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在很多情况下都需要签署合同,合同制定好,在接下来的签订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好文汇小编为您分享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优质8篇,感谢您的参阅。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篇1
委托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任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兴建__________大厦发展商,据大厦公共契约规定为大厦管理经营者,有权处理大厦之管理事务。现协议委任乙方为甲方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大厦落成前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并于大厦落成后赋予管理该大厦之权利、职务及义务,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物业名称
现名__________大厦,或日后该物业名称获准变更时的新名称。
第二条物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如附件内容(略)所载。
第四条聘约期限
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由签约日开始生效,至大厦落成并交付使用日止。
2、物业管理服务由交付使用日开始,为期__________年;届时如双方同意,本契约可以续约,但应当提前3个月由甲、乙双方重新签署新契约规定之。
第五条物业管理收费及物业设备的维护、管理、维修、更换等
1、乙方管理大厦收取之管理费用由乙方运作,其盈余部分为乙方应得之合理利润,甲方不参与分成。
2、甲、乙双方在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完成时,就乙方接管的物业及设备、设施的状况,根据北京市各单项设备维护、维修收费标准,结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收费标准,并确定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
3、为保证大型设施、设备如电梯、保安警视系统,电讯系统,消防系统、污水管网、自来水热水管网等的设备使用或更新,乙方应设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标准及设备的更新改造费用由乙方测算,提出报告,经甲方核准后,由乙方执行。
第六条设施、设备、图纸的移交
1、甲方应将该物业所涉及的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图纸完整地移交给乙方,甲、乙双方的图纸移交应由双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移交图纸逐项验收,验收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为乙方管理范围。未经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释划定不明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管理失当或造成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2、图纸移交或验收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技术人员逐项记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3、移交项目的文件记录应由双方分别归档保存以备查核。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约
1、甲方授权乙方制定物业管理公约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一切规章制度,并由乙方具体执行。甲方及大厦的租户或有独立完整产权的业主应严格遵守该等公约或规章制度的规定,在甲方、租户、业主遵守该等文件的情况,出现的管理失当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租户、业主违反该等文件规定而造成的物业管理失当或造成损失,应由相应责任人负责。
2、甲方授权乙方有足够的权力制定应急措施或临时规定,为有效管理该物业而制定的该等规定,甲方或甲方协助租户、业主要严格遵守之。
第八条协商及举报投诉
1、为管理该物业而发生的重大事项,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2、乙方自愿接收甲方监督,因乙方管理不当,租户、业主及甲方有权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九条管理机构
1、乙方在接管该物业后,于__________天内完成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岗位负责制度,乙方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及岗位负责制度及相应联络方式应报告甲方,以便甲方使用、监督。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__________。
第十条财务管理
1、乙方根据前述规定和《管理维修公约》而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妥善使用各项费用。
2、乙方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应报甲方备案,乙方根据物价上涨指数及管理标准和各项调价因素而需调整管理费收费标准时,应与甲方协商核准后实施。
3、所有原始单据、凭证、帐本、报表记录由乙方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年终奖励金
因乙方的有效管理,甲方在每年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二条税费
政府对该物业征收各项税费为甲方应纳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作为正常营业企业的应纳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违约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反本协议及该物业管理文件的规定属违约,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约而造成该物业管理失当或乙方的损失,甲方或相应责任人应予赔偿,赔偿以实际损失额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违反管理公约等文件,构成的违约行为,责任方还应按该等文件规定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当、疏于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业的损失,乙方应负责修复。若因代表__________分之__________以上物业所有权的业主联名投诉或联名提议要求撤换乙方,乙方自愿终止本合同,将物业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十四条所有权转移
甲方所有权转让不影响本合同执行,甲方的受让方应无条件继续执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终止
1、甲、乙双方认为终止本合同符合双方最大利益,可以终止本合同。
2、因代表__________分之__________以上物业所有权的业主联名提议更换物业管理公司,本合同终止。
3、甲、乙双方因其中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本合同终止。或因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管理,甲方应同意与乙方终止本协议。
第十六条争议
因本合同而引致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保险
关于物业的各项保险由甲方自行投保。
第十八条其他
1、一切本协议、本协议所列附件及正式合同的补充、修改,均以书面方式进行,该附件、补充、修改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宁波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 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 一 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宁波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南门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 三十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签名): 代 表 人(签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篇3
一、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仁和花园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二、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2、座落位臵:郯城县人民路 号。
3、四至:东 米,南 米,西 米,北 米。
4、占地面积: 平方米。
5、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委托管理事项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公用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停车场。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四、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车库、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服务费)。
3、特约有偿服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五、其它委托事项:
六、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____日止。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移交;
5、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6、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维修,支付全部费用;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约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4、严格按合同价收费,不得擅自加价;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 万达购物广场首层 号铺(“商铺”,见附件一示图)的经营者。
2.乙方是 万达购物广场(“购物广场”)的物业管理公司。
3.为提高购物广场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档次,优化购物环境,现甲方希望委托乙方将商铺纳入购物广场首层统一的经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前述委托。
甲、乙两方就前述委托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1条统一管理内容
1.1乙方负责制定购物广场首层统一的营业员招聘培训计划、经营行为准则、服务礼仪规范、对外公关、营销活动等统一经营管理制度。
1.2乙方负责确立统一的购物广场首层整体的经营理念,确定统一的整体形象设计方案,统一经营时间、导购系统、pop标识、挂旗、购物袋、价签等。
1.3乙方负责按照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重新划分、调整和组合购物广场首层不同的商品服务区域,以保证不同区域商品服务特色的统一。
1.4乙方负责统一策划和组织节假日、重大节庆日的营销推广活动、广告宣传及购物广场内外环境的布置、营造。
第2条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3条经营管理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3.1管理期限内,乙方有权按照商铺的建筑面积收取提供统一经营管理的服务费(“经营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月经营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 元。
3.2经营管理费从 年 月 日开始收取。
3.3甲方应在 年 月 日支付首期三个月经营管理费。其余各期经营管理费应于每期第一个月前五日内将经营管理费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
3.4甲方同意在管理期限内按照前述方式缴纳经营管理费。
3.5逾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的,每延迟一日,乙方有权按照 %的比例计算违约金,从应当缴纳之日计至实际足额缴纳之日止。
第4条权利义务
4.1甲方应遵守乙方制定的统一经营管理制度,按照重新划分的经营区域组织货源进行销售。如果违反相关制度,乙方有权加以制止,并按照经营管理制度追究其责任。
4.2乙方有权根据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修改、新增统一经营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拆除商铺现有的全部装修、装饰(包括但不限于隔断)。
4.3乙方无须因提供统一经营管理服务而承担任何经营风险。
第5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的争议或分歧,各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6条附件
购物广场首层关于统一经营管理的所有制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7条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为自然人时,无须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篇5
协议双方:
物业管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用户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 一期小区商业街 号用户(房屋座落图详见附件1), 甲方系该小区商业街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其物业管理及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负责提供小区商业街所有公共区域(走廊及休息亭)的卫生保洁。
负责保障小区商业街每日二十四小时供电、供水(如遇供电局停电,自来水公司停水及设备维修保养除外)。
负责小区所有公共区域的花卉及植物摆放。
请用户于每日20:30将室内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丢诶其房屋室内进行保洁,可向甲方办理有偿服务的相关手续。
为给乙方提供各种需要和方便,甲方将提供室内保修服务、商业服务和其他有偿服务,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其收费标准以在甲方管理服务部的公榜为准。如乙方的室内保修事项为原装设备质量问题,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为便于乙方与甲方公司联系有关事宜,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咨询电话:
甲方应承担的管理事项
1、 负责本小区公共次序的维护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内的自有财产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投保,如遗失或被盗,甲方管理公司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办理乙方经营及管理人员出入本小区的有效证件。
2、 凡乙方大件办公室用品,如:办公桌椅、复印机、电脑、保险柜及其他贵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业街或大型搬迁,应由乙方详细填写物品清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名,然后到甲方管理服务部办理审核批准手续,否则,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员有权拒绝放行。
三、 乙方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及付款方式
1、 乙方的用房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每月总计 元,由乙方从签定本协议,按先收费原则,每壹年缴纳一次。
2、 乙方房屋的室内用水、用电费用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甲方一方双方于每月20日抄录该房屋电表、水表实际读数后,由乙方按实际使用读数,于当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本物业定于20xx年10月30 日正式移交,此时间以前甲方原则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进行使用而可能带来的任何责任(无论物业方是否许可),乙方提前使用则应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认可并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3、乙方在小区停车场停车,应缴纳车位使用费,甲方依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为方便用户,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办理车位使用证。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应缴纳费用,可用现金、支票等方式的缴纳。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应以其付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时间为准。
用户的配合事项
1、 为了维护商业街的整体形象,乙方未经物业公司许可不得在店外经营及电外摆放物品。如确有需要则应在物业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有偿限时使用。店门一律内开,同时,本小区商业街内实行招牌的统一管理,乙方设立招牌应在指定区域,并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否则物业公司有权制止。
2、 乙方应注意爱护本小区商业街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不得随意吐痰,扔烟头、纸等杂物,并严禁发出影响其他用户的噪音,如装修噪音、高声喧哗、播放音乐等,否则,将视情况进行处理或处罚。
3、若乙方需对房屋室内进行二次装修,乙方应将装修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审批,如无大的修改,甲方应在接到装修方案及图纸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二次装修施工单位,不论是甲方推荐还是乙自带(选),进场施工前,均须与甲方签定《二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另见),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二次装修管理服务费。所有装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员,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路线出入小区商业街。
为配合管理,乙方应将紧急联系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办公时间异常情况的紧急联络。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和本小区商业街辖区消防主管单位的要求,
乙方应明确本单位的消防负责人,并签定《武汉金色港湾商业街防火安全责任书》。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涉及的店面系小区内经营店面,在经营范围上将会受到限制,乙方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原则上以提供社区服务为主,甲方鼓励经营休闲类经营项目(无污染项目),各店面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管理。本小区商业街详细地址为:武汉市龙阳大道236号。
2、 乙方所购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并签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该合同之延续性,依据原出租合同2x年x月xx日以后的租金收入权益将由乙方拥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赁期满时间为2x年x月xx日,原租户的权益应得到保证(原出租合同见附件2)。
为便于联系,乙方应指定本单位一联系人,专门负责办理有偿服务的有关事宜。
本协议于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和乙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小区商业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篇6
二〇xx年十二月
编号:w
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主委员会
地址:
乙方: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资质等级: xxx
地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洋水景园管理规约等相关规
定,甲乙双方就 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管理面积:住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查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
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
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拆除违章建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催缴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
动;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7、全力支持乙方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采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筹集、使用、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9、法规政策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事项和责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秩序、
交通等实施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5、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来访人员登
记控制,安全巡逻。
6、汽车、两轮车停车位无偿提供全体业主停放车辆,乙方负责场地清理、车辆整理,不负保管责任
7、对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出入登记进行管理。
8、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0、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11、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业主,并与业主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每日对装修现场不少于2次的巡查监管;
12、向业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开展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14、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5、适时向甲方报告本管理区域内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维护物业及业主安全和美好环境的规则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以下为禁止条款: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住宅入户门、外立面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功能和布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在外墙面安装各种设备设施,影响整体建筑美观。
3、更改阳台布局、功能及外观颜色,随意打孔、改变排烟、排污、排气管道,改变安装空调位置等。
4、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5、在区内道路、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搭建、晾晒、私设摊点。
6、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将馆、生产加工场所,或产生噪声、污染等经营性活动。
7、安装卫星接收器、外置防盗栅栏、雨棚、搭建阳光房、封闭晾晒阳台、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预留的平台或墙面上安装其它物品等。
8、破坏住宅围墙灯光、景观照明。
9、入户门厅、楼道、楼梯间摆放车辆及杂物。
10、封闭排气、排水口;不配合物业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维护。
11、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
垃圾、杂物。
12、汽车、两轮车在道路公共区域乱停放。
13、车库、小车库单独出售出租区外停车、储物、住宿、经营等。
14、不按规定饲养宠物。
15、高空抛撒物品。
16、践踏损坏绿化。
17、在区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18、在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树、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物品、张贴广告、涂改宣传文字、画面或随意刻画等。
20、利用物业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构成 主要有公共物业维护保养费,包括物业的外墙、地面道路、共用活动区域、楼梯、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灯光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共用水电费,包括共用照明、保洁绿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维护、绿化维护费;物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公及法定税费等。
2、管理服务费调整 根据用工成本上升、维修费用加大、物价指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篇7
委托方(简称甲方):xxxxxxxx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简称乙方):x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管理时间:三年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xxxx市西关以南,建设路以东,xxxx小区
2、占地面积:68亩
3、总建筑面积:66000平方米(不含公共用房)
4、住宅面积:62000平方米
5、物业管理办公用房:160平方米
6、业委会办公用房: 100 平方米
7、居委会办公用房: 80 平方米
8、会所面积: 1500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
一、服务管理项目
1. 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站、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供暖系统、通讯、有线电视、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安防系统、公用康乐健身设施、供水系统和水系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承担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和水系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承担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 承担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四害”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 承担交通、车辆行驶、停泊管理。
7.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8. 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方案中所承诺的各项服务及组织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9. 建立并妥善保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
10. 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质量标准及效率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质量及效率标准按附件 1 执行,服务质量考评标准按附件 2 执行。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 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决算报告。
2. 对乙方管理活动实施全面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每年对乙方管理及服务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管理失误或业主满意度低于2/3,经武汉市有关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3. 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定期提供物业管理报告等管理信息。
4.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物业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并就变更情况及时通告备案。
5.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公告。
6. 要求乙方忠实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对已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告之甲方,并配合甲方要求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7、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房屋建筑及装修标准以现场查看为准,乙方自行负责装饰装修,此项装饰装修费用不得计入物业管理成本中。
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3.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相关责任。
4.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3. 有权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如盗窃、火灾等),并及时报告业委会。
4. 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同时,有权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
5、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二)乙方义务
1. 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推卸义务和责任,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2. 从开发商手中接管验收物业,对小区内甲方委托物业范围内登记造册的所有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进行认真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同时协助甲方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特别是对质量不合格的机电产品,限期要求开发商予以更换,乙方在进驻二个月内,需查验完所有已竣工的建筑物的外墙面及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就发现的问题会同甲方向开发商提出整改与保修要约;认真记录各物业的保修期限,每一个月通查一遍属于保修期的物业,对发现的问题和业主反应的问题,及时告知甲方并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所有公共物业保修期限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物业的完好程度;对所有保修和维修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因乙方责任,造成必须更换而没有告知甲方致未向开发商提出更换要求及保修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费用由乙方负担。
3. 协助配合业委会依法向开发商索取小区的所有资料,对开发商所移交资料及时清点并登记造册,如开发商移交资料不全,应督促开发商限期补齐;对所有政府批文、合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有多份的可不备份)及其他甲方认为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备份,原件交由甲方保管。
4. 负责编制小区范围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各楼栋外墙面、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有维修要求的,应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维修。
5. 乙方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义务事先如实告之甲方此项经营活动对业主生活的预计影响,同时不得损害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乙方擅自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制止,并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罚不低于1%的金额作为罚金。
6. 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及全体业主的监督。
7. 对小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需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 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有关变更情况及资料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和备份。
9. 乙方应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外泄露本小区的业主资料。
10. 因乙方管理原因(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由政府部门认定不属乙方管理原因除外)而导致甲方所委托管理的物业、设备及其他直接损失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做出相应赔偿。
11.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对用管理费购买的管理处资产的账目如有争议,可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下年度管理成本。
12、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按年度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核后,在每年的一月上旬向全体业主公布。
13、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对影响小区安全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和事项,如拆除承重墙等,乙方不得消极推卸管理责任,应及时(24小时内)劝阻、制止,并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及其管理
一、物业服务费的征收
xxxx物业服务费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业主有权查询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无故恶意拖欠。对无故恶意逾期欠费业主,甲方有义务协助催缴,并且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无故欠费期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合法追缴;对无故欠费期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诉讼进行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纳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诉讼费用。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物业每平方米: 0.18 元/月/平米;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依法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足额收取。
(二)车位使用费
1、对于业主停车,由乙方按30元/车·月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车辆管理服务费,车位租金(用作业委会的管理经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单独立帐,并按月据实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露天车位使用费:75元/月,420元/半年,720元/年( 含30元/车·月车辆管理服务费);
临时停车费: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每小时1元,24小时内5元封顶。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必须在甲方、乙方共同商定的指定场所统一停放并造册登记。在小区车场正式实施收费管理后,若因物业车场服务责任,造成业主纳入收费服务的车辆被盗,乙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规定的责任。
2、物业公司的员工用车收费
物业公司员工停车,作为小区特殊车辆处理,实行收费进行优惠,具体方案另行商定。(三)游泳池 会所使用收费标准
游泳池、 小区会所等收费项目的标准,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主可生效。
(四)其它公共设施经营服务收费与利益分配
1、广告及步行街收益分配:广告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原则是不得有损物业整体形象、品位,不能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及步行街等等公共设施,权属归全体业主,其收益由甲方、乙方进行利润分成:
(1)由乙方引入的广告:乙方获取45%的广告收入,其余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获得。
(2)由甲方引入的广告:乙方获取25%的广告收入,其余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获得。
2、露天车位临时停车收益分配:乙方收取30%作为物业收入,甲方受益70%。
3.物业管理用房租金:所有物业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有偿使用,乙方应在每年的1月30日前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甲方一次性足额交纳全年租金。此项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成本。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篇8
本合同当事人 :
委托方四川省安岳县凯发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安岳县居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如诗美地(三期)(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如诗美地(三期) ;
物业类型 住宅型物业 ;
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小区所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甲方应负责限期予以解决。
4、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及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委托方:四川省安岳县凯发房地产
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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