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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1000字篇1
暑假的一天,我正愁着没事干,突然发现桌上有一本书,我满怀好奇把书本拿了起来。“呀!原来是我最想看的《西游记》。”我兴奋的叫出生来。后来才知道是妈妈买给我的。我拿着书本,坐在椅子上,静静地翻阅着,似乎我整个人都沉浸在这本书里了。
这本《西游记》我整整读了一个暑假,书里的故事情节非常精彩。说的是一只石猴从石头里崩了出来,石猴拜师学艺学会了七十二变,又从东海得了一件神器如意金箍棒。石猴自封齐天大圣,触怒玉皇大帝,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来被唐僧救下,一同前往西天取经,路上唐僧又收了猪八戒、沙和尚两位徒弟。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最终取得正经。
这本书真是精彩,最让我难忘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一天,唐僧师徒来到一座高山前,山上住着一个专门残害百姓的白骨精,它诡计多端,善于变化。白骨精为吃唐僧肉,变成一个村姑,不料,被悟空识破,一打白骨精,唐僧责怪悟空不该错杀好人,白骨精化成一缕青烟逃了。白骨精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变成一个老婆子。它的诡计又被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二打白骨精,老婆子“死”了,悟空正要去追妖怪的真身,唐僧怒喝。白骨精又变成一个老头,寻找自己的“老伴”和“女儿”。悟空认出老头又是妖怪变的,三打白骨精,唐僧上前护住老头,悟空不顾一切,把老头打下深涧,唐僧又阻拦,白骨精侥幸逃脱。唐僧是非不分,人妖颠倒,把敢于打妖怪的孙悟空赶回花果山了。悟空走后,白骨精把唐僧捉进了洞,再派小妖去请它母亲,一起尝唐僧肉。八戒去救师父,但寡不敌众。八戒只好赶往花果山,请悟空搭救唐僧。悟空一听白骨精捉了师父,立即赶往白骨洞。路上,碰到来吃唐僧肉的老妖——白骨精的母亲。悟空打死老妖,自己变成老妖的样子进了洞。为了让师父觉醒,悟空用老妖的身份引白骨精说出真相,唐僧后悔莫及。
这本书不仅故事情节精彩,更是让我从中明白了很多道理.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飘读后感1000字篇2
摆渡人崔斯坦在向15岁的女孩迪伦介绍自己时说,“我是摆渡人,我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我告诉他们真相,然后把他们送到他们要去的地方。”
摆渡人,这是一本关于爱的书。
15岁女孩迪伦在去看望多年未见的父亲的路上,火车发生事故。“迪伦,你不是事故中的唯一幸存者。”“你是唯一一个没有逃出来的人。”为此,早早等候在发生事故附近山坡上的摆渡人崔斯坦带领她的灵魂穿过荒原,到达一个崔斯坦也没有去过的地方,灵魂们称之为“家”。
印象深刻的是关于“荒原”,在人生活的世界到“家”之间,有一段荒原,“荒原,它位于两个世界的中间,你必须要穿过它。每个人都要穿过他们自己的荒原。在这个地方发现你已经死去的真相,然后无可奈何地接受。”行走其间,食腐者、恶鬼会拼命抓住穿越路上的孤魂。至于荒原是什么样子,完全由灵魂的心情决定,灵魂心情愉悦,荒原的天气就艳阳高照,心情很down,天色就会多云而阴沉。“你的身体是你心像的投射。这片荒原也是一样的。当你从隧道出来的时候,你估摸着这几离阿伯丁还有一半路——身处高原的某个地方,一个偏僻、多山、荒凉的地方——所以荒原也就成了这个样子。你不喜欢锻炼,所以只要一走路,你的心情就糟透了。这个地方反映了你的所思所感。当你生气的时候,这里就阴云密布,狂风大作……一片漆黑。你的心里越阴郁,夜晚也就越黑暗。”
如果,世界真的是神造的。如果,小说里关于世界维度的布局是真的。谁又能确定,此时此刻,此地此处,不是荒原呢。我们懵懵懂懂地来到这个世界,懵懵懂懂的行走、成长,至于要到哪里去,谁也说不清楚。成长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坎坷、挫折,谁又能确定不是食腐者、恶鬼在作恶呢。一些人夭折、英年早逝,谁知道他们是不是被食腐者、恶鬼拉入了水底呢。我们对世界有不同的看法,悲观、乐观,谁又能确定是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的性格造成的。
如何能顺利地、心情愉悦的走过荒原,惟有爱的支撑。所以,灵魂的摆渡者,就是爱。和彼此相爱的人一起,走过寒来暑往,迎接旭日阴云,荒原也没有那么可怕了,甚至走到世界尽头,竟会舍不得离开荒原。因为,只有在那里,才能和爱人在一起,才能体味到彼此支撑、彼此眷恋,才能时时刻刻看到对方。在那个所谓“家”的地方,你想要的任何都会有,唯独没有爱人,于是你决定重新回到荒原,寻找自己的摆渡人,也就是爱人。
在那个所谓的家的地方,很多人悠然自得地生活在那里。例如,二战期间被上司枪毙的士兵乔纳斯——“我活着的时候总是想买辆车”,于是他在自己的“家乡”斯图加特,开车、修车,“现在我可以买得起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尽管我觉得不管我对它做什么它都会跑起来,但我还是喜欢假装这一切跟我有关系。我从荒原穿过来看到它的时候简直太激动了……”在乔纳斯走过荒原的时候,很平淡,十八岁就被枪毙了,他还没来得及体验爱情,于是车是他的最爱。我猜想,乔纳斯在荒原行走的时候,应该很无聊吧。在荒原上的一生,应该是寡淡的。还有,伊莱扎,那个告诉迪伦关于回去的秘密的、“在这里已经很久”的人,她每天坐在一把老式木摇椅上轻轻摇晃着,等待着,“我知道用不了多久丈夫就能来陪伴我了。”可是,谁知道呢,谁知道她的丈夫在穿越荒原时会不会发生意外,谁知道她的丈夫在抵达“家”的时候,会不会选择来见她。她“在这里已经很久了”,也许,上面所说的那些“谁知道”已经发生了。然而,她就是那么等待着,从来没有想过要回去找自己的爱人。因为,她怕,她问迪伦的话,就证明了一切——“你宁愿让自己的灵魂灰飞烟灭都要回去?”
所以,“不是这个地方不让他们走,而是这些灵魂自己束缚住了自己。”
迪伦勇敢的迈出了那一步,并最终与崔斯坦重逢在荒原、一起回到了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也许没有“家”美好,却能和爱人生活在一起,那才是“家”。
让我们勇敢爱。面对爱,敞开心扉。面对爱,勇敢一些。
飘读后感1000字篇3
1933年的夏天,23岁的曹禺先生给我们带来了一场无声的雷雨。
这部剧本中所描述的故事,真的如雷雨一般。
所有的事情在极短的数小时内发生了,就如闪电一般迅速。然后,所有的事情仿佛被雨给冲走了表面的伪装,一一的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雷雨》所表现出的冲突,不仅仅是在故事情节方面。对于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也体现出了他们个人所拥有的矛盾心理。
如周朴园。周朴园为娶有钱有世家小姐进门,抛弃了鲁侍萍与他的一个孩子。周朴园用卑鄙的方法发财致富,发的是“断子绝孙的财”,然而,剧本最终的结局,的的确确符合了这句话。
然而,周朴园在如愿的娶了周繁漪,并且有一些家底之后,他时不时还是会拿出鲁侍萍的照片,看着照片中的人儿。或许周朴园与鲁侍萍怀着一种歉疚,或许是害怕她会找回来,但是,谁又晓得这其中是不是还包含着一种情谊呢?至少,从这个周朴园经常会拿出鲁侍萍的照片看的这个细节,我想周朴园或许还有些良知。
而周蘩漪,在全剧中,或许她才是最可怜的人。
她嫁给周朴园,她与周朴园相差20岁。在思想上,有着很大的差异。而她在家中却处处被压制的。明明如正常人一般,明明有着健康的身体,却要因为周朴园的话而天天喝药。后来,她爱上了周朴园的儿子周萍。这种乱lun的关系,最终是长久不了的。周萍爱上了鲁四凤,周萍厌倦了这种社会不接受的关系,他离开了周蘩漪。于是周蘩漪愤恨。她的精神一直被压迫着,得不到解放,而她的爱也付之东流。没有依靠,没有精神寄托。她为着周朴园的谎言而喝药,被人当作是疯子、不正常的人。在如此环境之下,她怎么能不怨恨?她如何能不疯?对她来说,她所处的环境,就如同雷雨未来前的`闷热,令人窒息。
然而,在她“发现一个更悲惨的命运”的时候,她突然清醒了……
那是周萍与鲁四凤的悲剧——兄妹相恋。他们的悲剧应该归咎于上一辈。
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抛弃,让周萍以为自己的生母以死。他与四凤的爱情,终究只会是一场悲剧。
而对于周冲,那么年轻的孩子,他的爱是纯真的。然而,在这样的环境中,他的爱得不到润养。他的好心,他的善良一次一次的被打击着,这让他明白社会的残酷,这让他变得越来越压抑。
?雷雨》,它描写出在那样的社会中,爱情往往会成为利益与谎言的祭品。让心存善念的人放弃对他人友好的希望。利益与金钱变为世界的主宰。
?雷雨》,那是一本会让人有深刻思考的书。
思考我们的人生,思考我们的信念,思考与我们有关的一切。人情、家庭、社会以及更多……
飘读后感1000字篇4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发生于1920到1940年代。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围城》主要有两大看点,一个是幽默的语言讽刺,一个是深沉的生活阅历。不得不佩服钱老的文字功底与创造力和对生活深刻的观察与剖析。文中那些深沉的思想在幽默的语言下显得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就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然,《围城》里说的不仅仅是婚姻和爱情,更说的是人生。
?围城》里的故事看似离我们现在的生活很遥远,可真正仔细思索过后,才发现那就是我们生活的真实写照。我们每个人哪一个不是生活在自己的围城呢?身边存在着各种诱惑与向往,树立着一道道未知的门,我们不知道门后的东西是什么,是好是坏,只能等待着好奇驱使我们去开启,接着通过一座又一座围城,生活中的种种因素,欲望、人心、利益,共同筑起那一道道坚实的不透明的围墙,我们无法窥探到里面任何东西,一切都是未知。生活就是这样,你不可能预测到一切,不可能百分百命中好球,不可能事事顺心,唯有自己去亲身经历感受那是什么,就像赌博一样。
老一辈的人们总是用他们的经验教训下一代,要他们不要重蹈自己的覆辙。可是三言两语对这些对一切事物都充满好奇的年轻人又有多大影响呢?你不去亲口品尝永远不知道下一颗巧克力是什么味道,你不去亲自体验永远没有自己的感受,即便那是苦的。还是那句话,外面的人一心想进去,里面的人一心想出来,人生的无奈大概便在于此吧。
飘读后感1000字篇5
和想象中还挺不一样的一本书。整本读下来有点那不勒斯四部曲的意味,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将其看作是“关于女性的史诗”。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震惊于父亲的顽固和偏执的次数倒是寥寥无几,在太多文学作品里见过太多隐秘而又顽固的执拗和不通情理后,我对于很外显的强迫倾向和控制欲的感觉反而会比较轻松。
这本书攫住我心脏的点在于女主从中逃离的过程。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设想中的逃离自己原生家庭最困难的地方应该在于认知的转变:不知逃之必要,不明离之方法,所以逃无可逃,避无可避。本书作者的“逃离”之路推翻了我“察觉即自由”的设想。虽然察觉就是通往自由的开始,但开始之后路会如何发展却像无理数一样,充满了太多的变数。
作者接受到的教育和她的思考是她想要挣脱父亲的权威的开始。诚如作者所说她所有的奋斗,她多年来的学习,一直是为了让她得到这样一种特权:见证和体验超越父亲所给予她的更多的真理,并用这些真理构建她自己的思想。一旦让步,丢失的便是自我。所以她必须得和这个家庭割裂。
这是教育赋予人的意义。
而割裂又何其难也?纵使那个充斥着暴力、无知、血腥的世界再怎么不堪,那也是她成长之地,是和她同呼吸共命运的家人生活之处,是她钟爱的公主,是她精神上的栖息之所。而一旦逃离,就是无可挽回的割裂和“背叛”。没有人能在没有任何社会支持的情况下完成和一个具有着强大的精神力量和生存惯性的家庭割裂。即使是接受了最高等教育的作者也不能。所以作者一度崩溃,一度想要屈服。最后拯救了她的还是来自同样修读至博士的三哥的支持与信任,是同样被自己家人驱逐了的家人的接纳。能战胜爱的,也只有爱。
这本书里值得探讨的还有很多,比如爱的复杂性。我从没怀疑过的一点是,文中的一家人都彼此相爱。只是当对爱的感悟和表现形式发生了严重的分歧时,所有的以爱之名都变成了伤害。姐姐的求助和背叛、母亲的承诺与畏缩、哥哥的暴力与愧疚,这些交织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在畸形偏执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一家人。世上伤人最深的事往往是你都能理解的事,因为理解,所以无法责怪,却也无法共存。“你知道我是爱你的”“我知道,那从来不是个问题”。
飘读后感1000字篇6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 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飘读后感1000字篇7
我虽然没有见过毛泽东,但是毛泽东这一光辉名字,从我上小学识字的第一天起,就在我心中留下了美好的记忆。前几天,我买到一本中外名人故事从书——《毛泽东》,我如饥似渴地读完全书。夜里,我做了一个美丽的梦,梦中我跋山涉水寻找毛泽东,终于在天安门城楼上,我幸福地见到了毛泽东……我激动地对他老人家说:“敬爱的毛主席,我一定向您学习,学习您刻苦学习的精神……”
是的,《毛泽东传》这本书中最感人的是毛泽东一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书中生动地记叙了这方面许多感人的片断:
毛泽东主张学习要有崇高的理想,他认为应该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为了改造国家和社会发奋学习。毛泽东在学习上一贯刻苦、勤奋,在青少年时代,每天清晨,同学们还未起床,他就借着熹微的晨光,开始了一天的学习生活。夜深人静,同学们都进入了梦乡,他还常常在走廊上或茶炉室的灯光下看书。书籍是毛泽东的终身朋友,直到他心脏停止跳动前几个小时,他还示意工作人员读书给他听,真正是“活到老,学到老”。
于是,我把自己的学习生活和毛泽东在少年时代的学习生活一一作了对比,我的眼前清晰地呈现出一个勤奋好学者的足迹……重新去寻找这一足迹,重新去寻找这一精神,对我们90年代的青少年不是很有必要,很有意义的吗?我真诚地把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同龄人,希望我们都能从这本书中汲取到理想、信念、精神和毅力。
飘读后感1000字篇8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一本好书,如美食佳酿,令人回味无穷,乐在其中。
读完《巴黎圣母院》,我不禁感慨雨果如此精湛老练的手法,即使这座教堂已屹立在塞纳河畔几百余年,但在大作家眼中,仿佛一眼望穿了整个教堂的兴盛衰败、荣耀屈辱,从中更折射出雨果所一直探究的人性的发展。
我认为书中真正的主人公是敲钟人卡西魔多,他是作者呕心沥血写成的一个集人世间所有丑陋的外表于一身——独眼、聋子、驼背……他从小遭人唾弃,被辱骂遗弃直至副主教收养他。也造就了他厌恶教堂外的世界,在世界上只与副教主一人敞开心灵,对其惟命是从的孤僻奴性性格。起初,我对这个人并无好感,只是认为他是雨果笔下批判的教皇统治下的走狗,他对他的主人是如此顺从,不惜生命为主人夺走吉卜赛女郎艾丝美拉达,对待外人又显得如此暴躁。但或许这一切是有原因的,造成卡西魔多孤僻的个性根源在于人间对他的冷漠,是外人因神学观念的渗透抛弃了他,让他从小饱尝并视为恶魔的滋味,换做是谁,恐怕心中也无法褪去这致命的伤痛,何况卡西魔多是个聋子,他根本无法听见人们的心声,但他能用独眼清晰看到人们狰狞的嘴脸,他无法辩解,只得用更加凶暴的外表来保护自己,其实他内心是如此脆弱不堪。
但最终,我还是看见了卡西魔多的内心世界。当他在受刑时受到了曾被他伤害的艾丝美拉达的帮助,他泪如泉涌,那皱缩的脸上是感激的泪光,从此他选择了守护这个女孩。他自知自己的丑陋永远无法让人接受,他便选择了暗处。只有在那里,他才能抛去他最致命的缺点战战兢兢的瞥一眼艾丝美拉达。当艾丝美拉达与队长坠入爱河时,当万人视她为魔鬼连曾经的队长也对她敬而远之使她濒临绝望时卡西魔多将她救出。当社会被神学所压迫丝毫不讲公平之时敲钟人却始终保持着内心的纯洁与感恩。原来他是如此这般善良。但最终艾丝美拉达难逃一死,而卡西魔多则用生命完成了对艾丝美拉达的守护。
雨果用淡淡的一笔画出了一道精彩的尾声,不仅为文章增添了悲剧色彩更表达了他内心对于封建愚昧的痛恨。而卡西魔多便是他笔下那个敢于反抗追求自由的人。他有先天不足,但又是他最大的“利器”,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做他想做的,遵循内心而不受人情世故的毒舌。他敢于反抗,当看到主人凶恶的内心他毅然决然的背叛了他置他于死地。他虽然表面粗野让人难以靠近,但他内心却如此的细腻热情。他虽然从小在教堂生活着,但并非被这愚昧蒙蔽了双眼,他是整篇文章中唯一让读者看到人性美好的人,或许,我错怪他了。
大概这也是雨果的内心独白,他一生为国家正义用文字与黑暗斗争,或许他被视为异类被批判,但他粗犷坚忍的外表下是一颗永远火热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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