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给更多人带来阅读动力,我们需要确定好合理的中心,很多人都习惯将自己在生活中的感受汇总成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以下是好文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学习新宪法后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学习新宪法后心得体会篇1
按照总站党总支学习安排,我认真学习《宪法》方面的知识,现对学习后的心得,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自觉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个特点:第一,从地位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从法律体系内部来说,宪法是母亲,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们通常说的,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二,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一般法律只是解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第三,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里,“各政党”当然包括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宪法上述规定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致的。
二、自觉贯彻宪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二是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
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四是实用主义较为普遍。不少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事情当仁不让,没有好处的事情拱手相让,以致出现互相推诿、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五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由于社会关系网干扰较多,来自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网,无时无处不在严重地干扰着依法行政。致使许多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很明晰,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导致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执法监督不够有力。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仍很不完善,监督制约乏力,存在监督真空、盲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未真正达到全方位的监督。
上述问题有的属于国家管理体制的问题,有的属于行政执法运作机制的问题,有的属于个人素质的问题。归根到底,我认为主要是宪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于国家体制、管理机制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我们要有一种信念,即坚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存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一定会得到解决。而对我们每一位行政机关干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务必从强化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入手,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履行职责,自觉以宪法为准绳,把自己的从政行为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实践和具体的行为,为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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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宪法后心得体会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3月11日通过,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宪法修正案,完成了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修改内容涉及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国歌等内容。
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中“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阐述精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带头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
根据中央精神,各级党委政府需认真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我单位也积极贯彻落实县委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大力推动和保证宪法实施。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充分认识这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此次宪法的修改在总体上保持了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推动了宪法的与时俱进。体现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展现出宪法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更好地发挥了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今后我将更加坚定不移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地位,切实保证宪法实施,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会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全面准确,学懂原文、悟透原理,在遵循系统性、连贯性基础上,注重深刻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学习新宪法后心得体会篇3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若想安稳,离不开宪法的保障,宪法作为最大的一国之母法,市神圣庄严、不可侵犯的。它在保卫我们公民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许多权利和义务,并且让道德、品行得以延续,助长了社会的良好风气。因此,作为一名中学生,学习好宪法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厚重的宪法,带领你冲破重重罪恶,直抵正义的彼岸!
通过学习宪法,我懂得了什么是民主,民主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我国的民主,又是与专政辩证统一的。这些知识在没学宪法之前,对于我这样的法盲来说,根本一窍不通,但因为学习到宪法,是我也能略知一二,虽然还是很抽象,可总比全然不知要强啊!然而谈到抽象的话,宪法里面又讲到一句话,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啊,超阶级的民主、专政,即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这让我明白了,宪法是一部具体的,齐全的法律,它几乎无所不包,如同一个无神掌控着芸芸众生!
我国宪法中有一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一段内容,充分反映了人人平等的原则。何谓人人平等?像小时候看西游记那释迦牟尼所言:众生皆苦,普渡众生吗?也许在学习宪法以前,我会如此认为吧。毕竟如来佛祖救济苍生,造福百姓,乃大功德之事也!当我翻阅了宪法才发现,所谓众生皆苦,只是相对于各种阶级而言,而普度众生则更是弄虚作假,有捐香油钱,便是由普渡之利,有购买玉佛、观音方可保你无灾无祸,是否真如人人平等,还有待追问。宪法则非空口说白话,它不仅在条律上明文规定,而且加以付出实际行动,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着才是真正受之无愧的众生平等呀!
也许,谈到政治,你可能会觉得它离自己的生活比较远。其实,只要我们掌握住了宪法的知识,即使我们只是一介普通公民,也是可以为国家出谋划策,为人民谋福获利,为自己投出理性的一票。通过学习宪法,我更加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想要参政议政的意识也越来越明显增强。即使我还是一个中学生,但我不认为自己手中这一票是可有可无的,投出这一票,我觉得自己脚下所踏的土地更加坚实,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人们在社会生活当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利害关系,学习宪法,方能令你分辨其中真伪,做到权衡利弊,做出正确的选择,在生活中,罪恶总在肆意任性,每每传闻在某地某人因发生几句口角,惨遭毒手,而被害者往往法律意识薄弱,那是以为内太少接触宪法,因此,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重视宪法,了解宪法,运用宪法。
在这个法治的时代,我们也许生活得很安全,但也许就这样淡化了我们对法律的意识,使法盲的数量越来越多,不知法律的人多了,社会就更加动荡起来。来吧,为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和平,为了让我们能更美好的生活下去,也为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和谐、繁荣昌盛!请扬起宪法之风,传递宪法之义,让宪法之风盛行,让宪法成为我们青少年保护自己的最坚固的武器!
学习新宪法后心得体会篇4
阳春三月,恰逢盛会,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刚刚闭幕不久。这次会议高度肯定了我国现行宪法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高度评价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成就,明确指出了我国宪法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确立了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宪法的修改更好发挥了宪法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为的是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
正如一句话所说:伟大的时代孕育伟大的思想,伟大的思想引领伟大的时代。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是领导班子成员们思想结晶,他们肩上扛着的是人民赋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是一种期望值。
学习新宪法后心得体会篇5
按照局党支部的安排学习,根据学习要求,下面谈谈自学新宪法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二、新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
四、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要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院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这次修宪的重大意义。新宪法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为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提供了宪法保障。
坚持以宪法确认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使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中得到更多实惠,更好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坚定不移的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宪法日”学习《宪法》的几点体会
12月4日,13亿中国人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国家主席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在此前后,我们常州市在企退役军官的中心学习组和学习骨干,两次近百人次,认真学习上述的重要指示和宪法。经过研讨,对依宪维权,得出以下八条共识,现向各级领导汇报,并作为建设性的意见提出,如有不当之处,也请批评指正。
关于依宪维权的几点认识
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 法宪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不受侵犯,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在企退役军官忠诚于宪法,要做到“非宪勿作,唯宪是从”。在维权活动中,坚持依宪维权,站上维权的法律制高点。
二、 宪法第33条是我们维权的宪法依据。“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企退役军官,和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战友一样,都是由组织安排决定的,都一样以青春献国防,尽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应当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根据宪法制定的《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军衔条例》以及法律授权的一系列中央文件,具体规定了我们的法定身份和待遇。这就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宪法和法律保障。
三、 宪法第41条是我们依法上访、申诉、控告的宪法依据。在企业改革中,由于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向上级领导机关上访、申诉、控告,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民主权利,完全合法合理,受法律保护。而20多年来,人社部等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违背此项宪法规定,拒不接受批评建议,又不负责处理,还对上访群众,进行打压,涉嫌报复,形成严重的违宪事件。根据四中全会“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的要求,必须严肃对待,从速处理。
四、 在这起违宪事件中,周永康是罪魁祸首。宪法第一条明确: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他在任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长、企转组组长(后升任中央政治局、政法委书记)期间,违反此条宪法,以“稳定压倒一切”的错误思维,制定了中办发电[]31号、企转组[]1号、[]2号、[]1号等违宪、违法文件,并造成严重后果。我们要求在贯彻四中全会决定中,彻底清算,消除影响。为此要求:(1)仃止执行上述一系列错误文件;(2)对上述文件进行违宪、违法审查,依法予以撤销;(3)要求对今年9月22日,北京警方打压进京诉讼代表事件作出处理,今后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五、 依宪行政,势在必行。今年5月27日第六次全国军转表彰大会上,马凯副布置工作时又提出:对“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解困维稳”仍然是“稳定压倒一切”的产物,“解困”背离法律,“维稳”侵犯人权。这与四中全会精神格格不入,与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政治觉醒的形势很不相称,所以纠正这一错误势在必行,要依宪、依法纠错,改正得越快越好。
六、 依宪执政,专政手段不可乱用。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维权骨干和群众,仍在进行监控和打压。如对上访群众进行劝访、限访、压访、截访,有时动用警力,大打出手。把企业军转干部的代表,当作“挑头人”列入黑名单,监视行动、监听电话、有时以请去“喝茶”、“被旅游”等手段,变相限制人身自由。前几年还以维稳为借口动用专政工具加以迫害。(一些代表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非法关押、搜身、抄家,监视居住、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等等),这些都已侵犯了公民的人权,以及公民的人身、住宅、通信、申诉等权利。严重触犯了宪法35条、37条、38条、39条、40条、41条等条款。应当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中,自省、自律、自纠,从速改正。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头,有关领导机关,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杜绝。
七、“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企退役军官的问题,完全是由各级政府有法不依,违法行政,逃避法定义务所造成的一件历史冤案,既是政策性问题,又是涉法、涉诉的问题。如何处理?请求中央从速决策。无非两种可能:
1、各级政府主动纠错。由各级领导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依宪、依法纠正错误,公正解决。
2、走法律程序。依法立案、公开审理、公开宣判。
八、我们坚决相信和依靠以为的党中央,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和经验优势、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中,继续发挥正能量。“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我们满怀信心地迎接法治的春天,争取维权的最后胜利。
学习新宪法后心得体会篇6
宪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这是第5次修改。这次修改宪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学习新宪法后心得体会篇7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明确指出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确立了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
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对宪法精神的恪守,是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写照。
修改宪法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修改宪法,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 。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宪法修改全过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到召开会议听取《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再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都很好地贯彻了上述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这次宪法修改一定能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使我国宪法更好发挥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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