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审计调查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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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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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是为了后续调查的更好开展服务的,所以在写作时一定要演技你认真,我们在写调查报告的时候,一定要梳理好自己的思绪,以下是好文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水审计调查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水审计调查报告5篇

水审计调查报告篇1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多种表现形式,按被审计人的审计阶段和审计目的可以分为离任审计、任前审计、任中审计等。除以上形式外,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一些商业银行为了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已开始扩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尝试实施了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这一审计模式将审计对象从高级管理人员扩展至具体承办业务的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审计范围进一步扩大,审计监督职能也进一步完善。对此,本文以工商银行的具体实践为基础,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强制休假离岗审计这一经济责任审计特殊表现形式进行分析探讨,力求扩展经济责任审计外延,丰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解。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定义

通常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的审计。通过审计分清企业负责人应负有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包括对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验证,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负责任的界定和评价。

具体到商业银行领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及履行职责情况,经营决策和管理行为,所在单位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作出的客观、公正的审计和评价。

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定义

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适用于具体承办业务的关键岗位人员。其主要包括关键岗位的界定、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的定义。

(一)关键岗位: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具体岗位需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义和分类。

(二)强制休假:强制休假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见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临时强制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休假并暂停行使职权,同时对其进行离岗审计的一种制度安排。

(三)离岗审计:离岗审计是指各级机构在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期间,组织对其履行岗位职责、经营管理活动既业务操作的合规性等情况实施审计的行为。

(四)经济责任审计与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联系和区别

正如前文所说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扩展和特殊形式,其本质上仍然是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其审计对象、审计方式、适用范围与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略有不同。一是审计对象较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更广,既包含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承担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二是审计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传统经济责任审计更多地是指管理人员任职期满即将离职或在任职期间需接受履职考核情况下开展审计。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则是针对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时间较长但因某些原因还不能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的情况下,为防范风险安排其离岗休假并对其工作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关键岗位人员还需返回原岗位继续工作。对于已按期正常轮换岗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是不需要进行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审计方式和范围略有区别,对于承担管理责任的的关键岗位人员其审计内容和范围应与传统经济责任审计一致。对承担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其审计内容和范围与其工作职责相一致,不涉及各类管理指标等内容,审计内容和范围相对单一。

三、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对象的界定

在明确了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基本定义后,要进一步实施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就必须对审计对象进行界定。从字面上理解,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的对象自然是关键岗位人员,从上文的定义中可以归纳为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由于各商业银行的管理和运营模式不尽相同,所以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也存在区别,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主要包括:一是一级(直属)分行正副行长、二级分行行级负责人、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二是二级分行以下各级机构负责人;三是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岗、上门收款岗、上门服务岗、经办行密押员、经办行密押主管、对公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消费信贷调查岗、值班经理岗、财务核算岗、事后监督中心经办、业务处理中心资金清算岗、对账中心经办、现金营运中心主任、现金营运中心库管员、打卡岗位、空白卡保管岗、作废卡保管岗、已制客户证书管理岗、落地及可疑指令处理岗等。其中一和二可理解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承担更多的是管理责任,故对这些人员的离岗审计基本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因为更多的是承担一种业务经办直接责任,因而通常采取较为特殊的离岗审计。

四、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实施方法

关于如何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强制休假离岗审计,不同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有着不同的组织程序和审计方法。本文还是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重点阐述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实施流程。

(一)审计的组织实施。在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离岗审计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以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每年年初各级行人力资源部门需根据本行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情况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离岗审计对象人选计划,并通知内部审计部门组织离岗审计;内控合规部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审计通知后负责离岗审计的组织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则视需要协同内控合规部门实施离岗审计工作。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在中国工商银行,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主要以该关键岗位的内控管理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依据,一般情况下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执行本岗位相关内控管理规定的情况以及履职时限内所经办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具体内容还需依据不同岗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和主要风险点分别确定。

(三)审计的流程。在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一般遵循以下流程。一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相应内控合规部门组织离岗审计;二是由内控合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成审计组,或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成审计组,并确定审计组组长和主审人;三是审计组以被审计对象所在岗位内控管理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依据,编制《离岗审计方案》,经内控合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四是开出《离岗审计通知书》,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并确认审计事实,五是出具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人的意见;最后是由主管行长签发和发送审计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后续整改。

五、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开展了多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积累了较多经验。但在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这一较为特殊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同时也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一)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较多,涉及范围广,审计工作量大。作为一家内控严密的商业银行,设置的关键岗位通常较多,从事关键岗位人员也相对较多。客观上导致审计对象的多样化。以工商银行为例,除去一、二级分行行级领导岗位,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以外,还有运营类、营销类等20多个不同类型的关键岗位,其中光对公、对私客户经理的从业人员数量就已十分庞大。因此,理论上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对像相比以管理人员为主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要多出很多,客观上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量。

(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缺少统一、有效的评价指标,审计质量较难把握。由于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一般分为各分支机构承担管理责任的人员和承担业务经办直接责任的岗位人员两类。前一类人员的离岗审计即是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审计工作可以按图索骥,能够较好的把握审计质量。后一种类型即为本文重点探讨的适用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关键岗位人员。这类人员众多,涉及营销、运营、操作等不同工种,对于这类人员的审计还未能形成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也没有相对标准化的审计模式,对审计质量不易把握。例如对客户经理的审计、对大堂值班经理的审计,除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外,很难找到其他评判标准,再加上商业银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未能完全标准化的情况下,审计工作更难以规范。

(三)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当前,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基本采用“分层审计,下查一级”的模式。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一般以承担较多经营任务的基层支行开展。由于要承担各类经营任务,支行审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一般较难得到保证,独立性也相对较弱、缺乏专业审计人员,从而给基层支行的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离任审计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较难充分协调。

按照现有的管理办法和惯例,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一般由人事部门根据岗位轮换计划提出。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有审计部门单枪匹马实行审计。由于各部门审计、考核和调查的组织形式和考核标准不一致,在时间上往往不能统一进行,从而造成审计工作不充分。

六、完善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鉴于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存在以上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结合工商银行近年的审计实践,提出一些完善该类审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结合商业银行运营管理实际,完善关键岗位设置,建立规范的轮岗机制。由于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前提是关键岗位人员未能按照要求进行轮岗。因此,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关键岗位,建立规范的轮岗机制是减少审计工作量的有效方式。商业银行需定期更新完善关键岗位目录,做好人员储备,每年制定轮岗计划并认真执行,对于客户经理等营销岗位则应定期更换其服务对象,实施“轮户”管理,从而大量减少需开展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

(二)建立标准化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推进关键岗位人员工作质量评价规范化。由于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缺乏标准和评价指标。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对本行的所有岗位进行梳理,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同时梳理关键岗位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将关键岗位的工作流程标准化,以流程图的形式进行固化。如此,审计人员则可以按照标准化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对相应风险点的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分析,从而保障审计规范,提高审计质量。

(三)加强对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由于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为保障基层行的审计工作质量除需加强人员保障外,还必须加强对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上一级审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基层行审计人员的理论修养。在开展审计工作时,要有计划的征调基层审计人员参与,在实践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另外,上级行审计部门应考虑制定并下发类似于《经济责任审计手册》等内容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审计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四)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各专业和部门的考核结果。

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需各个部门相互配合才能有序开展。以工商银行为例,该项审计工作在支行层面应已内控管理委员会为平台进行协调,合规经理牵头,各相关科室人员参与,相互协作,并充分利用被审计人的年度考核结果、支行、网点的内控评价结果以及各专业检查结果,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水审计调查报告篇2

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调查报告新形势下内部审计质量评估较之于农村信用社意义重大。众所周知,农村信用社稳定发展的根本是内部控制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内部控制在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就需要不断进行内部控制评估,使内部控制能够得到持续改进和优化,以防范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现状分析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现状

1、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基本情况。

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入,审计工作呈现蓬勃发展,总体以真实性、合规性、风险性为审计主要目标。近年来更加注重审计项目与业务发展的关系、审计体系与内部控制体系的关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但审计范围、人员配备和审计独立性等方面受制于体制建设,其职能作用尚待进一步开发。总之,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对于深化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确保农村信用社经营稳健发展,意义十分巨大。

2、制约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职能发挥的因素。

(1)体制建设落后。绝大多数基层单位设立了独立的审计部门,但是审计部门以及人员的考核仍然与本单位经营业绩和业务发展息息相关,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虽然在很多基层单位正在努力探索给予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单独的考核办法,甚至给予审计部门一定的“特权”,但是仍然无法摆脱其内部控制程序。主要原因是审计人员均是由从事本单位其他岗位的人员转化而来,其人员关系往来、人情脉络熟络,即便在工作上独立,情理上也难以保持其独立性。

(2)审计方法落后。随着科技化、信息化首都不断的渗透到农村信用社的各个领域,农村信用社已逐步入全面的信息化。但是内部审计工作仍然采取现场审计为主,审计多采取内从纸介质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中获取数据和信息的方式。审计抽样过于片面,概括性不清,得出数据不够严谨。

(3)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是部门审计人员基层锻炼时间短,对业务知识的了解不够全面,而且缺乏必要的计算机、法律知识。二是培训跟不上业务发展,从上到下采取分任务的方式开展审计项目,而不是采取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特别是项目任务重时就会忽略了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一些审计人员盲目上岗,审计效果差。三是业务部门重管理轻指导。基层单位业务部室因日常工作量较大,较少深入基层信用社调研、只是简单的定制度、发文件,事后落实情况较少问津。

(二)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开展情况

1、尚未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

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目前还没有正式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该工作仍然处于探索和试水阶段。虽然从上级决策者来看,农村信用社内部对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开展工作十分重视,并且组织了部分审计骨干从事该工作的研究,并针对农村信用社内部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和实验,包括不断规范审计工作流程并实施内部审计报告审核制度,虽然与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存在本质差距,但并没有组织建设者们的热情。

2、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标准难统一。

农村信用社是一个极其附在的金融体系,从省联社到县(市)级联社都存在独立的法人,并且发展状况不尽相同,如果采取统一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标准不尽合理。尽管省级联社内部审计部门对县(市)级联社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尽可能的统一标准,但如果地区发展不平衡或者省级联社本身制定的标准存在内容不全面、评估不科学的漏洞,那么内部审计质量评估仍旧有很长的路要走。

3、软件设施见识尚不够完善。

一方面缺乏人才,农村信用社的定位是面向县域经济和农村市场,这就决定了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的人才战略是适应农村市场的相对“低端”的人才类型,而这一类人虽然能够在农村市场风声水起,但对于具有国际范儿偏“洋火”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接受起来简直是难于上青天。另一方面是信息化建设落后,农村信用社经历了长期的复杂的改革和发展才取得今天的成就,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很多方面仍然非常落后,其中信息化建设就是其中一个方面,直接表现就是,绝大多数客户经理甚至是中层管理人员计算机水平非常有限,这就导致了许多好的软件不能推广、推广了的项目不能好好利用,直接导致了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被动性。

二、当前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存在的难点

1、内部意识方面。

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难以保持独立性,农村信用社较多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未转变,不能将审计部门作为独立行使职责的部门,而是视作本单位设置的附属部门,单位的管理人员长期的重经营轻管理,将更多的精力投放在业务增长和效益推进上,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改革和创新丝毫不在意。而被审计单位更是得过且过,采取一切应对手段甚至动用人情关系公关,丝毫认识不到审计质量评估的重要意义,暮光短浅,只顾当时利益。

2、外部环境方面。

一方面缺乏长期开展的动力,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目前在我国没有强制性要求开展,企业只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性开展,多数企业开展项目前首先论证成本,而作为业务发展并不是很超前且创新性不够强大的农村信用社来说更加缺乏推动力。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做为金融企业,不仅对股东和职工负责,更重要的是要为地方经济发展负责,为整个社会的金融认知和金融进步承担社会责任,各基层单位一边绞尽脑汁制定对策在激烈金融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又一边制定这沉重的任务指标使全体员工在压力中艰难跋涉,所有的经历全部用在发展业务和收益上,很难拿出十足的经历发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项目。

(二)解决内部审计质量评估问题的对策

对农村信用社基层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评估,建议采用内部自我评估方式,即由省级联社内部审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辖属范围内所有基层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1、大力宣传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作用及优点。

农村信用社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监督审计职能,使审计工作能够更好的防范业务风险。二是更好的整合审计资源,加强审计成果的合理运用。基于以上两点,由省级联社集中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一方面省级联社在开展外部质量评估中会积累丰富的经验,有能力对各基层单位开展强有效果的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评估。另一方面目前各基层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采用外部评估方式的条件并不成熟,盲目使用外部评估可能会起到相反的作用。运用省级联社开展的相对“外部”的评估方式,给予适当的缓冲时间,更有利于其向外部评估方式顺利过渡。

2、优化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段。

一是优化财务评估指标。财务指标是衡量农村信用社业务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但内部审计工作的服务质量更多体现为一种长期效应或隐性效性,无法直接衡量和准确度量。因此,财务评估指标应主要考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是否紧紧围绕整体工作重心、是否服务于战略目标的实现、是否为防范风险和改善运营等发挥了源头控制作用。二是完善客户反馈。客户评估指标主要反映客户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评价。决策方可通过问卷调查、采访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无记名方式考核。考核包含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期望、认可以及对风险的关注程度、内部审计建议和意见被采纳的比例等。指标值越高,单位内部审计质量越高;指标值越低,其内部审计质量越低。三是跟进业务流程评估指标。审计业务流程反映了内部审计业务开展及项目管理的规范程度。业务流程评估指标具体涵盖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流程是否进行再造、流程改进的次数、实际工作是否按审计流程执行、从审计工作结束到出具审计报告的天数等。四是注重学习与成长评估指标。内部审计人员的学习和成长能力最终决定内部审计部门的可持续发展。基层单位应该注重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程度、职称人数比例、持内部审计证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人数比例、培训费用增长率等。通过设置学习与成长指标,督促各单位配置政治素养高、专业胜任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岗位。

水审计调查报告篇3

审计署于今年3月份下发了《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规范了10种主要审计文书及其参考格式,并制定了3种审计文本参考格式。《审计取证单》是3种审计文本参考格式之一。

?审计取证单》参考格式清晰明了,所包含要素清楚准确,但基层审计机关在审计实践运用时,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探析。

一是“审计(调查)事项摘要”所包含内容问题。一种观点是,对审计证据进行罗列、汇总,将有关存在问题隐匿其中,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再予以反映;另一种观点是,对审计证据进行归类、计算、分析,并阐述存在问题事实、数据及违反的法律法规、定性结论。

二是审计取证单所包含事项问题。一种观点是,审计取证单要一事一稿;另一种观点是,审计取证单虽然对审计证据进行了汇总分析,但可以包括多个问题、多个事项。

三是审计取证单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签字问题。一种观点是,由证据提供者签字;另一种观点是,由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

四是审计取证单的运用问题。一种观点是,并不是所有审计事项都要用审计取证单进行取证;另一种观点是,所有审计事项都要用审计取证单进行取证,每份审计工作底稿都要附审计取证单。

笔者认为,判断某个观点的正确科学与否,一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准则规定;二看在遵循第一条的基础上,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更有利于开展工作;三看审计实践的检验程度。

一、关于“审计(调查)事项摘要”所包含内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审计事项比较复杂或者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的,可以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审计取证单,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这就是说,“审计(调查)事项摘要”所包含内容主要是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笔者认为,汇总、分析这两个词汇,既可以作为平行关系,也可以作为递进关系,可根据审计实际情况,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或者进行汇总分析。至于是否要阐述存在问题事实、数据及违反的法律法规、定性结论,笔者认为,有些审计取证单可以阐述有关事实及数据,因为那是对审计证据进行归类、计算、分析的结果,有必要让被审计单位知晓,充分听取他们的解释和说明,并根据新补充证据情况,确定是否对审计取证单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违反的法律法规、定性结论,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要素之一,国家审计准则并未要求在审计取证单中予以阐明,笔者认为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二、关于审计取证单所包含事项问题

笔者认为,一份审计取证单包含一个事项还是多个事项,要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而定。对于证据齐全、问题明确、思路清晰的审计(调查)事项,要尽量做到一事一份取证单,这样便于问题的定性处理,便于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而对于一些疑点问题,由于被审计(调查)单位的行业、专业非常宽泛,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受限,而查询、学习等都需要一个过程,单凭被审计(调查)单位有关人员的解释说明,不足以让审计人员准确界定自己的专业判断是否科学、合规、准确,加上时间有限,也不能等问题弄明白了再来取证。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打破常规,尽可能对所有发现的疑点问题及相关证据进行取证,然后再利用足够时间进行汇总、分析、计算、提炼,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事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定性处理。

三、关于审计取证单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签字问题

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审计取证单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而审计署下发文件制定的《审计取证单》参考格式中,是由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基层审计机关在规范审计取证单时,有的使用前者,有的使用后者。笔者认为,证据提供者的范围较大,包括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之所以在《审计取证单》参考格式中规定由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其中一个原因应该是基于以下考虑:审计取证单是在审计事项比较复杂或者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时,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的,这些证据提供者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多个人,对于审计人员汇总分析的情况,某个证据提供者可能知其一不知其二,而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则对全面情况比较了解,其政策理论水平较高,能够对审计取证单有关内容提出自己的见解或说明。这样,一方面充分听取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加深了双方的沟通和交流,另一方面,也有效降低了审计风险,提高了审计质量。有些基层审计人员认为,由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比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审计取证难度,这种情况在审计实践中也或多或少地存在。至于执行哪种签字或盖章格式的审计取证单,基层审计机关已根据审计署要求进行了规范。

四、关于审计取证单的运用问题

有的基层审计机关在复核、审理审计项目时,要求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对所涉及的所有事项都要编制审计取证单。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些欠妥。首先,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审计事项比较复杂或者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的,可以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审计取证单。”也就是说,并不是要求所有事项都编制审计取证单。其次,审计取证单是审计署根据审计发展需要新补充的一种审计文本,并不是代替审计日记,并未要求每个事项都要记载。再次,要正确界定审计取证单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第八十六条、第九十二条规定,审计证据可分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外部证据、内部证据,原始证据、复件证据等,且获取证据的方法有检查、观察、询问、外部调查、重新计算、重新操作、分析等。审计取证单是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后编制的,应属于间接证据,是审计证据的一种。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审计证据材料应当作为调查了解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也就是说,每一份审计工作底稿都要附审计证据材料,这个审计证据材料包括审计取证单,也包括其他审计证据材料。

以上是笔者对审计取证单填写及应用的一点粗浅看法,需要在审计实践中逐步增强认识、加强规范,确保编制高质量的审计取证单,以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水审计调查报告篇4

一、调查项目及范围

调查项目主要包括:幼儿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教学策略,幼儿的教学课程结构内容。幼儿的教学目标与评价几个方面。其中观察幼儿教师的教育观念的转变程度为首要之重,因为教师的教育观念决定着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调查的对象范围是我镇 5所学校的学前班,召夸朵朵幼儿园及召夸稚爱幼儿园两所幼儿园。开学以来共听了 10节幼儿教师的课,同时为作好幼小衔接工作,加强学科间的交流,提高整合课程的技能,我听了小学语文、数学、音乐、美术 8节。由于这次是先听小学课,接着听幼儿园课,后来由于时间原因,有部分学校没有走到,这将作为我今后的工作延续。作为学前教育教师,从事这项工作十多年,谈不上调研报告,只是自己在学前教育方面的一些看法,仅供参考。

二、调查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了解我镇幼儿教育教学情况,为更好地实施幼教而服务。

三、过程分析

幼教教学状况:

1、教学内容分为生活、学习、游戏、环境、运动,贯穿在小班、中班、大班、学前班四个幼儿教育阶段。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和个性幼儿探究的特点和规律在共性当中也有其个性。

2、教学结构:活动课程,研究性课程

3、目标:转变观念,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力度,探索在新型师幼关系中,如何创设幼儿主动学习的良好教育环境与适于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制度。

从以上几个方面来观察,我镇幼儿教师积极性比较高,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吸取精华,掌握新的教育教学技能,教师与幼儿之间是一种对话与分享的关系,在活动中让幼儿尝试在先,教师指导在后,理解幼儿的探索愿望和探索行为,推动幼儿按他们的逻辑与方式进行适当的探索。如在朵朵幼儿园李芳教师“能干的小手”这节活动课中,教师不拘泥于教材内容的限制,充分考虑到幼儿的生活学习经验,使幼儿对自己的小手有更具体、更深刻的认识,并培养了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自豪感,围绕小手这一知识点,通过儿歌、游戏、讨论等方式进行教学,锻炼了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使孩子在有趣的活动中认识到小手的作用,通过让幼儿动手制作,教师适时鼓励、评价、增强了孩子爱劳动的意识,从而使幼儿更加爱护小手,通过让幼儿欣赏手印画,感受手印画的美丽,激发起动手印画的兴趣,展示作品时,让幼儿进行简单的自我评价,由此培养幼儿的审美能力,和大胆发言的习惯,整个教学活动里,得到的'是快乐和成功。随着幼儿园“探索型”主题活动在我镇学前班得到实施的同时,教师与幼儿之间的新型关系较为突出,在这种关系中,教师所承载的文化、经验不是居高临下的倾斜,而是平等的对话,不是灌输,而是分享,活动成为师生共同探索新知和互相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充满自然与和谐,充满了创造和快乐。如在稚爱幼儿园赵关美教师“我爱洗澡”这节活动课中,教师与幼儿是一种对话与平等的关系,教师引导幼儿熟悉身体的不同部位,并能用身体的不同部位随音乐舞蹈,让幼儿充分享受自由舞蹈的乐趣,同时鼓励幼儿大胆想象,探索用双手有节奏地搓身体各部位的动作,并使动作具有美感,从中培养幼儿爱洗澡,爱清洁的好习惯,以及与人交流合作的能力。证实了探索性学习确实是幼儿教育中的一种富有生命力的活动。

水审计调查报告篇5

随着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推进迅速,征地拆迁评估审核工作已是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项目快速推进的同时也带来政府投资审计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凸显。为了畅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促进科学决策,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线的认识和看法。

一、征地拆迁项目复核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抢装修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数量的刻意增加(防盗网、防盗门、马桶等)和装饰装修不符合规范(地板砖、复合板铺设于水泥地面上,衣柜无柜门等)。相关征收实施单位报审的评估报告未对该部分进行价格调减,且数量与被征迁户事先进行了确认,造成复核审计时确认矛盾突出。

(二)随意变更评估结论的问题。少数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公司,在审计部门已出审计结论后,根据与被征迁户谈判的情况,采取变通的方式随意调整原已上报审计部门的评估报告,要求重新审计复核。主要表现方式为:一是调整提高房屋等级、成新率;二是对补偿方案中未列示补偿单价的项目,调整提高单价;三是虚列漏项提高补偿金额;四是有的在审核现场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下,重新更改评估报告,要求审计部门再次审核。

(三)分户及还建人口认定的问题。由于补偿政策的限制,货币补偿中存在分户并根据分户进行奖励的情况,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舞弊行为的发生;同时,涉及还建人口的政策性认定标准,也可能产生人为扩大还建人口的现象。受政策规定的影响,审计部门无法对分户及还建人口进行有效的审核、确认。审计部门只能对征收补偿项目的数量及价格确认。

二、工程项目结算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造成工程建设风险的增加。一些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认承建商;有的建设单位存在分割工程采取邀标、议标方式发包的情况;有的单位招标时对建设项目关键数据不锁定,暂定价项目较多。

(二)施工单位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现象严重。部分施工企业受利益的驱动,抱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采取高套定额、虚列项目和工作量、虚报隐蔽工程等各种手段,故意抬高工程造价,存在审漏就赚、审出就减的想法,造成工程结算报价虚高。

三、针对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鉴于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建议切实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对特殊事项政府部门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处理。

(二)对征收项目中存在的分户、还建人口、市场价格的认定及及其他征迁审核过程中需确认等事项,建议按照责任分工,由相关单位分级负责,据实审核认定,出具明确意见,并实施责任追究。

(三)各项目指挥部所委托的中介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评估资质允许范围进行评估,如超越资质范围进行评估,或者出现虚列项目、模糊偷换概念、调整补偿单价、采取变更、对已审减项目及金额调整后进行重复上报等现象的,由审计部门视情节及误差金额大小提出处理意见,将其纳入黑名单不准在我区从事相关业务。若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违规聘用中介评估机构,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四)区政府应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严禁工程建设单位人为将项目化整为零,如因需要确需分标段,必须由建设单位书面说明分标段的原因及理由,报经分管区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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