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是现在运用得比较多的一种书信,很多人都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在撰写申请书时,务必遵守申请机构或组织的指南和要求,好文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冻结财产的申请书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冻结财产的申请书篇1
申请人:
申请事项:申请解冻xx有限公司在xx县农业发展银行帐户存款448910.00元。
xx年4月12日,申请人和xx有限公司民间借款起诉到xx县人民法院,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后,xx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xx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x县支行的帐户448910.00元。
现本案已于xx年5月23日双方之间达成协议:王家坝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同意付给申请人原借款和利息,但需从已冻结帐户中支付给申请人。为此,故申请贵院解冻王家坝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x县支行账户款,并请贵院监督王家坝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把此款还给申请人!
冻结财产的申请书篇2
申请人:李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市人,______个体服装店店主,现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被申请人:赵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县人,______台球厅老板,现位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扣押被申请人的8台台球案,并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2万元人民币,以开办______台球厅。双方约定一年之后还钱。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索要借款,被申请人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拒绝还款。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诉于______区人民法院,要求被申请人偿还2万元借款,法院已受理此案。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从朋友薛______处得知,被申请人欲转让其台球厅,并打算去南方作生意。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资金,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扣押被申请人8台台球案,并冻结其银行存款1万元人民币,以保证判决的执行。
此致
敬礼!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冻结财产的申请书篇3
申请人: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通辽市xx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大街
法定代表人:xxx
事项:请求冻结被申请人xx公司账户内资金20xx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向你院提起诉讼。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盖起因于…………特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通辽市开发有限公司账户内资金20xx万元人民币。
申请人愿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供适当的担保,且愿意对因上述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目前已知的被申请人财产线索为:xx银行xx号:xxxx产位置:
此致
北京市xx法院
冻结财产的申请书篇4
被执行人xxxx,住所地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职务)。
一、申请事项
依法对本案被执行人xxxx名下的xxxxxxxxxxxx(写明财产名称)进行续封/冻。
二、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xxxx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1清收文书样式9的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2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依照此条文对不同类型财产所规定的限制期限,案件承办人员通常应当在限制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法院递交续封/冻的申请。
为xxxxxxxx,贵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xxxx名下的xxxxxx(写明财产名称),查封/冻结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由于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特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依法进行续封/冻。
此呈
xxxx人民法院
冻结财产的申请书篇5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冻结南京茂盛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大厂支行山畔分理处的银行帐户(4301015028355652821)存款73万元。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南京茂盛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该案正在审理当中。因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使将来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4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冻结南京茂鼎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大厂支行山畔分理处的`银行帐户存款73万元的申请,以强制其给付申请人货款本金70万元及逾期利息18404.15元,以及申请人为其垫付的诉讼费用10984元。肯请贵院裁定。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冻结财产的申请书篇6
申请人:吴某,女,xx年3月5日生,汉族,无职业,住xx市xx区xx路xx组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张xx系夫妻关系,贵院于08年7月4日,在强制执行中将张某的银行退休工资卡给予冻结,由于没有生活费,现已造成我们二位老人无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书正予申请再审,对此,申请人认为,即使本案应该履行义务,该债务也是张xx个人之债,不应该侵害和剥夺申请人被扶养的权利和生活费用,贵院采用的这一强制执行措施,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故请求立即依法解除冻结。
我国《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申请人既是利害关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执行人所扶养的家属。所冻结的工资卡额为1100元,工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按合理执行,申请人应享有的550元不应在执行之列,剩余550元,还应在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须费用外,方可执行偿还债务。
上述异议恳请贵院认真考虑,期望执法的同时不该违法,谢谢!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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