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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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体会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大脑不断思考,工作后的心得体会是非常有必要,好文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6篇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篇1

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篇2

20_年新修订的消保法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

(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

(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

(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

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14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根据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篇3

河南省局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的工作要求及中消协确定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积极部署,认真做好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一、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以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通过召开消费维权发布会、开展消费维权网络互动、集中开展广场活动、开展12315开放日活动、组织召开省消协法律顾问参加的研讨会、组织召开河南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有关工作。配合总局做好“央视3·15晚会”现场电话接诉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

三、畅通消费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针对不同时段电话的呼入量和接入量特点,采取扩充线路、调整值班人员等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认真及时高效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消费纠纷,设立快速解决争议绿色通道,就近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对群众反映强烈、调处难度大、较长时间未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领导批示、包案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实行挂牌督办,办结。

四、加强监管执法,严惩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加强“315”期间全省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力净化全省消费环境。对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做好移交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做好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315”期间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值班电话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有专人接听。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车辆等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和应对,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三是要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做好舆情的分析研判,了解事实真相,掌握工作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篇4

随着社会经济的纵深发展,消费已成了人民群众中的一个突出话题,而我们大学生作为特殊的消费群体,“消费什么”“如何消费”直接关系到未来消费的形式与发展。况且大学生是介于孩童与中年人的群体,其消费更是多样化与精彩化。因此,关注大学生的消费情况,把握当代大学生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成为当今社会热切关注的话题。为此,我特地做了一份有关于此的小规模调查,用于解析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情况。

据统计结果显示,百分之五十的大学生生活费在500~800元之间,低于500或高于800元的各占了四分之一左右。这个结果表明,当代大学生的家庭还不是很富裕,只是一般的小康家庭,这也不难推断出这或多或少的阻碍了大学生的消费。

从调查数据看,大学生的恩格尔系数还是比较高的,伙食费占生活费的50%以上的将近有七分之五的人数,只有约七分之一的人其伙食费占生活费得四分之一以下。这更加突出说明大学生还是一个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的群体,其在其他方面的消费受到了诸多的限制。这启示着我们国家必须引导社会经济的更加快速发展,促进当代大学生的消费发展。

除了调查大学生伙食费的消费情况外,我还调查了其他几个方面的消费,如生活用品消费,学习消费,恋爱消费,聚众娱乐消费以及通信消费等。不出我们所料,生活用品消费及学习消费是大学生消费的主要部分,但恋爱消费和聚众娱乐消费同样不可忽视。

如今被我所调查的大学生主要集中在土木工程学院,男生所占比例较多。聚众娱乐消费表现得尤为突出。通常在同学过生日,比赛获奖,拿到奖学金或是当上学生干部时都要请客,而且出手阔气,通常一次就200~500元。所言聚众娱乐消费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消费,他是大学生消费中的一个突出性问题。

恋爱消费同样不容忽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20%的人每月的恋爱消费在200元以上,他们认为这是为了追求感情需要而投入的消费,而且经常难以理性把握适度消费的原则。出乎意料的是女大学生的恋爱消费并不比男大学生的恋爱消费要少很多,那种谈恋爱一般由男方承担的传统局面正慢慢被打破,更多的是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即所谓的aa制,这符合当今潮流的发展。因此,传统与现代生活方式在当代大学生中被充分演绎。

如今大学生的手机普及率可以说是百分之百,手机作为一种重要的通信工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了解,月通信费在20~80元之间的占了访问者的五分之三,剩下的五分之二多在80~100元,这就意味着手机消费方面,不理性,高开销的情况还是颇为严重的,这也是当代大学生的消费问题之一。

在此次的调查问卷中,我还做了一个大学生经济来源渠道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92.8%的大学生还是把家庭作为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只有7.2%是靠自己打工来支付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我来自农村,由于自己刚上大学,没学到什么本领,找份工作比较困难,现在读大学的费用还是靠爸妈在家挣钱所提供的”一位女大一学生说。“我家在广州,爸妈是工薪族,家里生活还算富裕,都不用我自己打工来赚取学费”一位男大学生说。

确实,如今大学生的生活独立能力越来越差,许多大学生都是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中转到独立生活的学习中,他们自理能力不高,缺乏自主判断力和做事的自我处理能力,更不用说靠自己打工来养活自己。虽然将近有80%的人认为有必要考自己打工来挣钱,用于昵补家庭供应上的不足,但是自身能力的不足,只会让他们在这个想法上处处碰壁。

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的主要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首先考虑的因素就是价格和质量。如今,现在大学生的各种活动较多,加上城市氛围,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于是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社会风气在他们身上蔓延开来。更糟糕的是,有些家庭经济情况不容许高效果的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不惜做出一些损人利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值得我们深思。

调查数据还显示,有约七分之二的人认为他们的生活费不够,由此我想,除了极少部分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支付外,更多的是因为大学生的盲目消费。据统计,他们最容易陷入冲动化和情绪化,情感与交际性消费的误区,少数也会陷入攀比以及从众的消费误区。针对上面所提交的几个消费误区,怎样引导大学生理性的消费就成了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理性消费需要我们对自己的消费做一个大概的消费计划。在每月领到生活费后,哪些消费是必须的,应该控制在什么范围内,哪些是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想买就买的····这些都应当在我们的规划之中,达到合理适当的消费。

“勤俭节约”是多数人倡导的一种消费观念,尤其对于那些月光族来说,更应该作为他们的消费准则。它作为中国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应当提倡的,同时也是理性消费的一种。学习教育环境对学生的消费观念的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校风的建设上应注重塑造和强化学生良好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引导当代大学生理性的消费。最后,呼吁大家做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共同建设良好的消费风气,促进消费良好快速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篇5

近年来,伴随着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个人化,围绕着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等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不断攀升,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权益日渐突出,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也变得炙手可热。

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利益本身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监管行为,建立和维护消费则的合法权益。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行从上到下,从机关到营业室,每一位领导和同事都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切实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了一个高度重要的地位上,从自身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发扬了为消费者着想的精神,做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也收获了很多心得体会与工作经验。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责任心放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不管是在营销过程中还是在内控管理上都要进行服务质量优化,保证我们每一位员工努力自觉的做好服务意识,为此,我行做到了让大众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以提升社会公共金融性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标,消除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的误解与矛盾,因此通过消费者进行宣传,能够大大的提升我行的信誉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篇6

通过参加这次短期培训,使我增长了眼界,学到了很多东西。使我进一步认识到金融消保工作的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更加坚定了我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心。并利用此次培训所学理论和方法,不断丰富和提高自身素质,处理好与金融机构以及消费者的关系,刻苦钻研,为金融消保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各位领导的精彩讲解、闪光的个人魅力,使我受益匪浅。在培训过程中,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谈到金融消保尚处于成长阶段这一问题,这也就要求着每一个金融消保工作者都要创新思路,开拓方法。培训过程中优秀中支的先进经验也使我对金融消保工作有了更深的思考和认识。

一、加强金融消保工作是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的必然要求

金融消费者,乃金融产业发展的基础,美国次贷危机表明:此基础不牢,则地动山摇。保护金融消费者,就是保护金融机构自身,就是维护金融稳定,保护金融安全与经济安全。对银行业来说,近年来,伴随着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个人化,围绕着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等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不断攀升,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问题日渐突出,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更是变得炙手可热。我国也需要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未亡羊先补牢,否则像美国次贷危机那样亡羊再补牢,成本就比较大。

二、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

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切身利益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提高公众金融素质,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建立和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以实现银行业整体安全、稳定、持续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应积极贯彻落实相关国家政策、监管规定和行规行约,不断完善消保管理体系,热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消费者诉求,持续开展消费者教育服务活动,切实有效地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

要以提升社会公众消费者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标,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认识水平,消除由于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惯例的不了解而导致的误解与矛盾。近年来公众对于银行服务的许多方面通过舆论、媒体都出现了一定的意见,而这其中绝大多数问题都是由于公众对于银行业务、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这既对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造成了不便,也在侧面促成了部分群众对银行的消极态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运筹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克服困难,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为金融消保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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