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工作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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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工作报告6篇

2023江西工作报告篇1

去年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__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学习,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审判工作同步协调发展,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与指导,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其中,我院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在去年6月29日召开的全国审判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得到推介,在去年9月1日至30日开展的全国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活动中,我院法警支队作为____唯一迎检单位接受了考核检查,并取得了全国第5名的好成绩。按照省院和市委的要求,现将一年来我的履职情况作简要述职:

一、勤于学习,苦练内功,提高领导水平

中国有句俗话,人不学,要落后。____同志也把“讲学习”放在“三讲”的第一位。党的____大报告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建立学习型社会的目标。一直以来,我都十分清楚学习对人一生的重要意义。为此,我把勤于学习、修炼内功作为工作之余的第一要务,把大力提高自身素质作为新形势下法院领导干部提高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一年来,我和党组一班人极力克服较为突出的工学矛盾,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目标,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自身素质大力提高。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坚定性。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我和党组一班人深刻体会到学好党的理论的紧迫性和必然性,坚持做到“三定一活”。一是定人员。我院专门成立了中心学习组,把参加集中政治学习的人员从党组成员扩大到庭室负责人。二是定时间。院党组规定,理论中心组的成员每月用于进行集中政治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两天,对因事耽误的,事后必须补出来。三是定内容。每次学习前,院党组都要提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和讨论议题,所学内容不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还有领导科学、领导艺术、领导者的思想修养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领导能力。四是形式灵活多样。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力戒空洞的说教,而是通过座谈会、讨论会、交流会、党组成员给全院干警上政治理论教育课等形式,激发党组成员学习政治理论的热情。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根本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原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因此,我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不”:一是“一把手”不搞“一言堂”。院党组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凡院里重大问题都必须提交党组讨论,“一把手”不搞独断专行。二是党组成员对自己的职责不互相推诿。院党组既坚持集体领导,又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在分工的范围内敢于负责,大胆管理,做到院党组向上级党组织负责,分管领导向党组负责。三是不闹无原则的纠纷。党组坚持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不仅我亲自谈,党组成员也互相交谈,这样使个别同志的不正确想法和做法能够及时得到较好的纠正,增强了团结意识。一年来,我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议事程序和内容。坚持和完善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务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审委会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凡是事关全院或全市法院全局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的部署、干部推荐任免、奖惩等事项,都提交班子讨论通过。

二是健全了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在决策前和决策中,我和党组一班人都坚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听取各基层法院的意见。在实施决策中,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完善决策。今年中院在拟制《____市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五年规则(20____-20____)》过程中,党组先后专题开会研究三次,在中院机关召开座谈会7场次向全院干警征求修改意见,并由党组成员带队到各基层法院听取意见。目前正在申报的法官培训学院基建项目,也向中院全体干警征求了意见。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用人制度。认真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本院法官遴选制度,在干部的任用上进一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今年初,通过竞争上岗,补选了中层干部6名,面向基层法院公开遴选法官5名。竞争上岗和法院遴选工作的健康开展,有力地防止和克服了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努力争创一流

从组织上选任我到____中院任职的第一天起,我就反复思考两个问题:组织选任我任中院院长意味着什么?我当选中院院长以后该做些什么?我的体会一是要兢兢业业,勤于做事,二是要准确定位,恰如其分地扮好角色。因此,我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定位,尽职而不越位,干事而不越权,今年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得到发展。我和中院党组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审判职能得到全面发挥,维护了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了刑事犯罪。突出“严打”重点,严厉惩处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抢夺、盗窃等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尤其对姚志宏等60名被告人涉黑案(“5.13”专案)二审公开审判,并依法对该案姚志宏等4名主犯执行死刑,受到了市委及省院的好评。

二是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积极审理好了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切实加强了因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企业破产、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案件的审理。对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我院出台了《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使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加大民商事案件的庭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力度,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克服和化解“执行难”。今年9月起组织了全市百日集中执行活动,效果明显。

三是逐步构建了信访工作大格局。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多渠道处理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摸排的做法,推行了接待工作经常化、接待人员专业化、接待管理动态化、接待服务人文化的信访接待机制。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通过快捷立案、扩大简易程序适用、成立速裁庭等办法畅通群众诉讼渠道,及时有效地化解争端。在今年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上,我院的信访工作受到了市委的表彰和推介。

(二)加强规范化司法管理,大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年来,我和党组一班人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强化质量观念和效率意识,把内部实施规范化管理和外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等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内外联动,大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全面完善管理制度,为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成立了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市两级法院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共修改或制定中院管理制度63项,并突出抓好审判流程和案件质量两个重要管理环节的工作。

审判流程管理方面。在实现将所有案件及审判、执行和相关工作环节均纳入流程管理范围的基础上,加强对庭前证据收集、庭审举证、质证等环节的运作规范,加强开庭至结案全过程的跟踪;实施“三个五个工作日”制度;采用“法院专递”等方式。通过这些措施,规范了全市法院流程管理。通过强化院长责任,实行定期通报及“零报告”制度,今年全市法院杜绝了违法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

案件质量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规则,成立了专门的评查机构;细化了评查标准,实现了对所有案件进行评查;通过《岗位责任制》和建立案件质量台帐、法官政绩档案等制度,实现了案件质量评查与法官业绩考核、晋职晋级相结合。去年1-11月,我院评查案件优良率达到98.83%。去年6月,在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上,我院再次就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介绍了经验。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我和中院党组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的法律性和权威性,深刻领会人大监督与司法工作的互动关系,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在人大监督下依法独立审判的政治原则和司法原则。同时自觉接受政协和其他各方面的监督,将监督作为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我院聘请了包括代表和委员在内的20名法官形象监督员,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并认真整改;专门编印了《法院重大事项通报》,连同《____审判》刊物,定期寄送给代表和委员;组织集中走访代表、委员活动;适时邀请市人大会、市政协领导来院视察工作;今年开展了邀请500名代表、委员旁听100件案件庭审活动,反映良好。由于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强、工作成效明显,我院将在省委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三)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基层建设进展明显

二是全面规划了基层建设。我和党组以省委召开全省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会议为契机,大力推进基层建设。一方面,积极主动争取市委支持,切实解决了一些制约基层建设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按照省院提出的“七化”目标,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了《基层建设五年(20____-201__)规划》。从而将加强基层法院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现规划已经市委批转印发各基层法院执行。今年来,绥宁县人民法院再次被评为全省“五好法院”;全市有3个人民法庭荣获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优秀人民法庭称号。

三、率先垂范,廉洁自律,树立良好院风

领导的示范作用对一个单位的工作至关重要。因此,我和党组时时从公正执法、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三个方面入手,以“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我为镜”为原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从而为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带头公正执法。人民法院掌握着国家的审判大权,必须严肃执法才能完成好自己的神圣使命。我逢会必讲:任何一个院领导都不准给办案人员乱打招呼、定调子,划框框,不仅如此,还要主动为办案人员排除干扰,以便公正执法。

(二)带头廉洁自律。“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班子起到了表率作用,抓廉洁才有说服力。因此,我和党组在抓班子廉政建设上始终不放松。首先是积极培养廉洁执法意识。年初议廉,平时督廉,年终评廉。教育班子成员自觉抵御金钱和物质的引诱,确保做到金钱面前不伸手,物质引诱不动心,生活方面不特殊,纪律面前严要求。同时,院长和干警之间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推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制度。报请市委批准,颁布了《____市法院系统廉政和公正执法基金奖励办法》,统一了全市法院廉政基金制度。

(三)带头遵守规章制度。我院制定了一套严密的规章制度,工作中,院党组成员都能遵章守纪,自觉接受各种纪律的约束。全院干警也自觉以党组为榜样,严格要求自己。今年以来,全院干警没有一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在社会上树立起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回顾201__年工作,总体上取得了不少成绩,基本上做到了尽职尽责。但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法院的新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个人也还存在学习深度不够,领导方法和艺术尚需改进等问题和不足。今后,我将进一步努力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以党的事业为重,以工作为重,淡泊名利,在党的____大和____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继续努力工作!

2023江西工作报告篇2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其中,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 480件768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

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

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

将17313名老赖纳入最高法失信黑名单

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 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

重点组织实施刑案速裁等5项改革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0.6%,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33.3%。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4.5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18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5598份,其中长沙中院14244份。

切实加强法院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培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2558 人次。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全面开通举报网站。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取消对基层法院考核排名。自觉接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215件,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0件,民事抗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展望

20xx年

罗衡宁在报告中说,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xx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通过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在个案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委的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务。建立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机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

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

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继续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度实施非法干预记录与曝光惩戒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023江西工作报告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审判执行工作。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15331件,审(执)结203163件,同比分别上升12.07%和9.2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03%;省法院受理案件3328件,同比上升7.32%,审(执)结2985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51%。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刑事案件20xx4件,同比上升20.13%,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5201件,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案件915件,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17件。尊重保障人权,恪守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充分运用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4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格死刑案件证明标准,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位居全国高院前列。加强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结案件129642件,标的110.55亿元。审结民事案件74477件,依法化解矛盾、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审结商事案件54997件,标的84.53亿元;主动加强司法应对,与省政府金融办、省银监局召开15家金融机构参加的座谈会,通报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对防范金融风险提出司法建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案件168件,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介了甘肃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经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880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34件,裁定准予执行1366件。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着力解决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047件,决定提起再审135件。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五个一律审理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555件。省法院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公示率和职务、涉黑、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公开开庭率均达到100%。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6件,决定赔偿金额40.08万元,省法院在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加强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43842件,执结39759件,到位金额38.06亿元;积极开展执行专项活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提前3个月完成任务,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扬;召开全省第五次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与25家协作单位共同签署《共筑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参与发布甘肃省诚信红黑榜,将2334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 黑名单;建成 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7万余条,冻结资金6亿元。

二、司法为民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建成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于一网的甘肃法院司法公开网,向社会公众公开10类70余项信息,向案件当事人公开4类100余项审判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提前2年建成。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推行庭审网络直播,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推行远程视频立案、开庭、接访,全省107个法院设置了远程视频接访室。在甘肃法院网设立院长信箱、给大法官留言栏目,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全省法院缓、减、免诉讼费522.11万元,省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98万元。进一步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维权岗113个,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机构5个、未成年人合议庭57个,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执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双联工作。为永靖县关山乡联系点协调落实项目21个、项目资金1584万元,争取社会力量给358名贫困学生发放救助金43.97万元,帮助群众建立百合销售网店,先后组织359名干警驻村蹲点总计5385天。积极发挥组长单位牵头作用,协调9个省直帮扶单位为永靖县落实项目59个,项目资金7675万元。

三、司法改革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及最高人民法院改革部署,报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9项改革方案,大部分改革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全面推开。除兰州市外,其他地区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被告所在地以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展集中管辖其他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试点工作。办案责任制改革顺利启动。制定指导性意见,在试点法院建立新型合议庭办案机制,在人民法庭推行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错案责任追究制得以健全落实。完善错案责任追究的规定,把8类案件纳入错案范围,明确认定程序、责任主体、责任追究方式,健全违法审判的制度红线。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新增人民陪审员2197人,总数达到4045人,提前完成倍增计划,组织培训4791人(次),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26000余件;联合制定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经费管理办法,规范选任、培训、参审、考核工作,落实办案补助和培训费用。涉诉信访改革稳步推进。制定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程序规定,统一终结原则、范围、程序,确保终结案件办理质量。协调成立兰州民声法律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的新机制。双语法官培养培训机制更加完善。联合制定进一步加强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政法干警双语培训工作意见,协调内蒙古、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建立汉蒙、汉哈双语人才省际合作培养机制,编写《宪法教程》等藏汉双语教材10部,填补了藏汉双语法律培训教材的空白;举办培训班22期,培训干警2200余人(次)。《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媒体先后刊登了甘肃双语法官培养培训的主要做法。

四、信息化建设工作。建成覆盖全省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及282个科技法庭、46套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成互为备份、连接全省法院的高速信息专网。省法院建成数据汇集平台和审判信息、执行指挥、综合集控、新闻发布等一个平台、四大中心,实现了案件管理信息化、司法公开和司法评估、拍卖网络化、立案庭审数字化、执行信访远程化、办公流转无纸化、楼宇管控智能化,远程立案、远程庭审、远程执行、远程信访成为法院工作方式新常态。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最高人民法院在兰州召开了全国法院第二次信息化工作会议,总结推广甘肃法院信息化建设经验。广东、天津等11个省、市、自治区法院、60多个省直单位和高校约20xx余人来省法院观摩考察。

五、队伍建设工作。全省法院有57个集体、10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院敦煌市人民法院、漳县人民法院和全国最美基层法官、20xx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才让旺杰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省法院班子连续6年被省委评为优秀班子。着力加强教育培训,培训干警3803人(次),建成藏书3万册的实体图书馆和拥有电子书籍10万册、司法数据70万条的网络图书馆、阅览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省法院建成了法院文化长廊,被命名为全省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集中整治六难三案,对56个中、基层法院、84个人民法庭开展了明查暗访,实名通报典型问题35起,白银市中级法院被树立为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典型;查处违纪违法人员58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等制度,推行一案双查,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司法廉洁。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及困难,如有的案件质量效率不高、裁判效果不好;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案件数量以年均10.06%的速度持续增长,今年突破21万件,与20xx年相比,案件总量翻了一番,办案压力不断加大;一线法官职业保障始终未能有效解决,人员流失、法官断层问题更加突出;直属法院、新成立法院人员编制不足,内设机构不健全;两庭建设负债沉重,自我化解难度很大。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克服,积极改进。

20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服从服务法治甘肃建设这一中心,时时强化党的意识、司法为民意识,牢牢抓好公正司法实践、司法改革推进、干部队伍锻造、基层基础夯实四个重点,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努力当好群众权益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律天平的秉持者,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良好法治环境。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讲定力、守规矩,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全力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省大局,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平安建设大局的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民事、商事、知识产权纠纷,依法做好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切实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拓展司法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健全完善特困群体司法救助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大力推进反规避执行和反消极执行,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围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三个关键环节,深化研究、完善方案,抓紧启动和推动一批新的改革事项,着力解决好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五)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职业道德塑造与职业能力提升两手抓,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法官准入条件,完善逐级遴选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六难三案,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2023江西工作报告篇4

(一)多措并举扩大投资促进消费。

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的基础作用,通过投资拉动、项目带动、消费促动,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努力稳定投资增长。紧紧抓住国家扩投资、稳增长的机遇,积极对接国家七大工程包,大力实施交通、能源、粮食水利、产业升级、健康养老、生态环保、信息电网、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等八大类重大工程,其中大中型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1万亿元,今年完成投资3000亿元。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对竞争性领域的产业,政府由支持具体项目改为设立投资基金。大力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选择若干示范项目开展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完善公共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通过政府给予投资补助、设立基金、担保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工程,提高社会资本对投资增长的贡献率。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抓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铁路方面,争取开工建设赣深客专、合安九客专、皖赣铁路扩能等项目,续建昌吉赣客专、武九客专、九景衢铁路、蒙华煤运通道等项目,建成合福客专、赣龙铁路扩能项目,力争铁路营运里程突破4000公里;积极推进鹰梅、吉永泉、渝长厦等铁路项目前期工作。高速公路方面,开工建设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续建宁都至定南等12条高速公路,建成南昌至上栗等7条高速公路,力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航空方面,开工建设赣州黄金机场改扩建、井冈山机场二期扩建、南昌青云谱机场迁建项目,建成上饶三清山机场。航运方面,开工建设新干航电枢纽工程、南昌樵舍货运码头等项目,建成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一期工程。能源方面,力争开工建设分宜电厂等火电机组,推进神华九江电厂建设,建成安源电厂扩建项目、抚州电厂一号机组,新增统调电力装机容量232万千瓦;开工建设中石化新粤浙天然气管道,建成中石油西三线东段天然气管道;加快特高压入赣工程前期工作。水利方面,开工建设廖坊灌区二期、四方井水库、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浯溪口等水利工程建设,建成峡江、伦潭水利枢纽等项目。积极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立项,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力争年度投资1100亿元以上。通过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既为当前稳定增长提供动力,更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积极拓展居民消费。充分挖掘消费潜力,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重点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等六大领域消费工程。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养老健康服务,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业公益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养老健康家政消费。推进上饶、鹰潭、新余等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宽带中国·光网城市、宽带乡村江西工程建设,促进电商、网购、快递等融合发展,努力扩大信息消费。创新旅游发展业态,发展假日旅游经济,促进旅游休闲消费。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有效扩大住房消费。开展led照明等节能产品专项推广活动,加大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推广扶持力度,促进绿色节能消费。积极发展民办教育,鼓励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学校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有效提升教育文化体育消费。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工资制度,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并建立正常调整机制。通过增加收入、完善政策、改善环境,让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二)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

抓住关键问题,完善改革措施,以政府自我革命带动重点领域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改革新红利转化为发展新动能。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对投资、创新创业、生产经营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再取消和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大幅减少前置审批。深入推进三单一网改革,基本完成省市县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工作,加快建设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实现所有事项全流程、并联式网上公开审批,切实做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公民企业法无禁止皆可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步伐,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模式,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深化市场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清理和废除各种不合理优惠政策和规定。减少工商登记前置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着力改善营商环境。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完成设区市和县级市阶梯水价改革,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模式,组建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和使用管理。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成省直部门所属企业脱钩移交工作。抓好江铜、新钢、省盐业集团等改革试点,加快江钨集团、江中集团等战略重组,推进省招标集团、中江国际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省能源集团、建材集团公司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部门预算体系,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公开预决算。清理、规范、整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大力压缩财政专项资金的规模和种类。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设立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清理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健全综合治税体系。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推进省农村信用社改革,新设20家以上村镇银行。重组省金融控股集团,组建省再担保公司和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争取筹建民营银行,力争省级法人银行江西银行上半年正式挂牌。加快全省金融商务区和金融产业服务园区建设。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争取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尽快开业。大力推进险资入赣。力争新增贷款2500亿元,企业直接融资700亿元。

(三)着力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坚持把对接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与实施我省区域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增长极,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升级。

对接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抓住国家推进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研究制定对接融入国家战略的实施意见。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长江深水航运和赣江、信江高等级航道建设,统筹推进各类交通设施建设和多式联运,构建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着力发展临港型先进制造业,打造承接沿江沿海产业转移的重要集聚区;积极参与长江大通关体制建设,提高通关效率。携手湘鄂两省推进交通互联互通、产业协作配套、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接汉新欧、渝新欧等中欧国际铁路班列,扩大我省至宁波、厦门、深圳铁海联运,拓展连接一带一路陆运和海运通道。组织实施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专项计划,拓展与沿线国家的开放合作。

深入实施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全面加快昌九一体化进程。研究设立昌九一体化发展基金。加快福银高速昌九段四改八工程、昌九大道建设,实施九江港、南昌港提升工程。推进金融、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同城化,促进科教文体资源共享和生态环境共治共建。推动昌九产业互补对接,协调推进两市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南昌临空经济区、共青先导区建设,争取设立南昌、九江综合保税区。研究制定昌九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积极争取国家批复设立昌九新区。加快苏区振兴发展。基本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电网、农村薄弱学校校舍改造等民生任务,积极推动赣州综合保税区、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吉泰走廊四化协调发展示范区等产业承接平台建设。促进赣东赣西两翼齐飞。编制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赣西经济转型升级规划,加快信江河谷经济带和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建设,支持赣西城市快速干道建设和客运服务一体化。支持抚州加快融入南昌、对接海西,建设向莆经济带。通过深入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产业布局合理、城镇协调发展、开放活力增强的经济增长板块。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完善县域城镇布局,引导人口有序集聚和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支持有条件的县城、中心镇发展为中小城市。实施工业园区提升计划,加快培育重点支柱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深化省直管县改革,建立完善县级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新机制,进一步扩大县、乡两级经济管理权限。鼓励支持各县发挥优势、加快发展,营造比学赶超、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

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社保、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配套政策。对已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力争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制定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试点,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支持鹰潭、樟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加强古建筑、古遗迹、古街区保护。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积极运用政府发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等工具,建立透明规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融资机制。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实施网格化、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通过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让城市更具特色、更有活力。

(四)以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靠创新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引领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不断强化创新支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坚持以企业为主导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产业化项目,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新组建10个科技协同创新体、1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力争新增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50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通过设立和完善种子基金、技术市场等方式,重点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融资,鼓励社会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科技担保业务。扩大省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力争国家支持新设立1-2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出台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以创新成果推动产业升级。深入推进质量兴省战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完善激励人才、保护创新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积极性。

推动工业发展升级。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发展航空、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抓好飞机制造、智能装备、节能汽车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积极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推动有色、石化、钢铁、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升级,重点在铜精深加工、有机硅、粉末冶金等领域培育一批高端产品、高端品牌。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特色产业,重点推动钨和稀土、锂电等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发挥工业园区的载体作用,完善与产业集群相配套的金融、物流、市场服务体系,支持建设研发设计、电子商务、专业市场等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配套完善、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重点产业集群,力争全省百亿元以上产业集群突破40个,重点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万亿元,新增光伏、钨和稀土两个过千亿元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工业信息化水平。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100个省级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培育一批过百亿元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和服务业集聚区,促进服务业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旅游强省建设,加大江西风景独好旅游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旅游县(市、区)开展旅游综合试点改革,推动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快速增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南昌、赣州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打造一批特色电商产业集聚区,搭建中小电商孵化器平台,力争电子商务交易额新增1000亿元以上。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一批重点示范物流园区和物流港,鼓励制造业企业与第三方物流深度合作、联动发展,实施城市配送试点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区域物流信息平台,推动物流业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

(五)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

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按照稳粮增收、调整转型、提质增效、改革创新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切实抓好粮食生产,严格保护耕地,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总产基本稳定。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发展草地畜牧业、特色果业、特色水产、设施蔬菜、茶叶、油茶、花卉苗木等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种养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培育新型农业业态。深入实施百县百园工程,重点打造高标准、高水平、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扶持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农业产业集群,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创新农产品流通业态,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多渠道增收致富。

打响生态农业品牌。实施以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为主题的农业品牌发展战略,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进一步提升优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壮大绿色食品产业规模。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水平,努力把江西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抓好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农垦改革发展。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完善农业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创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方式,引导城市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全域规划、镇村联动、集中整治,抓好新一轮新农村建设。严格镇村建设管理,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深入开展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行动,积极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模式,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试点,推广使用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乡村风景林建设。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10000公里,启动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全面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让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六)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坚定不移实施大开放战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

着力推进招大引强。启动实施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三年攻坚计划,瞄准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和国内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利用全国工商联在我省召开执委会的契机,举办全国知名民企助推江西发展升级大会,着力引进一批知名民企。精心组织赣港赣台经贸合作、央企入赣等重大招商活动,开展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专题推介活动。出台鼓励赣商回乡投资的政策措施,实施赣商回归工程。健全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跟踪督导落实机制,确保招商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决不让招商项目成为一纸空文。

提高对外贸易水平。积极开拓国际贸易,稳定传统市场,开发新兴市场。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营销网络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进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加大外贸发展基金对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奖励支持力度,引导企业优化出口结构。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及能源资源的进口。

拓宽对外投资合作领域。完善走出去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推进机制,推进建筑业、农业、矿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等五大行业走出去,鼓励光伏、水泥、钢铁等行业在国外投资办厂。加快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优化劳务输出结构,扩大外派劳务规模。提升对外经济合作水平,努力在国际市场打响江西品牌、扩大江西影响。

加强开放平台建设。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的对接合作,推进赣浙开放合作区、赣闽开放合作示范区、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三南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示范地等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与周边省份合作水平。加快江西航空公司组建,加密重点国际(地区)航线航班,争取开通南昌至韩国等定期直航。改造提升南昌、赣州、吉安铁路口岸作业区,开工建设抚州铁路口岸作业区。通过加强开放平台建设,为全面扩大开放提供支撑。

(七)统筹抓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按照国家对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定位、基本原则,着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保护和建设好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巩固提升生态优势。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净空、净水、净土行动。在所有设区市开展pm2.5监测,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工业废气和扬尘污染治理。加大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水生态保护力度,加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监管重点污染源。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整治,抓好土壤重金属污染和矿山治理修复。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完成植树造林210万亩以上,加强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

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扩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清洁化园区试点范围,推进一批企业节水技改和农业节水灌溉项目。加大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力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抓好重点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提升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水平。加快开发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朝阳产业。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研究出台生态红线内的管制措施。完善市县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权重。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积极推进赣江源、抚河源、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完善五河流域边界水污染指标监测控制体系。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特许经营试点,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各类节能环保产品。建立省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推进碳汇造林和碳减排指标有偿使用交易。努力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模式,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江西样板。

(八)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民生优先、民生为重,筹集财政性资金1000亿元,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努力扩大就业。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启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研究设立大学生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亿元,重点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制定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45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240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月人均标准提高到305元。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生活补助标准。实施以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老年人长期照护计划。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寄宿、托管及校外文体活动等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建立特别救助制度,使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

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推进保障房由中心城区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布点,加大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力度,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23万套,其中改造各类棚户区16.3万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6.7万套。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深山库区移民等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进行改造,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让更多困难群众住得安全、住得舒心。

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建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提高扶贫实效。深入推进罗霄山片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少数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完成深山库区扶贫移民搬迁10万人、贫困自然村点整治3000个,力争全年减贫60万人,让更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九)协调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切实加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教育发展水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逐步推开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开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提升高等教育水平。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一个孩子都有公平的发展机会。

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实施送戏下乡、农家书屋、农村电影免费放映,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繁荣赣鄱文化,讲好江西故事。开工建设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省科技馆、省老年大学等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文化与科技、文化与休闲、文化与生态、文化与旅游、文化与电商融合等新型业态,支持一批文化创意园区建设,组建省广电传媒集团、省文化演艺发展集团,努力打造文艺精品,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加快卫生体育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第三批57个县(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双向互通。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对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实施免费救治。优化整合计划生育利导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快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紧紧围绕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实行诉访分离,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机制,依靠法治、依靠基层、依靠群众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平安江西建设,加快天网、地网工程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和互联网管理。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加大社区建设投入,提升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倡导互助关爱精神,推动公共慈善事业发展。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信用信息平台和动态数据库,依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深化征兵工作改革,扎实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2023江西工作报告篇5

(一)服务大局成效显著

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1.能动司法,服务大??

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先后出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省“十二五”规划、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等工作意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提供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开展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房地产纠纷多发等专题调研,加强司法应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司法建议4487条。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建立健全与国资委、金融监管机构、工商联、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与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沟通机制,主动提供法律服务。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围绕应对金融危机和促进经济转型,依法审理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各类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赛维公司与德国q-cells公司供货合同纠纷、与韩国重工保证合同纠纷等一批重大案件。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以生态保护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提供司法服务,全力保障国家级重大战略决策实施。围绕深化国企改革部署,依法审理执行华意电器总公司破产重组、省电子集团与江西信达资产公司债务纠纷等企业破产、改制案件434件,支持全省国企改革。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审理土地征收流转、房屋拆迁等领域的纠纷案件,促进全省城镇化建设。

3.依托审判,参与管理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大力推行少年法庭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报告、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举措,切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65019件,建立健全老病残犯减刑假释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扎实开展“网事审判庭”试点工作,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及时评估排查社会稳定风险,组织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6571场次,深入推进综治防控体系建设。

(二)审判职能充分发挥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97727件,上升8.4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14714人,上升7.56%。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案件8571件15163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禁毒、打拐等专项行动,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91件774人,涉毒品犯罪案件3643件5045人,拐卖儿童犯罪案件125件247人,刘世波等称霸一方、民愤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受到严惩,该案4名主犯被判处死刑。

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共审结此类案件858件1105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835件5460人,判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90人,吴志明、汤成奇等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惩处。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严格裁判标准,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多年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做到不枉不纵。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3名被告人无罪。

2.妥善审理民商纠纷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17291件,上升4.01%;标的额607.39亿元。

更加注重促进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97036件,制裁违约欺诈,打击虚假诉讼,促进诚实守信,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审结融资、证券、保险、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5524件,防范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9663件,保护合法利息收入,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和房地产纠纷案件17970件,维护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61718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职工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1666件,道路交通、医疗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9138件,维护弱势群体切身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996件,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更加注重促进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年主题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依法审理“景德镇”等驰名商标案件,审结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域名、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1634件。

更加注重促进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92件。规范涉外司法协助工作,加强与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与福建、浙江、广东三省法院签署涉台司法事务合作协议,提高涉外司法审判水平。

3.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9496件,上升12.05%;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4358件。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依法维持行政行为1509件,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739件。加大案件协调力度,妥善化解群体性行政争议,防止矛盾激化,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44.36%。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6件,决定赔偿金额125万余元。

4.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全省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213952件,标的额329.96亿元。

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共清理执结案件9267件。不断创新执行举措,依法对9338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的5010人予以司法拘留,235人追究刑事责任,有力维护了生效裁判权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与金融、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查询机制,形成缓解“执行难”的工作合力。

(三)为民措施有效落实

不断强化群众观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新机制。

1.着力深化诉讼服务

深入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六统一”,完善导诉、立案、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恢复边远地区人民法庭设置,在案件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保、旅游纠纷等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判,推行网上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讼累。各级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78115次。

2.着力畅通救济渠道

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为残疾人、下岗工人、农民工等困难弱势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24657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021万余元。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全省法院建立各项救助基金3569万余元,为3683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4935万余元。

3.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实行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2012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4.01%,比2007年上升16.98个百分点。积极参与“三调联动”,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建立健全司法协理机制,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全省17475名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工作103882人次。

4.着力做好信访工作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依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全省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28501件,接待来访85511人次,涉诉信访总量实现了逐年下降。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等专项活动,坚持领导包案、预约接访、分级约谈、带案下访,落实信访责任制,清理并化解信访积案3787件。

(四)司法改革稳步推进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科学的机制保障。

1.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实施细则,细化量刑标准,严格量刑程序,确保量刑公开公正,共审结十五种犯罪试行案件32164件48545人。积极开展小额速裁、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等工作,实现简案快审。全省法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28285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64.12%。实行诉访分离,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5129件。认真做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准备。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2.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案件评查和未结案件清理等活动,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强化审判委员会、院长和庭长的层级监督职责,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网络侵权、破产等审判难点问题,出台审判指导意见301个,发布参考性案例639个,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强化审级监督,严把二审、再审审查关,审结二审案件56538件,再审案件2275件。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办案流程实行节点监督,对审判质效实行动态分析、定期通报,强化审限管理,促进均衡结案。

3.健全考核管理制度

省高院制定实施《江西法院五年发展规划》,按照“以管理促公正、向管理要效率”的要求,将考核作为管理的中心环节,把岗位目标考核与法官审判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质效考核管理体系,各项审判工作依托科学管理得到扎实推进。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44%,上诉率、再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低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

(五)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指引,以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法官教法官、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推行新进人员到基层和立案信访窗口锻炼等做法,不断提升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全省法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38期,培训47352人,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77.76%,比2007年上升14.09个百分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法官遴选常规化、竞争上岗制度化,全省法院公开遴选法官246人,764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晋升领导职务。

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整治,建立健全廉政监察员、廉政谈心、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加大对审判、执行、司法拍卖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诉讼收费和经费管理专项检查,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全省法院共查处74件76人。

4.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先进典型巡回宣讲,评选表彰全省首届“十佳法官”,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展现奋发向上、文明和谐的精神风貌。五年来,全省法院有113个集体、115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9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优秀法院,22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或审判业务专家。省高院机关和寻乌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六)基层基础全面加强

加强监督指导,加大保障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工作水平。

1.加大基层指导力度

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指导,开展司法巡查,组织院长专题研讨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法院班子领导能力。积极协助党委做好中、基层法院班子换届工作,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换届后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本科以上学历由82%提升到99%。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针对基层法院审判纪律、庭审作风、司法礼仪等方面问题,开展“作风效能年”活动,促进基层法院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全省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63757件,占全省结案总数的91.31%。

2.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为中、基层法院增加1400多个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招录1414名通过司法考试的优秀法律人才,为38个国家贫困县定向招录101名干警,有效缓解了基层法官紧缺的问题。落实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部署,积极争取支持,全省法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12年比2007年增加了22950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了8654万余元,同级财政安排经费增加19286万余元,基层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规范经费管理,认真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制定基层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加大物质保障力度,不断改善基层办案条件。

3.加快基础建设步伐

大力推进“两庭”建设,全省新建27个法院审判大楼、200个人民法庭,有32个审判大楼、38个人民法庭在建中。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全省法院三级专网,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和远程立案、庭审直播、视频提讯试点等信息化应用,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显著提升。全省法院建成数字化法庭290个,对外网站全部建成。

(七)接受监督自觉主动

全面强化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1.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严格执行法院工作报告制度,主动向省人大及其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审判职能履行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全省法院执行、涉农审判、人民陪审员、量刑规范化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工作的专题审议,主动邀请代表对立案信访、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进行专项视察。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248件,省高院办理73件,办理工作获得省人大表彰。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拓宽联络渠道。全省法院共走访人大代表13648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21457人次。

2.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定期向省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094件,省高院办理44件;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2635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全省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229次,办理抗诉案件1092件。健全司法监督员制度,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

3.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

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17560件。推进审判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全省有7个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有72个法院开展了裁判文书上网、79个法院推行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22666人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在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发展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只有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大局开展法院工作,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好地履行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重大政治、法治和社会责任。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肯定。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只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动科学发展。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才能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注入生机与活力。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管好队伍,切实增强司法能力。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第六,必须始终坚持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只有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才能不断增强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持续增长,涉诉信访问题突出,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法官办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二是有的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司法作风、司法水平有待改进;三是个别法官司法不公甚至徇私枉法,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四是基层法院面临人才流失、“两庭”建设负债等突出问题,物质经费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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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工作报告篇6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全省改革发展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服务全省发展战略。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出台审判指导意见,推出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加强司法应对,提出司法建议916条。建立完善与金融办、国资委、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延伸司法服务。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审理改革领域相关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结涉及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2896件,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审结相关案件759件,推动农村改革稳步发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妥善化解中冶、京冶与萍钢标的额5亿余元的环保合同纠纷,审结涉资源环境案件1365件,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贯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西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帮教未成年罪犯1172人;积极参与对非监禁犯和假释犯的社区矫正;依法惩治利用网络盗窃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结案257539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结案1813件。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392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6564人,分别上升7.37%和1.3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审结1795件3882人,依法审理刘萍、姚建海等境内外关注的敏感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20件7108人。坚决扫黑除恶,遏制毒品犯罪,审结涉黑涉毒案件1502件2063人。徐国华故意杀死4人、傅迎春贩卖毒品131公斤,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审结896件1320人,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判决生效县处级以上干部54人,周建华、许润龙、龚细水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惩。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审理了李华波全国首例境外追逃没收违法所得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惩处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案件1010件1708人,李卫红集资诈骗近6亿元、钟海生串通投标涉案34亿元,受到法律严惩。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药品、食品等犯罪,审结147件283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宣告12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案件162958件,标的额293亿元,分别上升12%和63.5%。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护诚实守信,维护公平竞争,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25368件,标的额30.74亿元。针对借款纠纷激增的新态势,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借款合同、民间借贷案件41777件(上升15.29%),标的额123.09亿元(上升84.35%)。审结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4512件(上升21.0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等民事案件69285件,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84件。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339件,审理了腾讯公司著作权、“米其林”驰名商标专用权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适应全省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案件44件。扩大对外司法合作与交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322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92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89件,分别上升13.19%和23.64%。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持行政行为467件,确认违法36件,撤销、变更253件。在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基础上,加大对山林权属、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案件协调撤诉率33.85%。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救济功能,审结赔偿案件31件,决定赔偿金额129.31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上升16.12%。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26件,执行到位7486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包括20 家金融机构、4个行政部门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曝光928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其中948人自动履行1.2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责任30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115个法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认真做好立案导诉、诉调对接、诉讼费缴纳、投诉监督等25项工作,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性平台转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建立“12368”热线,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诉讼。推行流动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1017次。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依法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93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司法协理机制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依法对2373件调解协议确认法律效力。积极推进和规范调解、和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调解、和解纠纷案件100947件。及时审结有关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纠纷10342件,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051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05.72万元,为1127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3518.6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126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围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事项,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改革试点准备。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管辖制度改革,调整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探索申请再审案件指定异地管辖,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景德镇法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抚州法院试点(试点后受理案件增长51.9%)。

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非法证据排除试点。规范减刑假释程序,落实“五个一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520件。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接访化解,依法处置违法闹访,引导理性维权。办理来信来访21219件(人)次;进京访案件570件,下降28.6%。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制度,落实全程留痕要求,预防和减少不当干扰。完善审委会制度,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逐步减少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审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59554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评查案件19782件。强化案件责任管理,16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五、坚持强化素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增强“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和办案能手、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推行法官教法官、现场教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说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选送367人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省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2971人次。实行法官遴选,推行上派下挂,开展内外交流,遴选法官51名,交流锻炼72人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查找“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992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红包”“裸官”、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工作,全省法院“三公经费”下降6.68%。部署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实行明查暗访,落实问责机制,责令10个法院对庭审行为不规范、工作纪律松散、警车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化司法廉洁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制度体系,制定干警业外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等制度,省高院约谈了全省中院院长、纪检组长,巡查了3个中院。联网运行全省法院举报网站,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7件37人。

六、坚持固本强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根基。

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针对抢夺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担保物权实现、保险合同纠纷审理等实践问题下发指导性意见。加强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并通报,发布参考性案例19个,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强化审级监督,依法纠错,二审、再审改判案件2483件。

加强基层工作保障。统筹解决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为中、基层法院招录干警470人。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4.23亿元,“两庭”建设资金1.5亿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9403万元,完成了全省审判执行管理平台、案件信息数据中心和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等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召开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人民法庭建设“五化”标准,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法庭10个,调整法庭驻址17个,便利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纠纷,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5145件,占结案总数的22.79%。

七、坚持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做到受理有告知、办理有沟通、办结有反馈,办结630件,其中省高院28件,被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日常联络,通过发送联络专报、走访,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为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走访、邀请人大代表8322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到3个设区市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题视察,并邀请代表旁听了周文斌受贿案、汤成奇减刑案等重大案件的庭审。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336件,走访、邀请委员4821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到2个设区市法院开展了专题视察。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咨询委员,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51次,审结抗诉案件246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4762人次,通过公布电话、网络信箱、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民主。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3229份。积极推进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直播重大案件的庭审、执行,举行新闻发布会147场,接受舆论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保基层群众比例不低于新增人员的三分之二,增选1720人。充分保障陪审权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674件。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31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有关机关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南昌县、樟树市、永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王勇当选“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二是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存在“冷硬横推”现象,个别法官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舆论炒作个案、当事人缠访闹访等现象仍然突出;四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明显增大,人才流失问题严重;等等。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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