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的制定要注重细节,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顺利衔接,通过制定活动方案,我们可以确定此次活动的主题和主要内容,下面是好文汇小编为您分享的民族一家亲活动方案7篇,感谢您的参阅。
民族一家亲活动方案篇1
根据《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先进社区工作推进方案》(西政民[2016]78号)和《格尔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工作推进方案》(格办发[2016]56号)要求,为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先进市先进社区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先进市先进社区测评指标及责任清单,精心组织力量,实行对标管理,强化工作措施,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达到创建工作目标和要求。通过在社区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遵纪守法、民族团结“六进社区”活动和在社区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等举措,努力构建社区民族工作服务网络,积极营造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开拓社区少数民族工作新格局,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面发展和民族工作社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二)对标落实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根据测评指标确定的测评标准,理清责任清单,精心组织力量,实行对标管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达到创建工作目标和要求。
(三)查漏补缺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照测评指标,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对照整改,查漏补缺、固强补弱,整理规范创建档案资料,提交验收申请,做好验收准备。
(四)迎接达标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对照创建指标任务再完善、再提高,巩固创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80%以上的社区通过达标验收工作。
(五)巩固补验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全市社区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对照创建标准,查漏补缺,完善机制。对未通过验收的社区整改后申请再验,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验收。
(六)对标迎检阶段(9月1日至12月30日):全市社区根据创建要求,进一步做好内外宣传,规范完善迎国检、省检台账资料,核实落实相关方案任务,踏实开展模拟测评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实行对标管理,按期完成达标验收。根据测评指标体系提出的指标要求,制定任务分工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全面推进社区达标挂牌工作。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协调责任,督促指导全市所有社区实行对标管理,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达到创建工作目标和要求。
(二)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覆盖面。按照《关于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浓厚宣传舆论氛围的通知》(格创民领办[2015]3号)要求,加大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各社区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段设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或橱窗不少于1个,在小区楼宇内外设置文化墙或少数民族文化长廊,展示各民族的民族民风、民族服饰等宣传图片;在主要道口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有条件的社区要充分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宣传标语;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宣传点、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书写黑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和国史、州情市情教育,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增强各民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意识,做到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市社区确保入户率达100%、覆盖率达100%,群众知晓率达100%。
民族一家亲活动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海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意见》,现根据《门源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制订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门源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落实情况;各乡镇、各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各牵头单位和实施单位落实责任情况;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取得的成效、涌现的典型等。通过督查,强力推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确保如期完成创建目标。
二、督查重点
第一阶段:强基础阶段(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主要督查各乡镇、各部门宣传动员、成立机构、相关方案制定情况。各牵头单位就牵头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情况;各牵头单位和实施单位共同开展工作情况。认真调研,查找和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深层次问题,推动维稳由较多依靠应急处置向更好依靠长效机制转变,实现常态化管理,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情况等。
第二阶段:创先进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主要督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分工方案》的具体要求,在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事业、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全力推进,全县90%的乡镇、80%的村(社区)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全面达到创建标准,并积极申报争取完成州县有关部门的命名验收。查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创建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遇到的困难、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和办法,取得了哪些成效,进一步总结经验,为巩固提升提供借鉴。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9月至2020年9月)。主要任务是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长治久安的局面全面形成,与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力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州乃至全省前列。主要查看各乡镇、各部门持之以恒开展创建工作情况等。
三、督查方式
(一)督查工作由县创建办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可抽调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目标考核办、县监察局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活动;督查活动可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结合进行。每季度不少于2次,不定期随时抽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以信息形式,向县创建办反映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做法、经验等,每月报送不少于3次。
(二)积极创新督查方式。督查主要采取专项督查、专题督查、跟踪督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督查主要采取听、查、看、访等办法进行,即听取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汇报;查阅各乡镇、各部门创建工作资料、记录;实地察看各乡镇、各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走访群众、听取方案、了解情况、反映民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乡镇和部门书面反馈方案,并提出整改方案;对需要县级层面解决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三)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形成督查报告报创建领导小组及县委、县政府,并视情况进行通报。督查通报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可靠的原则,不夸大、不缩小,不瞒报、不漏报,通报内容与事实出入较大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正确把握通报范围。对于普遍性、经验性的情况,通报至全县,并报州创建办;对于问题性、突发性情况,通报至科级领导范围;对于因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上报至县创建领导小组,经授权后通报至限定范围。
(四)严格实行督查问责制度。一是对因工作落实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严重后果的,提请县纪委监察局根据《门源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门源县公务人员问责办法》进行责任追究,提请县委组织部对其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二要实行督查结果与干部考评、奖罚、使用相结合。对县管干部的提拔使用征求县创建办对该同志履行职责方面的方案。三要实行督查结果与年度目标管理相结合。县目标考核办公室将督查工作考核结果运用于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奖惩中。
四、督查要求
(一)督查组成员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创建工作的全面督查。督查组要敢于督查、善于督查,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树立典型,推动督查成果转化。
(二)督查组成员要严格自律,督查工作要实事求是,从严从细,掌握情况及统计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可靠。开展工作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
(三)每次开展督查活动,依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方案。
民族一家亲活动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按照兵团要求,现就在全师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强调了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指明了加强民族团结的方向和路径,是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遵循。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的地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兵团视察时强调:兵团要真正成为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在全师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兵团党委关于民族团结一系列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的有力抓手,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创新载体,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保障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师市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地区好干部三个特别标准,坚决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细处实处,强化政治担当,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带着感情密切联系各族群众,在鱼水情谊中筑牢稳定和团结的根基,把各族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二、开展活动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兵团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各族职工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强、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做出新贡献。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的观念,人人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努力形成人人争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经过几年全师各族干部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为使新疆的民族团结恢复到最好时期发挥更大作用。
(二)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主要任务
1.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2.积极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
3.积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推动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工作。
4.积极帮扶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自内心地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5.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局面作贡献。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努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努力实现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师市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师市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三、开展活动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活动范围
1.师市领导干部在师市确定的领导干部所联系的团场(街道)结对认亲。援疆干部随任职单位结对认亲参加活动(见附表)。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师市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与本单位访惠聚工作组所住的连队(社区)的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只限师市范围内的工作组所在连队社区)结对认亲。访惠聚工作组所住的连队(社区)少数民族家庭较少,派出单位干部职工结对认亲不能实现全覆盖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所在团场范围内进行统筹(见附表)。
师市机关未参加访惠聚工作组的部门到所挂钩联系的团场街道(社区)结对认亲(见附表)。
3.团场、街道在本单位辖区结对认亲开展活动,人员有在本师参加访惠聚活动的,也可与访惠聚工作组所住的连队(社区)的基层少数民族群众结对认亲。
4.各学校和医疗机构中参加访惠聚的人员与工作组所住的连队(社区)基层群众结对认亲。
各学校可先行在不同民族的师生之间开展结对认亲活动,以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学生、联系家长,与学生交朋友的三进两联一交友为创新载体,增进师生间的感恩融情、学习融情、娱乐融情、交流融情、成长融情,切实把学校建成培养维护祖国统一、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的阵地。
各医疗机构各族医护人员之间开展结对认亲活动,也可以和少数民族病患者开展结对认亲,经常性地开展文体联谊、业务交流、互帮互助活动,增进各族职工间的兄弟情谊,形成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5.政法系统各单位:五家渠地区及东中西三个垦区的干部职工,除自己内部与不同民族结对认亲外,应主动与当地团场、街道联系,开展结对认亲。人员有在本师参加访惠聚活动的,也可与访惠聚工作组所住的连队(社区)的基层少数民族群众结对认亲。
6.金融系统各单位,应主动与单位所在的团场、街道联系,
开展结对认亲,如不能全覆盖,由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
7.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与所在管委会辖区的基层群众结对认亲。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活动,要注重兵地融合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师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与访惠聚工作组所在地及周边地方乡村少数民族群众结对认亲。
(二)活动内容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行政事业单位全体干部每人结对认亲1户,其中访惠聚工作组成员每人结对认亲,访惠聚各单位其他人员在本单位访惠聚工作组所住村(社区)结对认亲,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实现对上述人员结对认亲的全覆盖。
2.经常走访。要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往交流。师市领导结合调研活动积极开展走访;团处级及以下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开展进连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可以统一安排,分批次集中开展见面交流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天,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或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互学语言。鼓励各族干部职工群众互学语言,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职工群众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职工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次结亲、终身结缘。让结对认亲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5.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在单位内部、单位之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串串门、聊聊天、谈谈心、唱唱歌、跳跳舞、吃个饭等方式,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友谊、增进感情,自觉融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团结一致干事业的浓厚氛围。原则上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开展1次,学校每周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6.表彰奖励。每年对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及时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四、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兵团和师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师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全师干部全员参与,扎实开展好活动,形成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师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师市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市民宗局,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各级组织部门做好对象确定、人员统计和结对认亲户的登记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做好工作总结、信息上报、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全师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全部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到不少一人,全员参与。
(三)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师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与扶贫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好活动规划,完善好活动方案,明确措施、稳步推进。师市党政机关要先行一步,带头结对认亲、联系走访,引领活动开展;各级领导干部也要率先垂范,踊跃结对认亲,把活动迅速启动起来。各级各类学校、医疗、科研单位也要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团处级及以上干部今年11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开展走访慰问;科级干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其他干部2017年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开展活动。
(四)建章立制,保持常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考核、督查、信息报送、表彰奖励等长效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建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联系档案和台账。强化资金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活动资金,开展活动时发生的交通费用,由财政包干,拨付到各部门各单位(团处级及以下干部乘坐火车)。
(五)及时总结,营造氛围。师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活动水平。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兵团党委和师市党委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具体举措、先进经验和实际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师上下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师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组织、统战、督查、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师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师市人武部、武警四支队、驻市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族一家亲活动方案篇4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行政事业单位全体干部每人结对认亲1户,其中访惠聚工作组成员每人结对认亲,访惠聚各单位其他人员在本单位访惠聚工作组所住村(社区)结对认亲,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实现对上述人员结对认亲的全覆盖。
2.经常走访。要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往交流。师市领导结合调研活动积极开展走访;团处级及以下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开展进连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可以统一安排,分批次集中开展见面交流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天,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或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互学语言。鼓励各族干部职工群众互学语言,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职工群众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职工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次结亲、终身结缘。让结对认亲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实施方案2017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实施方案2017。
5.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在单位内部、单位之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串串门、聊聊天、谈谈心、唱唱歌、跳跳舞、吃个饭等方式,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友谊、增进感情,自觉融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团结一致干事业的浓厚氛围。原则上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开展1次,学校每周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6.表彰奖励。每年对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及时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兵团和师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师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全师干部全员参与,扎实开展好活动,形成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强大合力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师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师市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市民宗局,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各级组织部门做好对象确定、人员统计和结对认亲户的登记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做好工作总结、信息上报、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全师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全部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到不少一人,全员参与。
(三)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师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与扶贫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好活动规划,完善好活动方案,明确措施、稳步推进。师市党政机关要先行一步,带头结对认亲、联系走访,引领活动开展;各级领导干部也要率先垂范,踊跃结对认亲,把活动迅速启动起来。各级各类学校、医疗、科研单位也要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团处级及以上干部今年11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开展走访慰问;科级干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其他干部2017年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开展活动。
(四)建章立制,保持常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考核、督查、信息报送、表彰奖励等长效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建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联系档案和台账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实施方案2017其它技能。强化资金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活动资金,开展活动时发生的交通费用,由财政包干,拨付到各部门各单位(团处级及以下干部乘坐火车)。
(五)及时总结,营造氛围
师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活动水平。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兵团党委和师市党委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具体举措、先进经验和实际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师上下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师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组织、统战、督查、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师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师市人武部、武警四支队、驻市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族一家亲活动方案篇5
为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兵团党委“民族团结进步年”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中的独特作用,兵团党委统战部、兵团妇联决定在全兵团妇联系统开展万名民汉家庭“手拉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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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好姐妹—兵团妇联系统万名民汉家庭‘手拉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和兵团党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的相关要求部署,通过在民汉家庭中开展“手拉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加强各民族间感情交流、思想交流、文化交流,不断强化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巾帼力量。
(一)参与结对家庭范围
兵团各级妇联专兼职干部家庭,女干部代表、女企业家代表、致富女能人代表等各类女先进代表;一师、二、三、四、十三、十四师少数民族家庭代表。
(二)结对方式
兵团各级妇联专兼职干部都要参加活动,鼓励动员女干部、女企业家、致富女能人等各类女先进参与活动。兵团各级妇联干部,女干部、女企业家、致富女能人、女性先进代表等与一师、三师、十四师少数民族家庭开展一对一手拉手结对子。
(三)结对相关要求
根据兵团各级妇联组织专兼职妇联干部情况,兵团各级妇联干部先期与3000户少数民族家庭开展手拉手活动,并按师(市)分配名额(附件1)。各师(市)妇联要对妇联专兼职干部及有意愿参与活动的女干部、女企业家、女致富带头人、女先进等进行摸底(附件2、3)。一师、二师、三师、四师、十三师、十四师妇联要在各自辖区内对少数民族妇女家庭(家庭中至少有1人懂汉语)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摸底情况,兵团妇联将确定参与家庭户数和结对对象,并拟定于今年8月在十四师举办“手拉手、民族团结一家亲”集中活动。请各师(市)妇联将摸底情况于6月10日前报送兵团妇联。
兵团各级妇联干部和志愿参加结对活动的女干部、女企业家、女致富带头人、女性先进可通过组织安排与南疆团场、连队(社区)或地方的一户少数民族家庭结对,通过信件、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联系互动,交流思想、交流感情。
(一)开展文化互学活动。结对家庭之间在互相联系交往中,要注重情感交流,了解和熟悉各自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通过互学文化增进互相的尊重和理解。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互相学习各种先进生产技术和现代文明知识,互相帮助树立发展意识、进步意识和创新意识。
(二)开展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宣传教育活动。结对家庭之间要互相讲社会主义祖国、中华民族等基本概念,讲中央对自治区、兵团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讲身边发生的巨大变化;讲宗教极端的本质和危害,揭露“圣战殉教上天堂”的谬论,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切实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开展节日慰问活动。结对家庭之间要坚持在各自民族传统节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开展拜年慰问祝福,有条件的情况下与结对家庭共度节日,丰富文化生活,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市)党委统战部、妇联要坚持把“手拉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作为当前深化民族团结创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和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扎实开展。兵团党委统战部、兵团妇联将开展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二)明确职责分工。团、连、社区的妇联组织要建立健全结对联系档案,及时了解和掌握结对家庭交往交流情况,发现、挖掘和培养在结对活动中涌现出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师(市)妇联要对基层开展活动加强指导,定期听取基层活动情况汇报,推荐、选树典型,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兵团妇联将根据各师参与结对认亲活动的家庭和妇女制作通讯录和一对一联系卡发放各师,加强工作指导,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将这项活动力争打造成妇联组织、妇女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品牌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妇联要将“结对认亲”活动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一项重要载体和手段,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传媒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好结对认亲活动,宣传好在结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宣传好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为推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xq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巾帼力量。
民族一家亲活动方案篇6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和“爱岗敬业讲奉献,攻坚克难敢担当”的新疆国土资源精神,不断增强国土系统各族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实现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创建天山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乌鲁木齐市级民族团结模范单位。
厅机关各处室,厅机关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咨询研究中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学校、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均参加厅统一创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接受社区创建工作检查;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征地事务中心、地质环境监测院等单位接受所在社区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国土资源厅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班子政治坚强。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带头学习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及时稳妥地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带领干部职工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反对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和破坏。
(二)民族团结氛围浓厚。各族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干部职工主动发声、亮明态度,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敢于同影响和损害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积极主动防范和检举各种渗透、破坏、分裂活动;没有因散布不当言论而引发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切实巩固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局面。
(三)各民族间相处融洽。单位上下、处室内部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友善、团结奋进,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处融洽,互相学习、互相包容、互相帮助;领导干部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心交心,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切实提高认识、化解矛盾、融洽关系。
(四)热情服务各族群众。从自身职能出发,主动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特别是服务和窗口单位做到言语文明、行为规范、热情周到,没有因言语不当、服务不周引发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积极开展对特困少数民族群众(家庭)“一助一”、“多助一”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定期走访慰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五)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定期组织本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新疆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新疆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新疆“三史”教育,开展“热爱各族人民,建设美好新疆”、“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做到“一项不漏,一人不缺”,受教育面达到100%;开展向民族团结模范人物的学习活动,深入挖掘、培育、宣传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
(六)创建活动丰富多彩。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依托“民族团结教育月”、“公民道德建设月”,开展新疆历史知识竞赛、民族团结诗歌朗诵会、结对子“学双语”等活动,争做“最美新疆人”,争当“民族团结先进模范”。
(七)维稳措施落实有力。认真落实厅维稳机制,严格执行各类应急方案和值班执勤制度,切实履行维稳责任;积极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确保本处室(单位)无“三非”活动(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活动)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
(一)宣传动员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措施,安排部署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参加各类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组织学习民族团结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新疆“三史”教育;结合“访惠聚”活动,开展汉族与少数民族干部结对子“学双语”活动;开展新疆历史知识竞赛和民族团结诗歌朗诵会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开展“根连根手足情”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按照《厅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标准》,在创建处室(单位)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初评初审,报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评选厅民族团结模范处室(单位)。未通过民族团结模范处室考评的处室取消文明处室评选资格。
(四)巩固提高阶段认真总结、梳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模范创建工作各项机制,不断推动厅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创建计划,并按要求抓好落实。根据考评标准,按季度上报创建活动小结。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板报、电子屏和厅门户网站等平台以及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重大意义,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根据国土资源工作特点和行业优势,着力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真正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富有特色,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把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民族一家亲活动方案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和自治区、自治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加强加深我校各族干部与联系村群众之间交流交往交融,努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州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和载体,是筑牢各族人民生命线,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需要,对密切党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我校全体教职工与联系村群众之间主动交友结对子,增进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牢牢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观念,形成各族干部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任务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为主要结对形式,以交朋友、结亲戚、手拉手、心连心为宗旨,重点是先联系我校存在的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特殊群体,每人结对认亲至少一户,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经常走访,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帮扶就业、增收脱贫,互学语言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联系群众民族团结意识,增进民族感情,以实际行动和形式多样的活动,树立各族群众一家人思想。
四、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活动内容
(一)召开动员大会
宣读《巴州特教学校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活动范围、内容、工作措施及相关要求。(二)召开结对认亲现场会
在巴州特教学校召开与结对认亲现场会,签订结对认亲连心卡,开展认门、认亲活动。(于11月21日前完成此行工作)
(二)常态化开展结亲活动
1、坚持每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通过入户宣讲、拉家常等方式增进与认亲户感情。
2、通过经常通电话、发微信、聊qq等方式加强联系沟通,切实掌握认亲户家庭成员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组织开展进城、相互进家做客交流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增进亲情友情。
4、按照节气时节,由单位统一组织到联系村结对户家中干农活(埋、挖、修剪、采摘、晾晒葡萄等),也可自行联系前往。
5、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期间要互相走访看望,开展家庭聚会。
6、红白喜事要互相帮忙和参与。
(三)经常性开展文化活动
1、由单位统一安排,每季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与鲁克沁镇英夏村、木卡姆村认亲户开展互观互学和经验交流活动,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2、由单位统一安排,每月到鲁克沁镇英夏村、木卡姆村与认亲户集中开展1次文化活动,通过文艺演出、趣味运动会、播放电影、惠民政策、法律法规宣讲、家乡对比变化教育等活动丰富群众生活。
3、每年统一组织2次结亲户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景区、企业、合作社参观、学习,促进结亲户解放思想,开拓眼界。
(四)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教育
各分组、结对干部要采取集中和分散的方式,通过一对一、一对一户、一组对多户的方式,常态化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宣传自治区党委11号、28号、地委28号文件精神,宣传二十一条禁令,深刻揭批三股势力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荒唐谬论,引导结对群众自觉远离宗教极端。
(五)扎实开展帮扶就业、增收脱贫工作
1、结对干部要理清认亲户发展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结亲户外出务工、参加技能培训和就地创业,促进结亲户脱贫致富增收。
2、结对干部要认真梳理结亲户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学、就医方面存在的困难,认真填写走访记录,个人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不能解决,需要协调的先在分组小组内讨论解决,切实不能解决的提请局党组研究解决,梳理的问题由各分组一月统计一次,做好台账记录。
(五)加强互学语??
1、将互学语言与日常学习相结合,加强局机关干部双语学习,坚持每天一句话,每年进行2次测试。
2、局机关干部要切实加强双语的自身学习,增强与结亲户的语言交流,通过语言增进感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机关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干部讲政治、顾大局的重要体现,全局干部要上下一心,服从安排,相互配合,不折不扣的做好结对认亲活动。
(二)健全机制、强化落实。办公室负责印制《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交友记录本》(人手一册),各分组要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细化方案和活动台账,每月做好总结向局党组汇报,局党组每季度召开点评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局机关干部在结亲走访中要注意尊重结亲户意愿,尊重风俗习惯,把握方式方法,注重沟通交流,以增进感情,增进认同感,帮助致富增收为主。严禁摆架子、摆身份、官僚作风,严禁走过场、一阵风,形式主义。活动开展将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和维稳补助,综合治理、精神文明、民族团结奖励发放评比内容,严格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收集资料,做好宣传。各分组要做好各项活动、图片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年底统一交办公室存档。开展活动要及时上报信息,由办公室统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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