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写读后感时,应该注意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和看法,读后感的写作使我们在阅读中不断反思与成长,成为更全面的人,以下是好文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写关于书读后感的作文推荐7篇,供大家参考。
写关于书读后感的作文篇1
今天我和孩子一起阅读了小学生文摘中的《和时间比赛》这篇文章,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不禁感叹时间过得太快,纯真的童年时光还历历在目,转眼间却已步入中年,孩子已经长高,看着白发苍苍的父母,会感怀自己有一天也会垂垂老去。但人生不能只由伤怀组成,我们应该微笑。正因为人生短暂,我们才更应珍惜每一个美好的瞬间和每一丝真诚的感动。
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珍惜生命。这句话蕴涵着很深的哲理:争取了时间,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知识,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这无异于延长了人的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每个人都应好好地珍惜时间,创造自己的生命价值。鲁迅先生说: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这就说明了珍惜时间的重要性。鲁迅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他很爱写作,当有人说他是天才时,他却说: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写作上了。而有的人,只要争取到一点时间,就都用来玩,丝毫不想学习,不像鲁迅先生那样,哪怕自己患有重病,无法工作,他也要在这段时间里想着病好后要干什么,他在逝世前三天还为别人翻译的一本苏联小说写了一篇序言,逝世前一天还记了日记,他一直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从来没有浪费过时间。鲁迅先生不但珍惜自己的时间,还不浪费别人的时间,他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浪费了别人的时间,那就无异于图财害命! 所以我们应该孩子们也向鲁迅先生那样珍惜时间,把别人玩的时间用在学习上。
有的时候,总是听到有人在懊恼没有珍惜时间,因而总认为时间不足够。正是那一次的经历,使我慢慢地开始珍惜时间。那一次,让我的感触很深。当时我还在上初中,有一次考试临近,同学们都在拼命地复习着,而我却在悠然自得地玩耍,一边看着同学们努力地复习着,一边想:唉!用得着这么用功吗,不就是一次普通的考试嘛,难不成考试前这么看看就能拿个一百分。等到考试时,同学们都齐刷刷地拿起笔来写,可是我却坐在那里拿着笔一个劲地发呆。因为之前我根本就没有复习,所以对于我而言,这些题目简直就象天书一般。再看看别的同学,有的在冥思苦想,有的还在不停地写着,终于在最后的时候,我也是硬着头皮勉强做了一些。由于是刚考完试,同学们仍然在兴致勃勃地讨论着,看着他们一副欢呼雀跃的样子,我的心里很难受。就在这时,我的同桌她兴奋地跑来对我说:喂,看你垂头丧气的样子,考得怎么样啊?你知道吗,我这次好像对了不少了哦。她一说,可把我的心给勾了起来:哼!是又怎么样,不就是一次考试嘛。要是我之前有时间复习,说不定比你还厉害。当我一说出这话,立刻遭到她的反驳:你还说呢,我们都在复习,你却在偷懒,怎么会没时间呢?时间是靠人一点点挤出来的,只要你懂得利用每一分每一秒,就能成功 。我一时被她驳得无话可说,的确,每当我想要认真复习时,心就不安分地动起来,往往都是半途而废。其实,人的一生很短暂,时间也不会很多,但有的人却能很出色,因为他们把握了时间。
时间就是生命和财富,就是知识和力量。千百年前,人们早已认识到了时间的珍贵,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其实,黄金哪里比得上时间珍贵呢?黄金可以被人当作财富,永久地保存起来;而时间却像一条川流不息的江河,默默地,不停地流逝着。正像朱自清先生所描述的那样: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但时间去了永远也回不来了。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走过去,休息睡觉时候,它便大步大步的从你身上跨过,从你脚边飞去,谁也别想把它占为己有。最聪明的人是最不愿意浪费时间的人,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从每天都只有24小时这点来说,时间是一个常数,它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农民种田,不在今天及时拔草、施肥、灭虫,哪有金秋时节的丰收?医生不在今天及时抢救、医治病人,哪有人们日后健康的体魄?清洁工人不在今天及时清扫垃圾,哪有日复一日城市的洁净?解放军战士不在今天全副武装、做好战备,哪有千家万户永久的安宁?孩子们不在今天好好学习,哪有祖国美好的未来呢?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短短几句诗,是先辈千曲百折、历经磨难的生活体验的结晶啊!古人有感与此,于是有了悬梁刺股、 凿壁偷光的勤学佳话。现在我们条件优越了,不是更应珍惜今天、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吗? 让我们都来好好珍惜时间吧!抬起我们的脚,挥动我们得双臂,与时间赛跑吧!去为我们的理想而赛跑,为我们的美好人生而赛跑......
写关于书读后感的作文篇2
在这整个世界,有许许多多的文学典藏书系,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在豆蔻镇上发生的一切,与其说是一个精心编织的故事,还不如说是一场随心所欲的游戏,在这个游戏里面,每一个小孩子都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角色,自己扮演着自己,并在这扮演的过程中发现了爱人和被人所爱的乐趣!
无论如何,豆蔻镇个奇妙的小镇。那里是孩子眼中的人间世界,成人眼中的乌托邦。那里是天堂,是永无岛,是世外桃源,是一个时间不再流动的美丽世界,我们从未拥有,却一直想要寻回……
在这里我想对托比杨埃格纳说:“感谢你给了我一个纯真快乐的童年,让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当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时,突然,我有一个念头,就是:一定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让他们也去豆蔻镇游玩!
写关于书读后感的作文篇3
我喜欢看童话,它们既引人入胜,又给我们有益的启示。最近,我读了童话故事《贪吃的鸫鸟》。
故事里的鸫鸟叫琳琳,琳琳因为太贪吃被红红的大樱桃给诱惑了,当鸫鸟群飞走时,琳琳还在吃,没过多久,贪吃的琳琳被园子的主人给捉住了,被捉住的琳琳非常后悔。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想起那次生日。
在5岁生日那天,妈妈和爸爸给我买了一个大蛋糕,(可是奶油大蛋糕)我见了可开心了。当天晚上,家人们还在吃晚饭,我可等得不耐烦了:“各位大人,你们能不能吃快点呀!”老爸大人说:“小寿星啊,不吃好,哪能过生日呢?”听爸爸说得有些道理,我就只好干巴巴地看着蛋糕,它的香味是那么迷人,我不禁口水流下三千尺。我剥开纸套,用小手一碰,白白的奶油便“躺”在手上。一舔——太好吃了!于是,我一会儿去碰一下,一会儿又去碰一下……等吃蛋糕时,蛋糕已经“伤痕累累”,像一个坑坑洼洼的大月球。一家人吃着大月亮也不错!
但是,因为我吃了太多奶油,后来闹了肚子,还被送到医生那打了两针,真是得不偿失啊!
所以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禁得住诱惑。
点评:本文从童话故事《贪吃的鸫鸟》引出自己的生日插曲,语言童稚,生动有趣。
写关于书读后感的作文篇4
最近看了一些关于生命的书,感觉生命还是蛮重要的。生活在地球上的每个事物都有生命,树木的树木;动物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来之不易的,都是母亲怀胎十月生下来的。有些人,他们一点也不珍惜所得来的生命,他们遇到一些挫折,困难,就低头了,不敢面对,就有一些坏想法,一走了之了,什么也不管了,丢下了父母,这样是错误的。但有些人,他们很珍惜来之不易的生命,他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麻烦、挫折、打击,都不放弃生命,因为他们知道生命是来之不易的,自己不能放弃。
每个人的生命像一片落叶,一朵花,一首诗歌,一只鸟,一场游戏……但是无论像什么,都是一个生命,我们都要爱惜它。虽然有些生命在半途中就走了,但是那只是一个意外。那也是为了救别人而牺牲了自己,他算是个英雄,但是有些人遇到困难而死就不算什么英雄了,他算懦夫,就这么白白浪费了一条生命。
对于我来说我,一生最重要的还是生命,其他的什么都比不上生命,如果没有了生命,就等于什么都没有了,无论最最重要的东西,都没有用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生命,爱惜生命,保护生命!
写关于书读后感的作文篇5
这个暑假,我把《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了。《鲁滨逊飘流记》共有42集,讲的是一个叫鲁滨逊的男人航海的故事。有一次,鲁滨逊被海浪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他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在岛上有一天,他收拾了一下自己带的行李,其中他抖了抖一个大麦袋,把灰尘弄到了地上。几天后,在他抖灰尘的地方竟然长出了小苗,然后他就细心的照顾那些小苗,最后长成了麦子。他又把这些麦子留下了当种子,种出了更多的麦子。就这样他一次一次的种,种的越来越多。他用麦子做面包。他做了房子,天气晴的时候他就出去打猎找吃的东西。有一次,他发现了一个好地方,那里有好多的水果。他就摘了一些葡萄带回家,然后回到家一看,因为葡萄太成熟了,回到家就烂了,于是他就想在水果园里晒成葡萄干再回家。所以他有了好多好多葡萄干。雨季的时候,他就在家里编筐子,用来存粮食。他在岛上做了很多很多事情。在岛上生活了二十一年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他救下了一个野人,然后那个野人就对他非常忠诚。醒来后,他一有时间就到海边去看有没有野人来。他等啊等,过了一年这个梦竟然成真了。但是和梦不一样的是,梦里说的是有十几个野人追一个俘虏,而事实上只有两个追一个俘虏。他把这个俘虏救下了,因为救那个野人的那一天是星期五,所以鲁滨逊给这个野人取名叫“星期五”。鲁滨逊教这个野人说话,他和“星期五”呆的时间越长,他们就越友好。终于有一天,他们看到了一群强盗,要把三个俘虏留在岛上,并且夺了他们的船。鲁滨逊和“星期五”把有的强盗关起来了,有的强盗打死了,救了那三个俘虏。那三个俘虏中的`一个是船长,他对鲁滨逊说:“这个船是属于你的。”然后,就驾着这条船回到了鲁滨逊的家。
鲁滨逊在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在岛上遇到了很多困难,他都解决了。他的这种永不放弃、坚强勇敢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要像鲁滨逊一样,要多想办法,不能以为自己就解决不了这个困难。
写关于书读后感的作文篇6
今天,我看了一篇文章,叫《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有三个内容:飞蛾求生、不屈的瓜子、倾听心跳,都讲生命的意义与生命的珍贵,对我有深深的触动。 日记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小草的生命在大诗人白居易的笔下变得如此潇洒,看来,小草这样弱小的生命都有那么强大的力量,从被火烧干的土地里冒出新的枝丫,那么不珍惜生命的人连弱小的草也不如吗?
还有,盲童安静,她一直在没有太阳,没有光的世界里成长,她的眼睛里都是黑夜,可,她放弃了吗?她一直守护自己的生命,并珍惜它,并不像有些人一遇到挫折,就后退;有的还想不开,跳楼自杀。这些已自杀的亡灵,难道你们连一个盲女孩都不如吗?
所以,我的感悟是: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一定要珍惜它,好好使用它,让自己的一生,过得更加辉煌!
写关于书读后感的作文篇7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小说。小说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紫岚有四个孩子,老大黑仔,老二蓝魂,老三双毛,还有一只小母狼叫媚媚。紫岚很希望这三只小公狼中有一只成为狼王,他要训练的就是黑仔,因为黑仔很像他的父亲黑桑,黑桑的梦想就是成为狼王。
紫岚要帮黑桑完成这个梦想,所以从这三只小狼中选择了黑仔。一天到了喂奶的时候,黑仔冲上来就要喝奶,紫岚看见黑仔喝奶的样子像狗一样温柔,就一下子把他给蹬开了,黑仔惨叫一声,身上留下了一串鲜血。紫岚告诉黑仔:“狼的本质就是残忍。”黑仔呜咽了一下,又用像冰雪一样的眼光看着紫岚。这是蓝魂却喝起了奶,黑仔冲上去与蓝魂在地上斗成了一团,因为黑仔比较壮,所以力气大,一下子就把黑仔打到了角落。紫岚看到后非常高兴,以为她认为这是狼王的眼神,这是狼王的性格。
有一次,黑仔追一只兔子,跑到了一里多远的地方才咬死了它。但这时一只金雕飞了过来,黑仔不知道金雕是它的天敌,他的本领还不足以对付这只金雕,所以直到金雕的身影盖在了他的身上,他才感到不妙,可是已经晚了,金雕一下就把它抓住了,虽然他还在拼命的反抗,但是已经无济于事了。紫岚回来看见了这一幕心都碎了,于是他又把目光陆续转向了蓝魂和双毛。虽然蓝魂和双毛最后也都很出色,但是也都因为种.种原因遭到了不幸。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狼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是一样的,狼的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第一,就像我们的妈妈也希望我们是最优秀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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