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帮助我们在工作期间明确个人目标,促进自信感的培养,书写工作总结是一种不断学习的机会,可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下面是好文汇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监管工作总结5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监管工作总结篇1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领导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与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使其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现将20xx年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1、全年未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2、强化基础管理,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龙岗镇赶场路煤矿于今年3月31日通过二级质量标准化验收;
3、严把节后复产(工)验收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对“春节”、“五一”、“国庆”期间进行重点监管;
4、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5、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6、认真执行县政府批准的执法检查计划。
7、举办了2期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共完成煤矿从业人员培训300余人;
8、对全县非法小煤窑进行全面的排查,并对已关闭的煤矿进行巡查及责任包保;
9、指导煤矿企业严格按照省相关部门批复的《开采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进行建设。
10、做好了贵州省煤矿安全专项技改项目申报工作,并为赶场路煤矿申报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获得项目资金30万元。
11、全年报送信息简报22篇;
12、开展“四帮四促”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年初编制的执法计划联合相关部门采用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巡回检查等方式相结合,并将每次检查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全年共出动车辆150余次,600余人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97余份,整改指令书89份,复查整改意见书85份。查出隐患224条,已整改201条,整改率达95%,查处违法行为2起,通过强力排查治理跟踪整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强化煤矿基础管理,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度。按照省煤矿安全监管指导意见的要求,小型煤矿要求30%达三级以上标准。督促煤矿企业着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今年3月31日,龙岗镇赶场路煤矿已取得二级质量标准化验收过。并于8月16日获得联合试运转资格。
(三)严把复产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及省、市、县对煤矿节后复产作出的各项指示要求,对全县煤矿严格督查,及时向煤矿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在企业整改过程中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同时严格要求各煤矿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好各项整改工作,我县允许生产和建设的两家企业是龙洞沟煤矿和赶场路煤矿,年初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印发〈20xx年煤矿节后复产(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安办字[20xx]18号),按照该方案的要求对两家煤矿进行复产复工验收。针对龙洞沟煤矿未认真整改隐患进行了再次验收,确保了复产复工的安全。
(四)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大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及召开煤矿安全季度工作会议及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及时传达省、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安办字[20xx]9号)、《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开安办字[20xx]34号)及转发省、市相关文件等,对全县15家停建煤矿进行巡查及对两家生产和建设的煤矿进行安全监管检查。切实做到服务于企业,指导及督促企业,及时发现煤矿隐患并建档消除,提高了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保证了煤矿安全生产和建设。
(五)认真抓好水害、瓦斯和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1、水害防治工作:督促企业根据辖区内矿井水患的具体情况,及时开展以矿井防治水为重点的水害调查和治理。督促指导煤矿企业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探放水必须经工程师、矿长和煤矿驻矿监管员上现场验收确认并签字认可后方能掘进的水害治理保障措施,有效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
2、瓦斯治理工作:瓦斯防治工作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的成员的治理小组。对煤矿的“一通三防”、通风构筑物、设备设施及局部通风现场管理等针对各煤矿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认真督查煤矿企业进行整改。督促企业瓦斯防治工作有效,监测监控运行正常。
3、顶板管理工作:根据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小型煤矿顶板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监管办字[20xx]224号)文件进行检查,全县煤矿已全部取消了木支护。在掘进工作中严禁空顶作业,督促加强支护,采面要保证支护到位,其迎头必须实现前探支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督促煤矿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并作好了统计工作。遇恶劣天气环境,及时通知企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并督促企业根据矿区内矿井水患的具体情况,及时开展以矿井防治水为重点的雨季“三防”(即防雷电、防排水、防洪)专项检查,协助煤矿企业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雨季信息预报制度,督促煤矿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严格执行《xx县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并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抓好落实,有效提高了煤矿的安全生产能力。
(七)加强煤矿驻矿监管员队伍建设,提升一线监管水平。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等单位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书( 黔安〔20xx〕100号)文件要求,及时拟定的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招聘的有关请求和方案。严格按照《xx县煤矿县级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文件要求,不断强化煤矿驻矿安监员的管理,严格执行煤矿驻矿安监员考核办法,并定期组织煤矿驻矿安监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落实轮岗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日报制和交接班制度,驻矿入井现场验收探放水工作等,确保一线驻矿监管切实发挥作用。
(八)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确保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取得实效。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4月17日全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孙国强副省长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贵阳市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工信发[20xx]96号)和《xx县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开府办发[20xx]55号)、《xx县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安办字[20xx]60号)文件,集中开展了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模式,确保了打非治违工作“不降温”局势。至“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以来,打非治违工作共出动车辆50次,200余人次检查,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5份,责令改正书15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复查意见书14份,查出隐患100余条,现场整改率95%,检查覆盖率达100%。
(九)及时召开煤矿安全会议,推动煤矿安全工作。为了能将煤矿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根据联合检查情况和各站反馈的情况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以安全例会的形式进行贯彻落实。全年共煤矿召开安全专题会6次,安全生产紧急会议3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3次,安全生产季度会4次。每次会议都对前阶段的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对下步工作的开展提出具体的要求。
(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全县煤矿实际,深入煤矿企业举办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班,举办了4期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共完成煤矿从业人员培训400余人,全面增强职工安全防护能力,督促煤矿企业抓好煤矿全员培训、复训工作,对全县煤矿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十一)全面完成各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煤矿企业业主对煤炭产业政策发展趋势不清楚;
(二)安全监管队伍专业人员较少;
(三)部分煤矿矿群矛盾难以解决;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贵阳市煤矿生产建设关停计划的通知》要求停下来的煤矿,帮助协调解决在兼并重组中关停整顿中存的困难和问题,使其尽快恢复生产和建设;
(二)抓好煤矿整合和电煤供应工作;
(三)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继续抓好打非治违工作;
(五)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加强执法监管,提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落实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加强驻矿安监员的管理,强化安全知识培训,真正发挥一线监管作用。
(七)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设,从抓基础工作入手,督促、引导、帮助煤矿在软、硬件设施以及管理等各个方面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全县煤矿安全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
(八)加大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操作技能。
(九)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乡镇做好煤矿矿群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为煤矿技改扩能营造良好的环境。
(十)督促各煤矿加快“六大系统”的建设步伐。
2023监管工作总结篇2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们:
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到我所检查指导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此我所一直都予以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我所根据区、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在辖区切实有效地加强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采取有力措施,紧紧围绕实现“十率”的工作目标,力促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前一阶段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所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一季一考评”工作专班,并多次召开了所务工作会议,就如何开展落实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同网格监管员签定了食品安全责书,确定了食品监管员、协管员,明确了各级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同时,我所还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切实争取政府的支持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从而形成合力整治的良好局面。同时,我所还将所辖区划分成了4个责任区,由考核组组长带领4个执法小组分别负责4个片区,明确了管辖区小组每位成员和管辖区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每月18日,我所考核小组根据《咸安区工商局官埠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评分细则》,对辖区内
四个网格进行实地交叉检查,每个网格随机抽查5户经营户,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食品经营户实地检查表》中,每月2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自查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对每名责任人进行点评、计分,将检查结果反馈每名责任人,要求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填写《咸安区工商局官埠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员考评汇总表》,努力实现责任到岗到人,形成组长亲自抓、监管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月工作汇报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所各网格监管员利用巡查间隙,对经营业户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安全消费,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同时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咸宁日报、南鄂晚报及省、市、区局红盾网刊登监管工作内容信息和报道三十余篇。针对不同季节易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疾患及时向社会发布了预警公告。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一是认真落实巡查制,加强日常监管。每月制订巡查计划,规定工商所乳制品、前点后场、经营户每月巡查不得少于4次,农资、重点行业、重点商品检查每个月不得少于2次,并把检查、巡查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特别是儿童、老年食品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同时将巡查情况及对有问题食品的处理情况及时在食品市场巡查记录上登记,便于统一掌握经营户的经营情况。
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今年我所先后集中开展了多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工作。首先从验照、换照着手,对食品经营户的前置条件、营业执照依法进行查验、审核、规范和登记;另一方面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网格监管员对本网格内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逐户进行摸底排查,清户登记,对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逐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办理登记手续,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十一份。其次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我所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我辖区内食品市场实际情况,先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校园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粮油市场的专项整治。通过以上专项整治,较好地整治和规范了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
三是延伸监管触角,拓展监管领域。各网格监管员主动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乡、村及学校、周边地区的各个角落。随着食品流通的日趋活跃、呈多样化、复杂化发展的态势,一些边远地方出现了一批食品生产的“小作坊”、地下食品加工的“黑窝点”、藏匿“三无”食品的“黑仓库”。这些手工作坊人员利用时间差送货上门,廉价推销食品。而一些
个体商店、小商小贩,图便宜、图省事、图暴利,经常销售这类食品。这就给消费者,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学生,带来了很大的隐患。所以我所力争把监管的范围扩大到宾馆、饭店、学校;把监管的重点放在食品生产、批发的源头。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者借“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的名义兜售假冒伪劣、霉烂变质的食品,坑害农村消费者的行为。
四、建立户口,突出效能
今年以来,我所加强了《食品经营经济户口》监管,我所按照一户一卡一档的要求,对辖区内已受理的经营户全部建起了经济户口档案,只要打开档案,经营户的姓名、身份证号、行政许可情况、主要经营情况等静态信息资料一目了然,为保障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奠定了基础。
五、做好检测、监控到位
一是按照区局消保分局要求,制订我所20xx年食品监测计划,实施快速监测。二是加大检测力度,改进监测手段。今年以来,我所利用快速检测箱等设备和专用检测室,开展快速检测48余次,合格率为100%。通过现场运用科技手段对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防范,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放心果”、“放心肉”。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在食品监管中的积极作用,有效为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提供更有力的保障,督促经营者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自律守法意识。
我所在食品安全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市局要求和先进所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因辖区经营户有许多处于农村地区,整治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在偏远乡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方还存在整治死角;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三是食品案件查办还不够积极主动;四是长效机制、应急机制等建设滞后,对整治工作治本之策的探索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我们决心以这次食品安全目标考核为契机,虚心学习借鉴其他所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把我所的食品安全工作推向更高的水平。
2023监管工作总结篇3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祥和的春节。按照市局《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工商系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大宣传、措施得力。
今年的春节,我市城区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的第二年,这对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特别是一年一度的'春节,更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其中烟花爆竹的监管更是工商部门的重点,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我局根据泸州实际,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区、县工商局也相应地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了人人抓安全、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工商所对辖区市场落实专人负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履职不到位和在岗不履职的现象发生。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积极配合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认真搞好宣传,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燃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
二是严格对烟花爆竹市场的市场准入,严格按照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条件核发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严格前置许可。春节期间城区新办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完全一致,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或超经营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直至依法取缔,予以停止经营行为。
二、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检查规范;认真审核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审查其前置审批程序,无安监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坚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过期产品和违规进货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制定了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检查工作方案,围绕烟花爆竹集中销售摊点、燃放地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严把市场销售关
我局从实际出发,将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监管责任,落实到各所片区监管人员,进行零距离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进货票证、库存数量、销售去向、商品质量证明等事项,确保烟花爆竹来源渠道清楚、产品质量有保障、销售方向明确。
2023监管工作总结篇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和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三定”方案的工作安排,在xx市局、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局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现将我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xx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xx、xx为副组长,分别负责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其它相关股、所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具体执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
二、加强企业监管,强化建档和巡查工作
我局主动运用xx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对企业进行监管,将已建立动态监管档案的企业信息录入该系统,通过对企业的动态跟踪,实现了“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监管全记录”的监管目标。
日常巡查中,我局认真落实“3个环节、4本台帐、5项制度”工作。抓住“三个环节”,即日常巡查监管中抓住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检验三个重点环节;建立“四本台帐”,即指导企业建立原辅料进货台帐、生产投料记录台帐、检验台帐、产品销售台帐,并把四本台帐作为巡查的必查内容;健全“五项制度”,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添加剂管理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不合格品召回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此外,根据辖区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局通过分类监管、区域监管等模式,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企业黑名单制度等长效机制。
三、扎实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0xx年,在市、县两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下,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百日行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大检查等行动,开展了“肉制品”、“调味料”、“大米”等11次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中检查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了处罚,极大规范了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同时,我局与所有取证食品生产企业签定了《杜绝非法添加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控制责任书》、《xx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要求企业在建立食品安全关键岗位责任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等方面予以承诺。通过承诺,促使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严格按规定组织生产,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截至今年xx月xx日,我局在日常巡查和各类食品专项整治中,累计出动检查人员xxx余人次,车辆xxx余台次,累计巡查食品生产企业xxx家次。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及专项整治,20xx年,辖区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有效确保了辖区食品质量安全。
四、严格执行抽检计划,加大企业抽检力度
20xx年,我局根据我县实际,并按照省、市两级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全年接受xx家次企业委托检验xxx个批次,委检不合格产品xx个批次,委检合格率%;按抽检计划抽查xx家次食品生产企业的xxx个批次产品,其中抽查不合格产品xx个批次,抽查合格率%,较去年%的抽检合格率上升个百分点。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我局均约谈了不合格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及停产整改,查找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写出整改报告,在整改验收合格后重新抽取产品进行复检,一切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五、加强部门沟通合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我局定期向市局和县食安办报送月报表和季度报表,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所需工作材料,汇报工作情况。目前,我局共向市质监局、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等各部门报送各类工作材料和总结报告近xx余份。
六、拓展方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一)为树立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今年xx月xx日和xx月xx日,我局分别集中全县xxx作坊业主和全县取证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组织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法规文件,指导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与到会小作坊业主、企业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和《xx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
(二)为提升群众辨别食品的能力,以及营造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xx月xx日,我局参加了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现场与20家食品生产企业代表签订了《xx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
通过培训宣传,极大的提升了企业的食品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以及群众辨别食品安全的能力,为食品安全的监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虽然今年是我局食品监管工作的最后一年,但我局仍严格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部署一如继往地的高度重视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查实一起”的原则和将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到底的决心,认真履行质监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确保了我县食品质量安全。
2023监管工作总结篇5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2023监管工作总结5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