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写申请书的过程中需要强调字句精准,申请书的写作原因都是各不相同的,很多人都使用过申请书这一文体,好文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申劳动仲裁申请书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申劳动仲裁申请书篇1
1、申请人:***,男,汉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龙庭·林清园二单元301室,电话:1380***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39号,电话:0991-36**0。法定代表人:李建平,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3、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劳动仲裁申请书篇2
申请人: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xxx。
代理人:姚xx 北京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xxxxxxxxxxxxx
联系人:刘xx联系电话:1370731xxx
法定代表人:罗xx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xxx 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0xx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拖欠工资。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申劳动仲裁申请书篇3
反请求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的,旨在抵销或吞并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的,与仲裁请求之标的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的独立的请求。反请求是被申请人对抗申请人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
从法律地位来分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既然申请人具有提出申请的权利,那么被申请人也具有提出反请求的权利。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该反申请是对被申请人权利的保护,这和在诉讼中在原告提出诉讼后,被告可以提出反诉是同样的道理。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提出反请求的条件没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根据仲裁理论,反请求应该具备以下5个条件:
1、反请求只能是由被申请人提起。如果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不以申请人为指向对象的仲裁请求,否则不成立反请求。
2、反请求只能向受理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起。
3、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属于同一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否则,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无权管辖。
4、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必须有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
5、反请求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与仲裁申请书一样。
6、反请求应该在仲裁答辩期内提出。从理论上来说,只要被申请人在仲裁答辩期内提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请求,就成立反请求。在实践中,反请求被受理后,由于反请求本身与本请求是基于同样法律关系,并且当事人也相同,因此,为了节省时间、费用、有利于审理方便,仲裁庭往往将申请人提起的本请求与被申请人提起的反请求合并审理。如果出现提出仲裁申请的申请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况,也不影响反请求的继续审理。以上是可以提起反请求的情况。
具体到一些个案,典型的如工伤赔偿,单位就不能就此提出反请求。如果就此提出,就可能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个原则强调的是“事实”,而不是看提起仲裁的主体,以工伤赔偿为例,员工主张工伤赔偿,如果单位又提出反请求,要求员工承担所谓“员工违章操作”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单位提起反请求的事实仍然是“员工遭受工伤伤害”,这就明显与员工提起工伤赔偿的事实和理由一致了,只是申请主体不同而已。这有悖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另外,工伤损害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员工在工伤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除非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工伤系由员工故意造成,否则,用人单位均应承担法定赔偿责任。所以在工伤赔偿中,用人单位不得再提起反请求。
综上所述,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能否提起反请求,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申劳动仲裁申请书篇4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xxxx元(按月平均工资xxxx元计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4年入xxxx有限公司,xxx年3月调入xxx有限公司并一直工作至今,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自 20xx年起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担任xxx一职,月平均工资xxxx元,并约定被申请人保证申请人的休息权利,若被申请人因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申请人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一小时,若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并约定被申请人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但事实上被申请人处经常加班,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自xxx年10月起公司经常加班到晚上十一点,有时甚至到晚上一点多(公司上下班有打卡记录,并有视频监控,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申请人xxx年xx月至xxx年xx月间的考勤记录及上下班监控录像),导致申请人出现头晕头疼的情况。自xxx年xx月份开始申请人头晕头疼现象严重加剧,无奈下申请人去xx市xx院检查,医生说头疼头晕现象是由于工作经常加班,劳累过度造成的,建议申请人休息几天。申请人xxx年xx月xx日向被申请人请批病假,被申请人以种种原因推脱,只批了申请人之前没休的存休假及20xx年的特休假,并未批病假。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按时去公司上班,单位却以此为由,并在未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擅自把申请人的职务调为xxx。申请人于xxx年xx月至xxx年xx月以被申请人经常加班,并在未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单方面把申请人的职务调为xx员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被申请人不予批准,并告知申请人若解除劳动关系,理由需改为申请人个人前景发展等原因。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35条、38条第1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公证审理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劳动仲裁申请书篇5
申 诉 人: 联系电话:
被 申 诉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电 话:
邮 编: 被 申 诉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区 街 号
电 话: 邮 编: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同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2、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20__年x月至今拖欠的工资96000元;
3、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1000元;
4、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50600元;
5、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20__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劳动保险金21000元;
6、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3005元;
9、两被诉人对上述所列各项诉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自__年x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诉人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20__年烟大建设集团内部调整,申诉人所在部门名称变更为烟大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申诉人及所在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同烟大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自20__年1月开始,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即停止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自20__年11月开始,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又开始拖欠申诉人工资,20__年,申诉人在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九级伤残,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也未向申诉人支付各项工伤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诉人不得不向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请求事项中所列各项仲裁请求。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诉诸贵委,望裁如所请。
申请人:xxx
申劳动仲裁申请书篇6
申请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住住址:____________,通讯方式: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通讯方式:_________。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合计人民币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合计人民币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的加班费合计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申请人应聘到________有限公司,职位为_____,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入职后被申请人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申请人购买职工基本社保。x年x月x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为由,在未经培训也未经调岗的情况下直接通知申请人被辞退了,并要求次日不用来上班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请人依法应当获得________元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申请人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________元。
3、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申请人一直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达10小时,被申请人均未支付加班费,实际延长加班时长合计________小时,休息日加班合计________天,因此应支付加班费合计________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主张。
此致
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
申劳动仲裁申请书篇7
被申请人:武汉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 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 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费)
6. 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 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 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xx年九月十八日
附:证据:
1.申请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
2.劳动合同,调岗协议;
3.工资条复印件;
4、律师代理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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