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思考所读的书籍,读后感是读者对作品中时间、空间和背景的感受和理解,好文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国外名著的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国外名著的读后感篇1
暑假作业刚写完,我就迫不及待的往书店里跑。
路上,一阵阵微风轻轻拂过了我的脸颊,也拂过了我的心灵。“啊,作业写完的感觉可真好啊”人行道旁的松柏正微笑的朝我点头呢。我整整在书店里待了2个小时,才精挑细选的看中了一本书。海蓝色的封面,上面有个衣衫褴褛的老爷爷和一群动物。旁边还写了几个大字:《鲁滨逊漂流记》
一天不到,我就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是18世纪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__笛福的代表作。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是儿童文学宝库中的不朽名著。
小说讲述的是在航行的过程中,一位叫鲁滨逊的航海家,在和海上航行的过程中因为遇上了大风暴,轮船沉没了。鲁滨逊孤身一人在岛上生活了29年。在荒岛上,他借《圣经》消除孤寂和绝望,用船上的工具建造房子,学会了烤面包,与野人搏斗,解救野人星期五……
我特别崇拜鲁滨逊,因为他在遭遇逆境中不放弃,并且坚持了下来。虽然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但他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顽强不屈,奋发搏斗。他惊人的毅力让我折服。
这本书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说了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对今天的广大青年来说,阅读这部作品,可以激励他们勇于冒险,坚持进取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既要有大无畏的凛然气概,又要有一种认真对待,仔细研究的求实态度。只有如此,才能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不断创造奇迹。
国外名著的读后感篇2
偶然在书店看到了《飘》这本书,被名字所吸引,便买了下来。于是我便初识了思嘉。
我对思嘉的印象开始并不好,甚至觉得她实在不像一本小说里女主应该有的样子。她自私,虚荣,心机跟我印象里的“好女孩”完全沾不上边。
她的美,是她骄傲的资本,也是她的利刃。她就像一朵看似美丽却有着致命剧毒的花儿一样,在世间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散发着迷惑人心的香气,让无数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我一直认为这样的女人是可怖的,却是后来才发现这是她身处乱世的保护色。
尖刺下是她那颗依旧鲜活而跳动的心脏,有少女应该有的东西:善良,单纯,爱。也有不同于别的女子的勇敢,坚韧。
南北战争时,为了对心上人的一句承诺而在处境已经很危险的时候,没有抛弃媚兰——她心上人的妻子,一个她曾经瞧不起的长相普通、身材瘦小、性格温顺、毫无个性的女人。
在她要分娩的时候,在发现原本信誓旦旦地说会接生的黑奴,只不过是说谎之后。她抛弃了一个大小姐本应该的娇贵,放弃了对媚兰的讨厌,嫉妒,仇恨。果断地替她接生,在孤立无援的'昏暗房间里,她在我的心里也有了不同的一面。
还有之后面对军官们的淡定,从容,大胆。
和不顾所有人目光,从丈夫手里接过工厂,而成为那个年代“不应该存在”的女商人时的自信,坚强。
不得不承认,她敢做的,是很多女孩子想都不曾想,也做不到的。
她何尝不算是个女英雄?不同于木兰,替父从军;不同于穆桂英为了家族国家。也许在好多人看来她是比不上她们的。但是我觉得她作为一个普通女子,一本小说女主,她的的确确是要让人刮目相看的。
她为了自己而活,一切都顺从自己的本心。在那个闭塞的年代,勇敢打破种种约束与偏见为自己而活。
?飘》也叫《乱世佳人》,《乱世佳人》这个名字更直观地总结了这本书的内容。乱世之中烽烟动荡,人心惶惶,黑与白在那个年代都变得不容分辨。她是尘埃中走出的佳人,美丽,高傲,勇敢并心存善良。
我承认我最后被这样一个“奇女子”所打动,对于思嘉这样一个女子,你可以说不喜欢,却不能不对她感到佩服。
国外名著的读后感篇3
对于《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们应该关注的,到底是跌宕起伏的情节,鲜明的人物形象,还是科幻在现实中的反映?
不得不说,无论是在情节还是人物塑造上,《海底两万里》都极为成功的。野人围攻、冰山封路、斗巨章鱼……情节无不吸引人心。尼摩的沉着冷静,阿龙纳斯的博古通今,康塞尔的老实本分,尼德·兰的性情火爆,人物无不恰倒好处淋漓尽致。
但是,这一切都不是凡尔纳所要描述的重点。只关注于这两点,就会被书中看似不可理解的神秘迷惑,就会忽略掉迷离科幻后最重要的现实价值。
因为诸多政治原因,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海底两万里》与凡尔纳的初稿相去甚远。凡尔纳的写作的初衷,是想借尼摩船长表达对当时残酷的殖民统治的愤恨,和对在压迫之下的人民的同情。这显然与当时的政治局面不相容。所以,出版商与凡尔纳多次协商,凡尔纳因此把原稿一改再改,才有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海底两万里》,才有了尼摩船长身世的神秘,才有了被诺第留斯号击沉的战舰的国籍不明。但这一切,都无法改变《海底两万里》的真正主旨。
征服与扩张,是殖民统治的目的。而尼摩船长之所以“逃”向海洋,也许就是因为他对充斥着人类贪婪的陆地的一种绝望。在海洋中,尼摩船长有取之不尽的钱财,但这对他来说毫无用处。他无法亲自为反殖民贡献自己的力量,他就把巨额财产无偿捐赠给反殖民事业。也许那艘被诺第留斯号击沉的战舰,曾是侵略者中的一员,尼摩船长对它才会有如此的怒火。在托雷斯海峡,当阿龙纳斯习惯性的把当地土著人叫做“野蛮人”时,尼摩船长就问他这样叫的原因。虽然知道那只是一个习惯性的称呼,但尼摩船长的疑问无疑体现了他对人权的重视和对殖民现实深深的厌恶。
不要以为科幻小说只有幻想,透过科幻的迷雾直击其背后的现实,才能明白凡尔纳心底的沉重。这无论是对于凡尔纳来说,还是对于我们今天的读者来说,都极为重要。
国外名著的读后感篇4
我从小就爱看书,也看过很多书,但自从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便被鲁滨逊的智慧,以及他惊人得毅力所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青年,他厌倦了自己平谈无奇的生活,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要周游世界。一六五九年,他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轮船,但是却遇上了可怕的风暴,漂流到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凭借自己的智慧,自制面包,葡萄干等食物,让自己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驯养了好多山羊,还勇敢的救了一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最后凭借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奇迹般的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一个非常普通的人,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环境如此恶历的情况下,仅用几支枪和一些数的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的情况下,生存了二十八年,可想而知,这连常人都不敢想象的事情,鲁滨逊却办到了。
他曾经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树叶,水和少量的食物做成了一种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自己信念,终于战胜病魔,他在看似很难办到的一些事情,都勇敢的办到了。
这本书强烈的感染了我,放佛也让我与鲁滨逊一起捉山羊,与野人大战……。给我带来一种真实和现场感,让我感到做人就应该有勇敢不服输和自食其力的精神。
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把这种精神用到学习上,做一个德学兼备的好学生。
国外名著的读后感篇5
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十九岁。年纪不算小,,但还是有点幼稚,,因为李伟老师我接触了这本书,也因为这本书而感受多多。。希望大家都能看下这本书。以下就是我的感受。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大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国外名著的读后感篇6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国外名著的读后感篇7
最近,我再次翻开了《欧亨利短篇小说集》,收获颇丰。欧·亨利原名威廉·希德尼·波特,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美国现代短篇小说的创始人;与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他出生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一个小镇,父亲是名医生,母亲在他三岁时就去世了。他待过西部农场,去过拉丁美洲,当过歌手、戏剧演员、制图员、记者等等;这些丰富的生活阅历为他日后的写作积累下了丰富的素材。
欧·亨利的小说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哲理讽刺类。这类小说大多语言诙谐幽默,通过讽刺某些人和事来阐述想要表达的哲理。
比如《公主与美洲狮》里那个牛仔,为得到农场主女儿的芳心而编造谎言,最后沦为笑柄。《汽车等候的时候》里的女收银员,装成贵妇人向一位年轻人吹嘘自己的身世,抱怨上流社会种种不公,殊不知那位年轻人才是真正见过世面的富人。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寻宝记》。主人公与情敌古德洛共同喜爱的姑娘“不辞而别”;就在此时,一张意外得到的藏宝图却让两人结伴而行。大学毕业的古德诺常常卖弄自己的学识,并嘲笑主人公的市井身份。即将到达目的地时,古德洛却因发现藏宝图可能是伪造的而大发雷霆,退出寻宝。坚持到最后的主人公确实没有找到价值三十万美元的十驮金币银币,却在目的地重逢了跟随昆虫学家父亲搬迁至此的那位美丽姑娘。
第二类是温情治愈类。这类小说最大的特点就是“含泪的微笑”,着笔善良的人们为他人着想的一面,描写人们内心的美好。
如《最后一片藤叶》里的老画家,为了给病重绝望的姑娘带来希望,在大雨天往墙上画上一片藤叶,自己却受寒过世。《爱与牺牲》里的年轻夫妇,为了支持对方追寻理想而甘愿让自己受苦。
还有那篇著名的《麦琪的礼物》。德拉和吉姆是一对贫苦的年轻夫妻;德拉有一头宛如瀑布的'褐色长发,吉姆则有一块精致华丽的金表。在圣诞节,德拉剪下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崭新的白金表带,吉姆却卖掉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小巧玲珑的玳瑁发梳……
在欧·亨利的小说里,我们可以看到人生百态:可喜与可悲,可怜与可恨,可敬与可耻……或许我们会鄙视《华而不实》里贫穷却装成一个纨绔子弟的建筑师,或许我们会赞扬《重新做人》里改过自新为救人抛弃自身功名的罪犯。
欧·亨利的小说就像一盏盏明灯,照亮人们前进的道路。道理我们都懂了,那就努力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人吧!在自己的故事里书写精彩的篇章,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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