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加盟合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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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可以合同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促进社会交易的正常进行,一份详细的合同能够有效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下面是好文汇小编为您分享的专卖店加盟合同8篇,感谢您的参阅。

专卖店加盟合同8篇

专卖店加盟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宗旨,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授权

合作期间,乙方授权甲方经营管理____________专卖店____________分店(以下简称分店),并以该分店作为业务基础平台开展业务。

第二条?分店经营范围与模式

1.分店所有经营的产品全部由总部提供;

2.分店若在专卖店上经营总部规定以外的产品品种,需由总部书面许可,分店可在所属地区开展批发零售业务,受地域限制;

3.分店工商手续自行办理,自行投资,自主管理。

4.为保障各个分店利益,分店不可单独经营与总部提_____品相类似的产品。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_____经营权;

2.在任意合法的地域范围进行经营并优先获得本地区代理批发业务权利和分店的排他权;

4.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统一品牌形象;

5.严格按照总部制定的批发零售价格进行销售;地方价格可以自行决定。

6.为顾客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7.接受总部的管理和监督,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8.在加盟前,一次_____纳加盟管理费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在同一城市只开设一个分店;

2.分店有免责义务帮助总部努力开拓供货渠道,尽可能使经营产品丰富,尽可能降低进货成本;

3.为甲方供货时,供货价格乙方有权保持一定的利润比例。这个比例回根据地方消费水平有所差异,但要保证乙方的基本利润才能供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无理的供货要求。

4.乙方需不定期对甲方提供广告支持,并提供宣传资料;

5.协助甲方建设专卖店作为业务基础平台,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等;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总部对分店无最低进货金额的规定,分店可任意选择进货品种和数量,运输费用由分店承担;

2.分店可在专卖上销售没有进货的总部或其他分店提供的产品,并可委托其他分店发货,额外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分店进行产品的促销活动不需经总部批准;但要维护企业的形象。

4.分店之间互助互利,可互相协助,不得进行恶意竞争;

5.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而不能销售的,可换货,产生的运费由供货方负责;质量问题需先得到总部的确认。

6.分店负责人需不定期召开店长大会,不得缺席。

第六条?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1.甲乙双方任何乙方在预先得知无_____常履行相关义务时需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甲乙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因其无法履行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进行赔偿;

3.因自然灾害、战争、_____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旅行义务的,不负责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名: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名: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专卖店加盟合同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特许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倡导经营特许事业;

1.2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特许加盟店;

1.3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如因质量问题,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拥有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特许加盟店的特许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认同公司司倡导的特许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特许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

2.2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特许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特许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特许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要认识作为公司司特许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金融特许的特许加盟店;

2.7在特许加盟店的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

2.8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开展经营活动。

2.9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10保证授权特许加盟后一月内在授权区域内发展注册用户三万人,未完成部分按照每注册用户10元向甲方缴纳罚金。

2.11每次甲方组织的实盘大赛至少组织100人报名,未完成部分按照每人100元向甲方缴纳罚金。

2.12开发工资代替发用户至少用户/月,代替发金额不低于元/月。

第三条产品与服务

1.乙方经营的产品和服务,一律由甲方负责设计。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首付合同押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本合同签订生效起7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款。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押金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在冷静期后需要在甲方网上保持日均投标余额至少达到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若乙方连续7天日均投标余额低于此标准,乙方同意甲方无条件没收合同押金并且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定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特许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五条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特许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服务对象的事项;

2.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3.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禁止行为

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2.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3.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特许,或有特许关系;

4.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5.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特许经营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权

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遵守甲方统一产品设计的.原则,自行设计产品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不遵守付款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停止营业时;

6.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特许活动时;

7.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8.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特许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立即停止使用“有限公司”和的商标及带有和的标识;

1.2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特许加盟店的内外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和“”不利的言行。

第十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公司”特许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款,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和服务存在瑕疵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和服务的宣传,给客户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公司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是甲方的特许店特许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诉讼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签订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正式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专卖店加盟合同篇3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据_____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开设_________专卖店有关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开设_________专卖店。

二、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给甲方合同定金_________元,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支付非甲方首次进货款_________元,逾期不能付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保证产品质量,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保证其它专卖店距乙方专卖店的距离不低于_________公里;

3.保证及时供货,断货不得超过_________天;

4.严格控制市场秩序,及时处罚违章经营的代理商;

5.提供热线专家咨询服务。

6.提供电脑网络宣传支持;

7.派专家对专卖店提供首次开业促销支持和人员培训。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严格实行专卖的销售方式;

3.执行统一的价格规定,不擅自降价或涨价销售产品,不串货;

4.不仿制甲方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宣传口径宣传产品,承担因扩大宣传造成的损失。不夸大宣传甲方的产品功能;

5.不准在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销售未经公司同意的产品;

6.严格履行对用户的退货承诺和售后服务;

7.自费办理_________系列产品进入本地区市场的手续;

8.库存不得低于规定首次进货额的60%;

9.按章纳税,合法经营。不得采用违反国家规定的经营方式,如_____等。并承担因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

10.配备电话、电脑和电子信箱;

11.严格按照甲方的vi设计和面积要求装修专卖店。

五、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任务完成规定的销售任务,年销售额不低于专卖店平均销售额的50%。

六、供货与结算

1.现款现货,交货地点为甲方办公室;

2.每次进货量不低于首次规定进货额的三分之一。

七、开业支持

乙方专卖店开业时,甲方派管理人员和医生到乙方帮助促销3-4日,同时培训乙方的销售人员和医生。甲方所派人员的食宿由乙方承担(一星级以上酒店和便餐)。

八、价格

1.供货价格以价格表为准;

2.酒类每进货_________箱可得到一箱赠品,不足_________箱不给赠品;

3._________进货数量的10%可享受特价,即每盒_________元;

4.开业时,可一次性申请购买特价酒作为开业礼品,价格_________ml每瓶_________元,_________ml每瓶_________元;

5.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的变化调整供货价格,但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九、退货承诺与合同终止

1.乙方在销售活动中可承诺无条件退货(一瓶),退货率在20%以内,其损失作为正常的广告支出。退货率超过20%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2.乙方经营甲方产品三个月后,六个月内有权无条件退货并终止合同,但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应保证所退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坏。甲方在收到产品60天内给予全额退款,退货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解除本合同。如有破坏市场秩序、擅自降价销售、违法销售、串货、跨区销售、销售假冒产品等行为,则终止合同,并追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十、加盟费

甲方有权收取专卖店加盟费,但初期免收。加盟费主要用于销售网络的管理和全国性宣传广告。

十一、保证金

为了防止个别专卖店的违章经营,甲方将实行保证金制度,但初期免收保证金。

十二、专卖授权书

为了防止假冒产品在专卖店销售并监督个别专卖店的不规范行为,总公司将实行专卖店授权书制度,授权书由总公司直接颁发,每年更换一次,对于不合格的专卖店和专柜,将停发授权书。每个授权书收取工本费_________元。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乙方永久享受无形资产增值带来的利益,本合同有效期与公司寿命相等。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法律_____地为_________。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卖店加盟合同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1.合作双方简况

1.1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1.4专卖店认同_________公司倡导的经营理念,遵守专卖店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合作。

1.5依据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居间合同”的各项条款而制定本专卖店合同书。

2.组织与总则

2.1甲方倡导经营“_________”专卖事业,并拥有“_________”登记商标。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专卖店,专卖店负责本地区总店和分店的推广,开发工作。

2.2专卖店是“_________”品牌专卖的经营者,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

2.2.1依照甲方的标准和计划,保持专卖店的结构及形象;

2.2.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2.3专卖店是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专卖经营活动的场所;

2.2.4在积极开展专卖店活动的同时,努力改善经营;

2.2.5要重视作为“_________”公司专卖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专卖品牌店。

3.专卖店特权

3.1拥有“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3.2在专卖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力争提高档次和健康活力;

3.3享有本区域各分店和其它销售活动中的管理权,管理费和市场开发权;

3.4产品计划:按照甲方制定的销售计划进货;

3.5参照甲方策划进行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培训以及其它共同活动;

3.6有关经营活动,可利用甲方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3.7管理业务:依靠甲方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3.8乙方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甲方的教育培训;

3.9适时地得到甲方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4.商标的使用

4.1甲方授权乙方可以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和“_________公司”名称。

4.2有关“_________公司”商标使用有如下规定:

4.2.1在专卖店的及其它地方使用商标,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_________”的商标,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

4.2.2带有商标的物品类,均由甲方进货,若在专卖店制作使用时,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授权;

4.2.3欲做有关“_________”的对外广告,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权可以使用的资料,并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4.3商标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在本合同外使用。

5.产品的进货

5.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销售计划,确定产品结构。

5.2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5.3乙方首期购货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按配货),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的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日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5.6货物的运输为航空,铁路,汽车三种方式。按离乙方注册地最近的城市发运(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达乙方城市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市内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7如因运输途中造所成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5.8甲方不得无故拖延发货,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9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两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6.业务管理

6.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前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元人民币,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

6.3如果乙方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开设第二家专卖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4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津贴为:

6.4.1直接销售的按营业额的计算;

6.4.2区域内分店在乙方处提货的按营业额的计算;

6.4.3服务津贴每月结算一次,次月十号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节假日续延)。

7.房屋租凭及费用约定

7.1专卖店的房屋租赁

7.1.1房屋选址由乙方负责,但专卖店总面积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7.1.1.1直辖市房屋租赁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

7.1.1.2省会城市房屋租赁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

7.1.1.3地级城市房屋租赁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

7.1.1.4区,县级城市房屋租赁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

7.2专卖店证照的办理

7.2.1各项合法证照的办理由乙方负责;

7.2.2乙方办理各项合法证照的工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8.合同终止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对一切债务已达到期限权益历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清算完结。

9.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密,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的,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等事项;

有关乙方的计划,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10.禁止事项

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10.1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专卖店加盟合同篇5

协议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经营优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建稳定有效的代理加盟网络,共同拓展品牌的市场份额,以达到双赢的共同目标,,以品牌加盟专卖店(以下简称专卖店)方式结为合作伙伴,特拟订立以下款项。

一、合作方式:

1、乙方以约定地区专卖店形式经销甲方产品,甲方在乙方履行协议的基础上提供约定产品。

2、专卖店由乙方自行投资、自行申办营业执照,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3、专卖店是:根据甲方销售策略设立,其店内、外装潢、标识等符合甲方统一设计,专门代理销售甲方品牌家具产品的专卖商店。

二、经销地域/期限:

1.甲方同意乙方为

2.乙方承诺在年月前在该地区开设不低于专卖店。

3.代理期限为日至月日。本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到期后,乙方有意继续代理,应在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后续签协议。

三、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专卖店统一规范,免费向乙方提供全套品牌形象宣传资料(包括统一的门头刻字、灯箱喷画、店内标准标准喷画,统一的宣传资料、产品图册、顾客销售订单);协助乙方进行配货摆场和营业培训。

2、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淘汰部分旧产品时,提前通知乙方调整补充新产品。

3、乙方在专卖店内除本协议约定产品外,不得陈列其它产品或类似仿制产品,专卖店不得有宣传销售其它产品或类似仿制产品的行为;遵守专卖店统一形象规范,不得自行改变店内、外形象标识和装修标准,不得随意拆卖样品。

4、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地区内扩展代理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周边地区或其它城市开设专卖店,销售产品;不得向周边地区或其它城市批发产品。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遵守甲方销售策略,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协助甲方在现场进行的摆场配饰和营业培训工作,共同做好当地市场推广。

6、乙方负责承担售出产品售后服务责任,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约定配合乙方工作。

四、价格约定:

1、甲方按全国统一的出厂价给乙方供货,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甲方调价应及时通知乙方,按甲方统一调价时间执行新价。

2、乙方需按甲方的建议零售价标价,可在建议价基础上上下浮动10%来适应当地市场。

3、乙方有权享受甲方的优惠促销政策,甲方在不定期的促销活动中的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发货前应按甲方指定银行帐户电汇全部货款,甲方收清全款才予发货。

2、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甲方出货单的金额和数量为唯一依据。

六、甲方对乙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1、保修:

①属甲方生产工艺或包装引起的个别部件或配件质量问题,或者甲方错发、漏发板件,少发五金配件,错发品种等,甲方在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后最短时间内给予解决;

②属甲方严重质量问题致使必须调换整件产品或关键部件,甲方在收到乙方拍照及书面通知后给予免费调换;

③因运输过程中损坏而产生的补件,由运输部门和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④因乙方订货疏忽而造成的补件,在双方协调后择时计价补件;

⑤因乙方在销售服务过程中造成的损坏需补件,公司酌情计价补件;

⑥甲方补件程序标准要求尽快完成。为使补件及时准确,乙方须书面传真补件通知,并务必在补件通知上注明:补件具体准确的名称、数量(或以简图标出),补件原因、补件原包装箱的批号和包装号。

2、维修:

①属甲方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厂维修,甲方负责免费维修;

②属运输过程导致的返厂维修,由运输部门和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③属乙方在销售服务过程损坏导致的返厂维修,甲方收取维修成本费。

七、运输方式:

1、本协议的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厂,厂址:。

2、乙方委托甲方办理运输业务的,乙方需传真运输委托书,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用。

3、乙方派车自提,需传真书面通知,由负责运输的驾驶员代表乙方办理验收提货手续。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发生争执,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补充约定:

(一)甲方另给予乙方以下优惠支持:

1、长期给予乙方特价套房活动,

2、给予乙方不定期节假日大型优惠促销活动,

3、全程免费提供形象门头字、装修设计及全程跟踪,

4、协助新店开业摆场、培训

5、以上优惠活动不可叠加。

(二)为完善专卖店形象,乙方在享受特惠方案的同时须达到以下要求:

1、须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装修,不得随意更改,以保证专卖店的形象统一效果。

2、按图纸的要求配货、配饰及常规产品的备货(即:须按公司配货配饰为准),不得随意拆专卖店的样板。

3、按照公司专卖店要求配置饰品,保证专卖店摆场达到最佳效果。

4、专卖店内不得随意摆放其它公司产品。

(三)在签合同之日起三日内收到乙方定金人民币10000元整合同方可生效(定金在第一次上样板货时冲抵货款)。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甲方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专卖店加盟合同篇6

合同编号: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特许人):

住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注册号: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注册号: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业特许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两店一年”,是指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单店特许”,是指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是指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场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特许经营许可

一、甲方拥有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许可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只能选择一项)

□单店特许。

□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只能选择一项)

□具有独占性: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具有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但不得许可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具有非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第三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当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第四条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省(市)

县(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及面积为:

1.,面积:。

2.,面积:。

3.,面积:。

4.,面积:。

5.,面积:。

第五条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元,该笔款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每月日前/□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元;

□按照加盟店□上月/□上年营业额的%,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三、保证金

保证金约定如下:

?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

五、支付方式

□现金。

□票据。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当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信息披露

一、双方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信息。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第七条商业秘密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任何时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

第三部分知识产权

第八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注册商标。(可另附页)

注册商标名称:,《商标注册证》编号:,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

甲方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商标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可另附页)

专利名称:,《专利证》编号:,专利内容:。

甲方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

?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十一条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乙方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四部分加盟店的开业

第十二条商号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当提供书面许可文件。

第十三条加盟店经营资格

乙方应当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四条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当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五条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当对乙方或其指定的加盟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

第十六条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等。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七条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当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八条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五部分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九条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具体约定详见附件3。

第二十条加盟店经营所需的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或使用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应当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产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应当提前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日内进行维修。

第二十三条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价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零售价,甲方指定零售价标准方式为:

□统一零售价。

□其他:。

第六部分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四条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甲方可以委派督导员完成本条所述甲方工作。

第二十七条甲方有权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当对乙方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条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

第八部分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消费者直接投诉加盟店的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向甲方投诉乙方设立的加盟店的,对确有瑕疵甲方已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推广与宣传

第三十五条甲方开展推广与宣传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前,应当将有关活动信息或要求及时通知乙方。若活动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的,甲方应当在活动之日前至少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七条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推广、宣传活动,但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特许经营费用。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十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六条所述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

三、累计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

四、。

第四十一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两店一年”的法律规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

第四十二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第十一部分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逾期未更正超过日的,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第四十四条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五条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逾期未更正超过日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第四十六条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四十七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甲方许可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四十九条乙方经甲方许可,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字号的,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向原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条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操作手册”中所列举的所有手册、可视光盘、教材等文件及其副本、复印件或复制品。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回购外,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二条乙方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由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其他:。

第五十三条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后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五十四条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应当用书面形式,且采用以下方式:

□挂号邮寄。

□直接送达的方式。

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第五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专卖店加盟合同篇7

合同编号:

甲方: 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区域专卖店邮寄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就乙方申请代理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永春堂系列保健食品、均衡营养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及其相关业务等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区域专卖店的资格

申请加入加盟店的条件

—、乙方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并积极参与公司以及政府组织的各项公益社会活动的中国公民。

二、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与店主身份相符),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等符合本地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手续,但乙方营业执照(名称栏)及相关证件中,不能涉及甲方企业名称和产品商标的字样。

三、乙方必须具备三十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积的临街经营场地,门头房选址,应选在当地交通主干道或次主干道。并自备电脑、宽带、dvd、电视、电话、传真等与本产品经营形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以及相关具备经营能力工作人员等。

四、乙方与甲方签订本《专卖店加盟合同》后,则取得经营甲方产品的权利。

五、乙方首次提货款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不含资料及宣传品费用)。

禁止以下人员申请成立加盟店或成为加盟店人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本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第二条 甲方授权事宜(分销区域及期限)

一、授权乙方在分销区域内可以在工作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名称、产品商标、服务标志以及其它喷绘张贴等宣传品。

二、在 省 市 区(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享有甲方产品分销代理权。

三、授权期限与本合同有效期限相同(自批准成立或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规定统一市场零售价格,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供应产品。

二、甲方有权对专卖店或服务网点的选址、装饰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权指导乙方经营并享有对违反法律或公司经营制度的经营人员的处理权。

三、对于乙方在甲方批准建店之日起30天 内未完成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建店手续,或建店后30日内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另选分销商建店,同时取消乙方再建店资格。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结算系统,并为乙方做好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五、甲方可向乙方的分销商进行有偿或无偿的技能培训或有偿提供培训资料。

六、甲方有权保留对本公司的营销系统和业务操作系统内容进行修订和最终解释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获准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甲方营销系统的使用权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

二、乙方建店后,要向甲方提供本店的营业执照等与地方管理部门规定相一致的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专卖店或服务网点的门头装饰及室内工作环境的照片四张。

三、乙方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责任乙方自负。

四、乙方要按时出席甲方定期召开的分销商工作会议和接受甲方的各项工作培训。

五、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规范购、销产品的操作规程:分销商所有购货单据一律在店中的电脑系统中填报,输入单据时,不得随意更改咨询顾问和银行卡号等资信。

六、乙方不得擅自将区域分销权转让他人,不得跨区域经营,不得同时接受第三方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经销模式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分销资格,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其损失额按照乙方在甲方上年度经营额的总和计算。

七、为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必须提供担保人作为经营担保(家庭成员之间担保无效),担保人应

当对乙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八、对于乙方本区域内由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作好对产品的宣传、产品的注意事项告知等工作,由于乙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所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其他纠纷仍由乙方先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务。

九、因乙方对产品的不实宣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分销薪金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支付乙方分销薪金 5 %,及相应的零售差额补贴;

二、结算方式:按期结算。

三、支付方式:结算日后10天内,甲方将乙方分销薪金打入乙方账户或银行卡内。

第六条 订货、换货、退货

乙方购货时,除在电脑系统填报单据外,通过汇款的方式(或网上支付方式),将货款(首次购货款额不低于 伍仟 元正)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中,乙方货款到帐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发货(公司本地专卖店或服务网点购货可直接到公司交款,也可向公司帐户划款)。

二、甲方承担乙方正常的货运费用,如乙方有特殊要求或变更到货地点,其超出部分或变更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收到货品时应现场验收,如发现产品损坏、短缺或外包装破损应及时与承运方联系,并由承运方出具签字证明,在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与承运方协调后再给予酌情处理,如24小时后,甲方未接到乙方通知则视为产品已全部验收无误。

四、乙方在没有承运方出具证明的情况下单方通知甲方其货物存在损坏、短缺等问题,甲方对此不予受理。

五、乙方可在产品出厂日九十日内调换同价值(化妆品除外)的产品。但换货的产品必须是包装完好无损,无拆痕,其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所提供的邮件及收货资信(邮编、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若因乙方提供资信有误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对于乙方所购产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货时,需在购货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并保证货物的包装完整并无拆开痕,其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如果因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

失。

二、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七项的约定,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清算请

求。

三、本合同中一方对部分条款违约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不影响合同中其它条款的继续履行。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应于10日内通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有关材料,经对方认可后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并结清双方的往来账目。

三、乙方保证在合同解除两周前修改带有甲方标识门面,装饰、设施标志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清算请求。

四、如因乙方故意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利益不予清算并由乙方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的未尽事宜或一方的特殊需求,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并对增加或删除条款签订新的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其它条款

一、合同的附件(专卖店管理制度等标明本合同附件的公司其他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三、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甲 方: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指印:

开 户 银行: 身 份 证 号:

帐 号: 帐 号:

甲方 盖 章: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签 字: 地 址:

市场部电话: 担保人签字: 指印:

市场部传真: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专卖店加盟合同篇8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

特许加盟式经营

二、加盟销售区域

甲方指定乙方为佛山市顺德区名汉派家具有限公司儿童套房系列特许加盟旗舰店,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以“阳光美居”青少年家具特许加盟旗舰店于省市公开营业,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本期协议满期后,合约自动作废,如欲续约需另行签订。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在代理区域的独家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并对乙方所确认的市场开拓方案给予店面形象设计、业务培训、宣传策划。

2.甲方给乙方供货,根据市场情况对即将淘汰的产品,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1)及时通知乙方,对未过保修期的淘汰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

(2)乙方在接到淘汰产品通知后一个月内以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逾期后甲方不再受理该类产品的补件。

3.乙方专卖店应按甲方的设计图纸进行装修,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产品展示出售;乙方须严守双方所确认专卖店形象,不得随意改变店内形象。

4.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定的销售区域发展业务,如乙方需在其它区域拓展业务,需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严格保守甲方商业技术机密,包括协议内容,附件内容、产品目录及其它业务相关内容。

6.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有意续约,需提前30天内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协议期内如有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协议,应提前6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办理解除手续,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投入的所有宣传资料、vi标识等。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品牌进行销售。

7.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3日内交纳人民币5000元作为定金,作为前期图纸制作的保证。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定金将在乙方首次上货时冲抵货款。协议签订60天内乙方必须开始装修店面,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协议,乙方所交纳的定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而不予返还。

8、乙方经营“阳光美居”青少年家具品牌每月进货额不得低于8万元,如果乙方连续四个月不能达到甲方的最低进货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9、在合同期内乙方保证不能在我司专卖店内摆放其它厂家的产品(除金属家具及软体家具外,但占地面积不超过专卖店面积的10%)。否则,发现第一次的,半年内不能参与公司任何新政策和促销活动并立即停止返还装修补助;发现第二次,本年度不给予返利;发现第三次,取消专卖资格,合同自动解除。

四.专卖店装修事宜:

1、乙方经营甲方产品展示厅场地建筑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店面租期一年或一年以上。

2、专卖店场地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提供场地规格及书面说明材料,甲方提供店面设计方案和装修说明,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装修工作。专卖店装修严格按照甲方装修标准进行装修。

3、专卖店竣工时,须由甲方公司业务员进行书面验收,对未达到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到甲方标准。在未达到甲方标准之前,甲方将不承认乙方为当地的“阳光美居”青少年家具专卖店。

4、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店面内外设计、装修风格、经营方式等。

五、甲方的政策支持:

1、装修支持:甲方给予乙方每平方米150元的装修补贴支持,自开业后首次返货算起,每次按返单全额货款5%返给乙方,每月结算,直到返完为止。

2、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至少一套以上的特价款,还有不定期的优惠政策及节日促销活动。

3、返利支持:返完装修费后,根据乙方返单量进行月返利激励;如达不到月返利激励,可根据乙方返单量进行年返利激励。促销产品及特价产品不计算入返利。

(1)、月提货达8万返利2%。月提货达15万返利3%。月提货达30万返利5%。

(2)年度返点支持:一年累计达到60万以上的返2%.合同到期结算,以货物折扣。

六、订货、交货、退货

1、乙方首批进货金额不得低于6万元。

2、所有的订单以书面形式传予甲方公司,口头无效。

3、所有订单一律要求款到发货。乙方订单必须经甲方确认方可有效,不确认之订单,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交货时间:以订货单日期为准,平常3-4内天交货,交易会期间及年底旺4季,7-8天交货。非常规货按甲方确认时间方可有效。

5、凡是由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退货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免费为乙方更换相关产品或配件,甲方承担全部运费。

6、从乙方定货之日起,因产品原因导致滞销半年以上,在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甲方可予退换(以货换货形式),发生之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与乙方协商妥善处理。如因乙方原因或者货运公司运输途中损坏、受潮、或其它因素,甲方需收取相关返工费用。

七、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而造成对方经济或形象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此协议自动解除。

八、争议解决办法

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无效后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与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以补充协议为主。

十、补充条款: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

授权代表:

盖章:

年月日

乙方:

法人:

授权代表: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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