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谈工作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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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的写作在当前是极为关键的,每个人在写工作报告的时候都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下面是好文汇小编为您分享的法院谈工作报告通用5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院谈工作报告通用5篇

法院谈工作报告篇1

近几年来,黄陵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创新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保证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黄陵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黄陵县法院内设机构10个、派出法庭2个,现有在职干警61人;党支部1个,有党员36人(含3名预备党员,8名二线党员,不含离退休党员干警);离退休党员(划归县委老干局党总支管理)。其中在岗党员干警29人,占在职干警总数的56.6%。在岗党员中,有本科22、专科5人、中专(高中)2人;现有3名以上党员的庭室4个,有3名以下党员的庭6个。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经验

(一)加强法院党组织和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党务和审判工作的规律,完善决策目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制,保证党组织的决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政治与业务双管齐下,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在检查、考核中层以上干部业绩时,既要看业务工作成绩,也要看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三是落实责任,法官如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除追究行为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院党支部与党员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明确了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确保法院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使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行为。制订和完备《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等党建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三是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对党员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顿,开展交心谈心、批评帮助,不断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将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到司法为民的践行中。一是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把“公正、廉洁、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和监督全院党员干警秉公办案、廉洁办案,文明办案、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排除地方和部门主义对审判工作的干扰,最大限度地实限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社会的安定,人民的安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把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二是院党组书记亲自抓此项工作,其他院领导在着重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各庭室互相配合、协同抓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注重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那种空洞的政治说教,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了层层抓、层层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五)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特点搞好支部工作。一是院党组、支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坚持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及党的十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二是党组成员、支部根据党员干警的思想实际,与一般干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个别交心谈心,而且提倡干警上下之间、相互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不断沟通思想、融洽相互间关系,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三是按照“五个严禁”的要求,着重强调办案要及时、调查要全面、案情要真实、方法要灵活、处理要正确,有效地规范了广大党员干警的职业行为,改进了审判作风,摆正审判工作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四是抓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过好“人情关”。教育干警讲法律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人情,要求干警处理案件公正第一、绝不准拿法律与人情作交易、顶住说情风、真正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五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内民主、建立和健全党员目标管理、支部工作目标、党内外监督机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等活动,全院党员讲团结、比奉献,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被最高院授予黄陵县“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党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务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被视为业务工作的附加,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没有把党建工作贯穿融合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导致党的工作弱化。

(二)队伍素质仍需加强。个别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加之党务干部没有专门的职位,大多数是兼职,接受上级培训和参与党务工作的机会相对偏少,缺乏系统的学习、总结和提高,工作视野不宽,思路不够清晰,对法院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适应现象。

(三)活动开展缺乏长效。黄陵县法院党支部党员较多,36名党员分散到10个庭室,由于业务性质不同等原因,党建工作缺少部门特色和活力,开展党的活动对广大党员吸引力不强,导致党组织活动开展得不够好。

四、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解决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化落实。法院党组织将党建工作置于黄陵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中心工作的实际效能作为检验党建工作的标准,使法院党建工作发展适应时代进步的需要。

(二)抓好党员和干警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着力改善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把素质高、思路清、作风正、德才兼备的年轻党员干部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同时,注重在年轻的审判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增强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二是着力优化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规划,通过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考察学习等形式,充实业务知识,开阔工作视野,提高工作水平,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三)抓好工作机制的创新和科学化运作。一是建立问责制。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细化目标,强化标准,硬化措施,狠抓工作的贯彻执行。二是抓好督促检查。加强对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常抓不懈。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坚持把党内任职的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加大党务干部的培养,改善党务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定期、即时、专项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制,增强荣誉感,激发工作动力。

(四)抓好党建与审判工作的同步化结合。党组织要处理好党建工作和法院业务工作的关系,一方面,把保证审判工作的完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将党务工作渗透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影响业务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另一方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党的工作,使党务工作和审判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齐抓互促。

(五)抓好党建活动内容的丰富化构建。一要扎实抓好网络党建工作,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宣传面。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党员队伍结构的变化,要在黄陵法院网设置“党建之窗”栏目,实时发布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党员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实现党建理论的网上学习和讨论、党务知识的网上查询和下载、党建动态信息的网上发布和宣传、党建工作经验的网上介绍和推广等,占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二要把党建载体创新列为重点工作,充实法院党建内容。根据审判机关自身工作特点,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创建服务品牌、打造品牌法院”和“便民、利民、惠民”活动,做实基础、做亮特色,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三要在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阵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得到落实,保障法院党建的良好发展态势。

法院谈工作报告篇2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主要工作

20,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审结31883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3.5%,制定司法解释22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结案标的额5.5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8%、10.6%和7.6%。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对全国法院35万名干警进行全员轮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9.8万件,判处罪犯142.9万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打击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的意见,依法惩治宣扬恐怖主义、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发布通告、制定意见,严惩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489件2.9万人,依法审理穆嘉案、曾宪波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依法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社会安宁。

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依法审理__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彰显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8万件3.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的18人,厅局级339人,县处级1185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2466人。与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公告,敦促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裁定没收“红通33号”黄艳兰等违法所得,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1万件,判处罪犯5.1万人。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4.2万件。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意见,严惩妨害安全驾驶犯罪,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万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出台意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严厉打击“套路贷”诈骗,严惩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092件。加大对涉疫苗犯罪惩治力度。

严惩涉网络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利用网络窃取商业秘密、网络传销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907件,依法审理张凯闵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严惩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等新型犯罪,促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坚决惩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7万件。依法审理“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恶性案件,对一批杀害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方式,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严惩“校园贷”犯罪,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万件。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0.8亿元,减免诉讼费2.6亿元。会同司法部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服务三大攻坚战。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23.6万件,妥善处理网络借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等纠纷,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依法严惩涉地下钱庄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83.9万件。推进证券期货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45条意见。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服务“三农”工作发展。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地法院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服务脱贫攻坚。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204件。制定服务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意见,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1万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湖北、重庆、青海等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依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41.8万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审结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案件1.6万件,妥善审理青岛造船厂等一批资产规模大、职工人数多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在北京、上海、深圳设立破产法庭。依法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审结买卖合同案件99.5万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60.8万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变相加价等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执行合同”等司法指标国际评估效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发布两批13个典型案例,传递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稳定社会预期。依法审理涉产权保护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企业借贷、股权质押、互联互保等案件,规范融资渠道。会同全国工商联出台意见,发挥商会调解功能,及时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依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推进司法协作和资源共享,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设立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协同建设法治长三角,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围绕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积极提供司法服务。广东法院推动建立商事纠纷跨境解决机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依法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8.8万件,同比上升41.8%,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19个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依法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1.5万件。依法审理迪奥尔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等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深圳、西安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全面开放新格局。出台服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湖北、重庆、四川等地法院积极服务内陆开放新高地建设。审结一审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维护国家利益和海洋权益,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举办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和世界执行大会,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一审民事案件901.7万件,同比上升8.7%,其中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案件111.1万件。推广河南、湖南等地法院经验,依法制裁恶意欠薪行为,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5.3亿元。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1.4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89份。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会同全国妇联等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共同促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依法审理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案件,严惩坑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会同中国残联出台意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在制定司法解释、审判执行案件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陕西、江西法院依法审理叶挺、__烈士名誉权案,旗帜鲜明保护英烈名誉荣誉。制定惩治虚假诉讼司法解释,鼓励诚信、制裁失信。依法支持公民通过正当防卫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推出《阳光下的法庭》等法院文化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5.1万件,出台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山西、河南、甘肃等地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军事法院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取得良好效果。依法审理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审结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1919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规则。广东法院公开宣判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消费公益诉讼案,判决经营者按承诺退还押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共享经济规范发展。江苏、山东等地法院依法审理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诉讼案,以司法手段捍卫英烈荣光。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执结涉及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18883件,坚决如期完成为军队停偿提供司法保障任务,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审理各类涉军案件,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7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9502件。签署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全覆盖。审结涉侨案件1.6万件。会同中国侨联出台意见,在福建、海南等11个省区市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促进涉侨纠纷有效化解。

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推行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服务,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福建等地法院优化升级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推广车载法庭、移动背包科技法庭,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方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增强陪审员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在线调解平台建设,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扩大律师调解试点,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313.5万件。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健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常态化改革督察机制,开展集中督察,编发55个司法改革示范案例,推广各地先进经验,提高全国法院改革整体效能。

健全法院组织体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六个巡回法庭审结案件1.7万件,妥善处理一批历史形成的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实现了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等改革目标。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省以下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出庭作证机制,强化庭审功能。积极稳妥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司法效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29.9万件。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出台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31条举措,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截至今年2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信息3.7亿项,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259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6382万份,访问量226亿次,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发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作用,为群众诉讼提供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上线“类案智能推送”“法信智答版”等系统,建设智能语音云平台,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推进电子诉讼应用,逐步实现网上阅卷、证据交换、网上开庭和电子送达。浙江法院开展移动微法院试点,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制定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司法解释,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审理涉“小猪佩奇”著作权跨国纠纷等案件,率先在国际上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过硬人民法院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深入开展向邹碧华、方金刚学习活动,涌现出陈少华等一批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各级法院共有279个集体、337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各级法院培训干警74.5万人次,切实提高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等能力。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利用中国法官培训网、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推行开放式在线培训。与国家民委举办民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加大援藏、援疆、援青力度,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和兵团等法院加强双语法官培养,更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严惩司法腐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369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内部巡视,扎实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9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06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6人。

七、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并首次接受专题询问,根据审议询问意见,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办理代表建议271件,充分采纳代表意见。积极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会议、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68件,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参加全国政协“基本解决执行难”双周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认真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新一届189位特约监督员,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专家学者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法院谈工作报告篇3

年主要工作

2018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504906件,审(执)结455545件,同比分别上升17.9%、17.94%,创历年新高。省法院受理案件6302件,审(执)结5990件,同比分别上升12.94%、14.42%。

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理涉黑涉恶案件85件,判处罪犯233人,依法审结了马克英等29人、王佐良等15人、孙发明等34人涉黑及常进元“村霸”、马某某恶势力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筛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9万余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47个。

助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95件,判处罪犯345人。依法审理了马光明、栾克军、雷志强等有重大影响的13名原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彰显了中央、省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受理环境资源案件7379件,审结7157件。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法庭,在安南坝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审判点,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甘肃模式”。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省法院为结对帮扶的临夏县8个贫困村832户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筹措扶贫资金270万元,为131名贫困学生发放“天平助学金”,免费培训贫困群众350人,组织“送法进村”26场次。审结涉农惠农领域的“微腐败”案件67件,编印、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宣传手册上万份,集中办理了一批精准扶贫贷款案件。

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举办首期中亚国家法官研修班,成功承办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主办的第二届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首创性地在甘肃成立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建成首座中国法院民族法制文化陈列馆。

二、聚焦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支持以破产方式清理“僵尸企业”,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甘肃成为全国在省级层面建立此项机制的第一家。受理企业破产案件80件。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20条实施细则,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62件。主动参与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设立兰州知识产权法庭。

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意见,发布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审结所有权确认、股权转让、执行异议之诉等典型产权案件955件。

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出台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审结商事纠纷案件160321件。

三、全面依法履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家政治安全,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3571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犯抢劫、故意杀人罪的高承勇执行了刑罚。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91件。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案件1925件。出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意见,建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735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被指控犯罪的刘生贵、张爱琴等5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切实加大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拆迁安置补偿、医疗损害责任、社会保险等民生纠纷案件7400件。审结涉农纠纷案件1189件。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主动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6593件,发出人身保护令104份;向全国人大提出的“登记离婚增设1个月离婚缓冲期”的议案被民法典草案吸纳。庆阳、平凉等地法院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遏制“天价”彩礼。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审查与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相结合,审结行政案件6072件。依法审慎处理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案件,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宝兰客专”东川货运中心和兰州国际陆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1%,同比提高6.16个百分点。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建议的采纳和回复率达到100%。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主要做法,被新华社《内参选编》等刊发。

加强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为民。发挥再审程序的纠错功能,审结再审案件559件,改判146件,发回重审125件。坚持保障人权、救济损害、恢复正义,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29件,决定赔偿79.92万元。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1.89万份,互联网直播案件庭审4.87万场次,省法院庭审直播在全国高院排名第10位。建成诉讼服务中心105个,“温馨服务”“一站办理”成为当事人对诉讼服务的新体验。发放救助金263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2032.91万元。

四、兑现胜诉权益,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执结以来执行实施案件328863件,到位金额904亿余元。

举全省之力部署开展“百日会战”。全国首家在全省法院整体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全省法院抽调三分之一以上的干警,采取全天候执行措施,累计开展集中执行3307场次,拘留4939人,拘传8609人,搜查716件次,移送公安机关临控17362人,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379人。

综合施策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在主流媒体开辟执行专栏、专题访谈、网络直播,在车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鼎立信”曝光平台、诚信红黑榜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9281例。采取11类37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从事特定行业、享受政府补贴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作出限制,其中限制购买机票18.86万人次、乘坐高铁27.1万人次。

恪尽职守彰显责任担当。抽调到执行一线的广大干警坚决服从工作需要,全天候战斗在攻坚现场。省法院派出的12个督查组、100余名干警在基层连续奋战100多天。

法院谈工作报告篇4

法院支部换届工作报告篇1

各位党员、同志们:

自20xx年5月党支部换届至今,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本届党支部工作,并进行换届选举。下面,我代表本届党支部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工作回顾

两年来,在县直机关工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密联系本院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保证本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

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学习,一直是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近两年来,按照县直机关党工委、院党组的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重点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系列论述、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其它文献,省、市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等。通过不同时段的学习要求、不同重点的学习领会,把理论学习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日常教育和传统教育结合起来,把党性教育和党员管理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与推动支部建设结合起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据初步统计,两年来党支部共组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28次,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考试2次,学习的理论文章和篇目达到43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率达96%以上。

在理论学习中,支部始终抓好学习的时间、人员、内容、质量的“四落实”,并在学习过程中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除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以外,全体党员还参加院里的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学习和党小组组织的学习,并要求无论工作多忙,支部党员必须无条件参加理论学习。二是坚持学习签到制度,做好学习内容的记录和整理;三是坚持抓学习效果,做到学习内容重点突出,学习安排规范有序,学习检查详细全面;四是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为了使学习收到实效,我们改变了过去死板的学习方法,主要采取了集中学与个人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报告、座谈会、写心得等方法,提高了学习效能。在坚持院领导带头上党课的同时,还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县里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并到市中院聆听专家讲座另外还多方面邀请专家学者、县委讲师团老师到我院为大家讲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以上措施,较好地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带动了机关支部的全面建设,也促进了党员个人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大力抓好党支部建设工作

党支部是战斗堡垒,是核心,加强党支部的全面建设工作,提高其领导和驾驭工作的能力,是做好支部各项工作的保证,在党支部建设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注重支部一班人的建设,支部提出了五个带头:即带头理论学习,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勤政廉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扶贫捐助;这样既体现了支部一班人示范作用,同时显示了团结进取的精神,还树立了在群众中的威信。

二是加强团结,协调和沟通。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这说明团结的力量之大,因此在支部建设中,我们首先做到了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中的团结,做到了支部工作与庭室工作的协调,个人要求与组织原则的协调,大局与局部利益的协调,并在支委之间做到大事沟通、小事商量,齐心协力。我们支委一班人从来没有因工作协调配合不够发生矛盾纠纷,从来没有在支部建设与党员管理中相互扯皮、指责和拆台。

三是努力完善党支部工作机制。党支部工作机制包含许多内容,对于促进支部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注重支部工作机制的落实和创新过程中,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工作:首先是建立和完善支部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机制,把党员干部的教育,把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借此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党员的党性本色和先进性,从而确保党员队伍的团结和活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其次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工作的监督机制,把支部工作纳入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辅以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起来。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和党小组目标管理制度、党课教育和机关政治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两先一优”评比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坚持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开展党课学习。两年共召开党员大会 20次,支委会26次,组织党员活动8次,上党课9次,电教8次,有力地促进了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三,实行严格的党员管理机制,把好新党员的“进口”关。党支部在发展党员或党员转正问题上,坚持标准、选准对象、搞好评议、多方考察,既充分考虑发展对象和转正对象的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同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合格一个转正一个。党支部先后确定了6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其中4名已发展成新党员;因工作关系接收预备党员4人,全部按期转正。

四是做好党支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支部换届后,根据各委员的特点进行了明确分工,对党小组进行了调整,并选出党小组长,成立了团支部,为支部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根据县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支部建立了自己的党员管理信息库,对党员的管理上了一个台阶。在日常工作中,支部注重各类学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做到登记清楚、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每年或重要学习教育时期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形成比较完整的基础性资料管理体系。

五是根据新的党费缴纳标准,对全体党员的党费进行了重新核定,并补收了20xx年增发阳光工资部分的党费。两年共收党费22333.43元,其中:20xx年党费为7749.90元,20xx年党费为9996.60元,20xx年增发阳光工资部分的党费为4586.93元。另外还为四川大地震缴纳特殊党费8800元。

三、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结对共建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是在全党范围内开展的一项群众性系统基层教育工程,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和优化党员素质和结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党支部按照院党组的安排,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状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很高。通过学习动员,提高了认识,丰富了理论知识;通过查找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找到了不足;通过谈心和民主生活会,增强了党员之间,同志之间的信任和了解,开展民主评议使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在整个学习教育活动期间,机关党支部个人撰写剖析材料126份,心得体会189份,支部总结材料4份,达到了学习教育的目的。

根据〔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支部与汀溪乡大南坑村、黄村镇花林村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为开展好此次活动,支部成立了领导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制度。支部每个有能力的党员都和这两个村的农户进行了结队帮扶,现此项活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四、认真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在抓党风党纪教育方面,我们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纪委、省、市、县纪委的会议精神,把全体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中纪委、省、市、县纪委的会议精神上来,把全体党员的行动统一到落实上来;二是开展自觉遵守党风党纪和相互监督相结合,狠抓管理机制的落实。每位党员干部都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了廉政宣誓。向干警家属发出了《家庭助廉倡议书》,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制成桌卡放在每位干警的桌前并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如20xx年,共产党员余辉拒贿1万元,20xx年,刑庭副庭长董玲拒贿2万元。

五、开展丰富多彩而富有意义的党建活动

党支部在开展党建活动方面,克服了工作任务多、经费少的实际困难,先后组织了18次党建活动。如连续两年举办了迎新春文艺晚会,开展了“庆十一”八十分、象棋、钓鱼比赛;组织全院干警聆听了全市法院先进事迹报告团的报告;为纪念党的生日和国庆,出专刊4期并组织全院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为新中国成立做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投票评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等公益活动。为汶川大地震捐款11000多元,为白血病患者柳敏捐款5050元。组织全院职工到革命圣地延安进行学习考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组织部分党员到电影院观

法院谈工作报告篇5

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为&l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r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依法审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专项活动,深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和实现胜诉权益。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法院&l四五&r改革纲要,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l司法行为规范年&r专项活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靠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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