出意外。

2.强化值班值守,成员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救助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救助。

县民政局救助电话:xxx

救助活动方案篇7

一、活动主题:

关注山区、关爱青少年;寒冬至、送温暖、捐衣物。

二、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献一片爱心,送一份温暖!用我们的爱心,让我们的行动,让校园充满温暖!在学校生活了一段时间,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已经久放了一些不合身的衣物了。为积极帮扶生活有困难的贵州山区家庭和孩子,使他们度过难关,感受到爱心和温暧;我们想在爱心的11月号召大家献出一份爱心,捐献一些陈旧的衣物,为他们送去一份贴心的温暖。朋友,伸出你爱心之手,也许你的举手之劳能赢得他们无限欢呼与希望!

我们都是平凡人,我们无力去彻底改变他们的处境,我们无力去消除他们的贫穷。但是,作为社会一份子,我们一定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点点公益。

三、活动背景:

天气渐寒,人心向暖。很多同学在寻找换季的衣服穿上,整理衣物的时候,发现许多过时的衣物搁置箱底,久未曾动过,看看多少因款式欠佳、颜色不再鲜亮的衣服永“无出头之日”,却又弃之不舍,严重占用了衣柜的空间。

然而,在一些贫困的地方,贫困的人们正为如何熬过这艰难的日子而叹息。他们有的穿着编织袋做成的马甲,光着脚丫子在雪地里放羊;有的为了让谁穿家中唯一一条没有补丁的裤子出门而烦恼;有的甚至在冬季里一家人蜷在一床破旧的被絮中取暖。那些在刺骨寒风中冻红的面庞,干裂的唇角,长满冻疮的手脚,是否也会触痛您的灵魂……

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无力去彻底改变他们的处境,我们无力去消除他们的贫穷。但是,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我们一定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做点什么。我们可以提供一个让爱心流淌的渠道。

四、活动前言:

1、活动时间:

xx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

2、活动地点:

贵阳市社区、贵州省各大高校、乃至全国

3、募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贵州省各大高校的师生、社会各单位、企业

4、接受衣服单位: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迤那镇团委、贵阳市南明区林海中学

5、具体的受捐对象: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迤那镇各中小学、贵阳市林海中学贫困学生

6、主办单位:任知行公益(草根公益组织)

7、协办单位:

贵州民间助学会

贵州师范大学春晖爱心社

贵州中医学院春晖爱心社

贵州师范学院春晖爱心社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春晖爱心社

贵阳学院自行车协会

贵阳职业护理技术学院春晖爱心社

其他组织暂定

8、赞助商(待定)

五、衣物接收标准:

为了保证给贫困地区的群众捐赠更适宜的衣物,请各位朋友在捐赠衣服之前,注意以下事项:

1、接受范围:

以实用、日常必备衣物为主,包括外套、长裤、t恤(军训服装亦可)。考虑到贫困地区主要缺乏秋冬防寒衣物,提倡捐赠棉衣裤、毛衣、羽绒服、大衣、手套、围巾、帽子、鞋等物资;

2、不接受范围:

内衣裤、裙子、吊带(包括过于个性、性感的衣物)、中短裤、袜、腰带等。

3、检查方法:

检查衣物是否存在破损、发黄、明显污渍等现象,若发现予以退还。检查衣物的纽扣、拉链是否完好,不完好、且不能轻易修订的予以退还。

4、装袋方法:

请尽量把衣物叠好,然后依次按外套、长裤、恤衫、军服等的分类顺序自下而上装袋。并且工作人员将捐赠衣物登记表放在胶袋内(捐赠衣物登记表如附录1)。

六、前期工作准备

1)提前一个星期按规定申请场地,如在各大高校公共空地用于宣传。

2)购买或申请所需物资,如宣传物资和回收的胶袋(详细请见附表2)

3)提前3天向宿管阿姨做好相应有效沟通,争取得到其允许

4)11月20日前安排工作人员到贵阳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取回衣服回收麻袋

5)11月10日前确定参与回收的各高校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和其地址;11月12日通知各高校负责人开会,并且安排具体工作。

宣传工作:

1)制作宣传单张1000份(宣传单见附录4)

2)利用网络发布活动信息(qq群,空间、飞信和微博等)

3)11月1至11月25日在贵阳市各社区和贵阳市各高校宣传并精心募捐

4)通过各高校相关负责人在本校进行宣传,尽量提醒同学们回收时间和提前把需要捐赠的衣服整理好

5)通过项目团所有成员和各高校相关负责人在校宣传。在回收之前尽量多去宿舍走访动员,呼吁大家积极参与

活动安排(11月1到25日为各高校负责人在本校和附近社区宣传和募捐,在此不详细说)

1、11月6——11月25日的活动安排

1)9:15-9:50安排7-10个工作人员到学院搬运帐篷、桌椅、宣传物资等

2)10:00-12:45安排4-5个工作人员接受同学的咨询和现场衣服回收

3)12:45-13:30收拾摊位,把相关物资放到宿舍楼内,并且储放好衣物

4)16:00-18:30安排4-5个工作人员接受同学的咨询和现场衣服回收

5)18:30-20:00安排7-10个工作人员收拾摊位,把相关物资归回仓库,并且把衣服放在储存室

2、11月1——11月25日的活动安排

1)17:15安排在宿舍楼群下的4-6个工作人员集中

2)17:30-20:00接受学生捐赠衣物

3)18:30-21:00可以将衣服运送至各捐赠(助)站储存室,并且储存室安排3-4名工作人员留守,负责接收衣物

4)衣物分类、消毒

5)12月8日从贵阳出发,12月9日捐赠,12月13日返校、

七、后期工作:

1)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必须安排7-10工作人员去对衣服进行分类、清点和记录

2)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按照衣服数量联系捐助站,争取他们派车过来。如果捐助站工作人员安排不了人员,我们将联系车辆运送衣物到捐助站,剩下的衣服送往贵阳学院或者联系各高校负责人让其处理

3)归还所借物资

4)衣服捐出以后,反馈信息给各个广大的捐赠者和所有工作人员

5)活动结束后,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总结、视频制作、图片处理、新闻编辑、网站更新、公布捐赠明细。感谢相关的支持单位、赞助商及广大的捐赠者。

八、注意事项:

1)前期工作要落实到位,包括联系捐助站,运送车辆和申请场地

2)工作人员要准时集合及时到位,各高校负责人要把好请假关,每位工作人员要清楚回收衣服的标准和上门回收时的态度以及行为

3)工作人员要带够麻袋,做好已询问宿舍防止重复打扰

4)设立3到5个机动人员为各个小组提供应急帮助同时也可以为其他学校学生提供上门回收

5)注意保护好已回收衣服防止在回收和运送的过程中造成损坏和玷污

6)尽量安排住在该宿舍楼的工作人员参与该栋楼的回收工作

九、应急方案:

1)假如运送衣服过程中遇到大雨可就近暂时寄存到所在宿舍楼

2)若捐助站不派车过来则我们要安排好备用车辆

3)若摆摊当天下大雨,如无太大影响就按原计划进行,否则就取消定点回收,其他学校同学捐赠的衣服就电话联系提供上门回收

4)若在活动之前无法确定具体工作人员的人数则在活动当天再具体安排具体地点

5)若市捐助站由于仓库满了,无法接受我们的衣物,我们将将把衣物暂存在学校的寝室,近期及时联系其他捐助站接收我们的衣服。

救助活动方案7篇相关文章:

实践活动方案模板7篇

书画活动方案通用7篇

缅怀先烈活动方案7篇

小学秋季开学典礼活动方案7篇

元宵活动方案策划精选7篇

律动活动方案7篇

实践活动方案模板通用7篇

最新珠宝活动方案7篇

运动健康活动方案7篇

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方案7篇

救助活动方案7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
1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