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懂得申请书在制定的时候有哪些务必要注意的事项吗,你知道怎么写出一篇合理并且出色的申请书呢,以下是好文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不拍卖申请书6篇,供大家参考。
不拍卖申请书篇1
申请人:张xx,男,1958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xx市xx镇xxxx中路xx号。
委托代理人:陈艳,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略。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执行人龚xx所有的位于义乌市xxx路xxx号的房产进行强制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龚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贵院已于20xx年底执行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的(20xx)金东孝民初字第xx号判决书内容履行法定义务,并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至今,导致该案执行2年多才执行回来区区四万多元,剩余的三十五万多元及相应的利息至今无法执行到位,给申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被执行人有债不还尝到甜头,更给贵院的执行工作带来困扰。
现鉴于被执行人龚xx所有的位于义乌市xxxxx中路xxx号的房产可供法院强制执行,且此房产已由贵院于20xx年xx月xx日进行了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规定,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上述房产,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x
代理人:陈艳
20xx年3月6日
不拍卖申请书篇2
司法拍卖申请书
申请人:重庆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县青杠街道石河一社
被申请人:重庆达华砼外加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红土地苑b栋4-2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依据(20xx)渝北法民初字第6895号民事裁定书,将裁定保全被申请人的房产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的货款678000元,利息42714元及延迟履行期间双倍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xx)渝北法民初字第6895号民事判决书结案。
贵院根据本申请人于20xx年9月26日提出的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于同年10月20日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所属“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45号地块等值土地使用权(房产证20xx第977号)”。判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于 20xx年5月19日向重庆市渝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认为履行自己的义务。 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太久,并且被申请人有保全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强制拍卖,以清偿被申请人所欠的货款及利息。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重庆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七月十七日
不拍卖申请书篇3
_____国土资源管理局:
经认真审阅贵局土地使用权拍卖文件,并实地踏勘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后,我们愿意遵守土地使用权拍卖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拍卖成交确认书》、《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___土地投资开发协议书》无异议,我们申请参加贵局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_时整在____________举行的上述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并参与竞买。
附: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影印件)。
我们愿意支付本次竞买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附支票/汇票)。
如能竞买成交,我们保证即时与贵局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___土地投资开发协议书》,并于______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否则,履约保证金可由贵局没收,并由我们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盖章:____________
竞买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竞买人盖章:____________
竞买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书填写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不拍卖申请书篇4
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被执行人:
姓名:
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xxxxxxx房屋(产权证号xxxxxxx)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请求贵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xxxxxxx的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理由如下:
1、本案审理阶段,贵院业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上述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经查,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共2人。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参照当地廉租房申请的标准,面积为每人16㎡。因此,本案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面积为32㎡,而被执行人名下的该套房屋建筑面积为136.24㎡,远远超过其生活所必须的范畴。
2、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显示其住所为河南省长葛市xxxxxxx,而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且经申请执行人多次登门拜访及贵院两次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的房屋有人居住,足以说明被执行人有至少两处可供居住房屋,足以说明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的`房屋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因此,被执行人不符合“唯一住房”的情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居住权,但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并不等于保护被执行人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是公民的生活资料,也是公民的固定资产。当房屋仅仅满足生活需要时,不一定必须拥有房屋所有权。而强调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是使被执行人有房可住,而不是让被执行人继续拥有资产。因此,可以租住方式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且租住房屋的标准应当参照“最低生活标准”确定。
当然,申请执行人亦考虑到维护社会和谐、执行措施人性化的因素,根据当下司法实践经验,结合本案实际情形,申请执行人同意并建议贵院采取如下执行方案:
1、贵院审查该套房屋是否超过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
2、贵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评估。
3、申请执行人可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作为过渡房。
4、贵院委托拍卖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拍卖。
5、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拍卖价款中保留相应价款用于被执行人自行购买或租赁房屋。
综上,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请求贵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的房屋立即强制执行。
此呈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投资担保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7月24日
不拍卖申请书篇5
申请人a,女,生于19__年10月21日,汉族,无业,住济南市历城区____107号_____1100室,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b,女,生于19__年_月19日,汉族,章丘市____职员,住章丘市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1、依法评估、拍卖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章丘市___________房产,房产证号:城_______。
2、因评估、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a与被申请人b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依法作出(20__)历下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迟迟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曾申请贵院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章丘市__________房产一套。执行立案后,被申请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另:判决书第四条判决申请人a作为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房产证号:城_______,房屋坐落于_________;房屋他项权证号:章房他证城字第________号)申请法院拍卖、变卖,并就变价款优先受偿。
为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特依法申请贵院对被所有的位于章丘市___________房产予以评估、拍卖。
望贵院依法准许!
此致
__
20__年_月_日
不拍卖申请书篇6
申请执行人:河南某某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职务:董事长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9楼
被执行人:王某某,女,汉族,1982年12月2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住河南省长葛市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xxxxxxxxxxxxxx房屋(产权证号xxxxxxxxxxxxxx)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请求贵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xxxxxxxxxxxxxx的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理由如下:
1、本案审理阶段,贵院业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上述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经查,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共2人。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参照当地廉租房申请的标准,面积为每人16㎡。因此,本案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面积为32㎡,而被执行人名下的该套房屋建筑面积为136.24㎡,远远超过其生活所必须的范畴。
2、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显示其住所为河南省长葛市xxxxxxxxxxxxxx,而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xxxxxxx,且经申请执行人多次登门拜访及贵院两次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xxxxxxx的房屋有人居住,足以说明被执行人有至少两处可供居住房屋,足以说明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xxxxxxx的房屋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因此,被执行人不符合“唯一住房”的情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居住权,但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并不等于保护被执行人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是公民的生活资料,也是公民的固定资产。当房屋仅仅满足生活需要时,不一定必须拥有房屋所有权。而强调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是使被执行人有房可住,而不是让被执行人继续拥有资产。因此,可以租住方式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且租住房屋的标准应当参照“最低生活标准”确定。
当然,申请执行人亦考虑到维护社会和谐、执行措施人性化的因素,根据当下司法实践经验,结合本案实际情形,申请执行人同意并建议贵院采取如下执行方案:
1、贵院审查该套房屋是否超过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
2、贵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评估。
3、申请执行人可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作为过渡房。
4、贵院委托拍卖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拍卖。
5、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拍卖价款中保留相应价款用于被执行人自行购买或租赁房屋。
综上,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请求贵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xxxxxxx的房屋立即强制执行。
此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河南某某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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