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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18大精神心得体会篇1
(一)抓住社会主要矛盾这个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抓住主要矛盾,一切矛盾就会迎刃而解。“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信访问题看起来多属群众个人利益问题,但同发展大局息息相关。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可以有效减少发展阻力、凝聚发展合力、提供发展助力。着力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的同时,我们也要注重疏导群众心理,理顺群众情绪,努力使信访部门成为群众化解怨气的“减压阀”、增进和谐稳定的“调节器”,为改革和发展创造和谐环境。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心里装着老百姓,我们的工作就有了方向;只要我们心里装着老百姓的利益,我们的工作就有了目标;只要把老百姓做为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工作就有了不竭的动力。
(二)抓住作风建设这个重点。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推动全党尊崇党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信访工作要把能否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检验作风建设的“试金石”,要把信访作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之访”。“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十九大报告传递出的“务实”新风,其实也是在要求和告诫我们,务必要始终保持“务实”的作风,务必要始终保持“实干”的精神,结合到我们实际工作中,就是对来访群众的每一个诉求,我们都要逐案落实包案责任、化解责任,认真为群众解决每一个诉求,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加大实地督查力度,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实行“五个”(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包案化解机制和“四个清单四个清”(合理诉求清单、教育疏导清单、帮扶救助清单、依法处理清单,底数清、责任清、措施清、结果清)工作机制,真正化解问题,消除隐患,切实做到不空谈、不浮夸、不务虚、不折腾,遇到困难不懈怠、不动摇,对待日常工作不推诿、不扯皮,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三)抓住夯实基层这个重点。当前,信访工作千头万绪,信访诉求千差万别,信访行为千变万化。为此,我们注重将化解矛盾延伸到基层各个单位,问计于群众,探讨在基层,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严格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做到开发区各部门每半月排查一次、苏木镇(街道)每周排查一次、嘎查村(社区)每天排查一次,反复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要以劳动保障、城乡建设、农村农业、国土水利林业、环境综合整治、企业破产改制等领域为重点,集中力量排查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和进京赴区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的问题;可能导致上访人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诉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可能招致媒体炒作,成为社会热点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做到台帐全、底数清、情况明,并落实包案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就地化解,切实把矛盾和纠纷预防在发生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
党的18大精神心得体会篇2
习近平同志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告诉我们,当前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就是有效地实施法律。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体,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无疑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
从重立法转向重执法司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心从有法可依逐步转向有法必依,特别是突出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既是法治发展一般规律的要求,也是我国法治发展历史阶段的要求,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从法治发展的内在逻辑及世界范围法治国家建设的经验看,有效地建设法治国家,首先必须制定法律,然后才能严格实施法律。特别是在完成大规模立法活动之后,必然面临如何实施法律问题,即如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有法可依。直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实现了有法可依。
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并不是说执法和司法在以前不重要,而是说过去30多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始终是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如今,这个战略目标已经实现,虽然这个体系还要不断完善,但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已经从有法可依转向有法必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执法和司法工作有了巨大发展,不仅建立起完善的执法和司法体制,而且建立起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执法和司法队伍。但是,与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渴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还很突出。这就意味着要进一步实施依法治国,就必须将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转向有法必依,转向执法和司法。
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我国法治建设的要求,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如果说有法可依属于治理体系的范畴,那么,有法必依则属于治理能力的范畴。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体现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它不仅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才能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从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布局看,着眼于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做到他律与自律、法律强制与道德约束相统一。
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再次明确指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对执法司法权的制约除了依赖制度约束,还要依赖人民群众的监督。在互联网时代,政法机关要变被动为主动,尽最大可能做到执法公开、司法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公开的目的就是为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最终目的是为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不能忽略整个社会特别是政法人员的道德建设。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要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强制性地惩罚违法行为,但不能代替解决人们的思想道德问题。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法律强制与道德约束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都有助于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在加强外部制度约束和监督的同时,必须不断强化整个社会自觉守法、自觉依法办事的道德习惯,尤其要加强政法队伍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职业伦理建设。
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着眼于政法队伍职业伦理建设,坚持大局意识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做到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相统一。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面对社会功能的分化,要克服总体化治理存在的弊端,而采取功能分化的治理模式。就法律治理而言,要特别注意政法工作的特殊性,不能把政法工作与行政工作、政法人员和其他普通公务人员混同起来。因此,对于政法人员不仅要讲政治信念,而且要讲职业伦理和职业操守,甚至要把政治信念转化为职业伦理,从职业伦理的角度来贯彻落实政治信念。正是基于政法机关职业伦理的特殊性,习近平同志指出: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政法队伍只有将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贯彻在每个具体执法司法活动中,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不同于政策,不仅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而且具有制度刚性。执法司法权不同于行政权,自由裁量的弹性比较小,有时甚至没有自由裁量余地。执法司法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秉持和坚守法治的职业伦理,只服从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秉公执法,不枉不纵。正是针对法律职业的特殊性,习近平同志强调政法队伍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执法为民是秉公执法的前提,秉公执法是执法为民的保证。一旦离开了法律,脱离开秉公执法,执法必然受到权力、金钱和私情等因素的腐蚀和影响,执法为民就会变成一句空话,甚至蜕变为执法为权、执法为钱、执法为情。因此,面对权力干预、金钱诱惑、私情影响,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敢于直面代表发言。政法队伍只有树立起捍卫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信念,才能不信邪,做到刚正不阿、勇于担当。同样,政法队伍只有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才能逐步提升执法公信力,使得老百姓逐步信仰法律,在整个社会培育出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长远目标看,着眼于全社会依法办事,实现依法治国,要坚持法律制度与社会风尚相结合,实现实施法律与信仰法律相统一。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法治建设承担着克服传统人情社会弊端、构建新生活形态和新社会风尚的重要使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法机关就必须与传统人情社会陋习进行坚决斗争。习近平同志指出,要从政法机关做起,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法外开恩,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关键是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这就意味着政法机关要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事业中成为开路先锋,起到率先垂范的模范作用。
只有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才能通过执法司法让人民群众理解现代法治的精神,改变传统思维习惯,养成依法办事风尚,形成法治信仰。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也就不再停留在法律书本上,而是铭刻在每个人的心中,成为我们日用而不知的文化道德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领导是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党的领导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确保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使党的领导成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提升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此,习近平同志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要越俎代庖,领导干部更不能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
一旦明确了这个原则,那么,党的领导不但不会干预执法司法,反而为执法司法提供强有力保障。党的领导可以为执法司法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各方资源、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正确处理党规党法和国家法律的关系,使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带头严格依法办事,成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模范。
党规与国法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党的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不严格遵守党规党法,那就很难保障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因此,在法治中国建设方略中,党的领导必然包含党领导人民带头执法、守法。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认真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严格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有比普通群众更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素质。如果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是普通老百姓都必须守住的底线,那么,对于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来讲,无疑要成为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的模范。在这个意义上,党的领导成为推动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最终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风尚、形成法治信仰,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党的18大精神心得体会篇3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三大条第五小条、第九大条第四小条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为基层治理指明了方向和途径。
基层治理的意义非凡。乡镇、街道是国家的基本单元,其治理水平和人民群众最为关系密切,决定着国家的根基。基层的事情基层自己知道得最清楚,做好基层治理多发挥基层自己治理的作用最合。基层治理让基层群众参与自治,是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基层治理工作一直在路上,无论是乡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网格化管理服务,社区矫正,到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的最新要求,都体现了党和政府在基层治理工作上的不断尝试和努力。我们现在的基层治理工作与十余年前先比,无论在工作方式和内容上相比,都不可同日而语,做好基层治理工作,不妨从以下方面考虑:一是规范网格标准。在基层政府大量依赖网格化管理服务来实现基层治理的前提下,不同省、市、区的网格的工作大都未有统一明确的标准,许多地区网格工作实际整合了城管、综治、经济等数个部门的以百计的事项,网格工作涉及面极其广泛,网格工作又多依赖信息化手段,需要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智能化知识,这对网格工作的管理开展、人员配置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网格化有序、持续依赖于一系列统一的网格标准来解决。二是鼓励群众自治。充分发挥基层治理贴近群众的优势,鼓励和引导群众自治。利用网格化工作中走访群众的优势听取群众的意见述求,多利用网格化信息平台喝原有平台收集整理群众意见,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关键是要让群众的意见建议落嫩够落实,让群众的参与自治有效果,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群众自治的积极性,让群众自治不是一句空谈。三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基层治理中无论是行政工作、群众自治、社会团体自律,无论是优选村支书、社区书记,把支部建在网格上,开展企业党建,发挥党员干部、老党员的带头作用这些具体的工作,都要实现党的领导全面覆盖,这就尤其要求我们的党建工作不能是摆摆姿势、拍拍照片,要实实在在的做到了实处。
党的18大精神心得体会篇4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大学生村官,应牢记自身使命,时刻保持初心。党的十九大报告主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报告中再次提到“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原来本是指修学者,在修学的过程中,只有不忘记自己的最初发心,才能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善始善终。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党员,更适用于我们大学生村官。十九大报告指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福利,为中华民族谋复兴,那么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本村村民谋福利,为本村谋发展。
回首过往,初出象牙塔的我决定扎根基层,选择成为一名大学生村官不就是为了在农村广阔的天地间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么?然而,一年来的村官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现实和理想总是千差万别,豪情壮志实践起来有多么的不容易,农村工作、农村发展有多困难。那么,我该如何继续践行我的初心呢? 从习总书记的十九大报告里,我找到了突破口,习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经过30多年发展,农村、农民、农业成为最大的短板,要实施振兴乡村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作为一名农村工作者,我深感应抓住这次“振兴乡村战略”的机遇,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依托现实,运用本村特殊资源优势,挖掘本村发展潜能,传递新信息、找到新方法、拓宽新途径、瞄准新资源、盘活新经济、输出新产品,带动村民共同谋发展,改变本村经济状况,实现脱贫致富。焕然新农村。农村工作环境虽然艰苦,工作内容虽然繁杂,但我们不能因此有彷徨和失落,迷失方向。
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应牢记自身使命,时刻保持初心,顺应时代发展,抓住农村发展机遇,为农民谋福利,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大学生村官。
党的18大精神心得体会篇5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将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分析认为,将法治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体现出中共对执政规律与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与跃升。有媒体指出,本届四中全会研究依法治国,既关乎共产党自身建设也关乎国家发展命运。
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探索执政规律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步。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我们对依法执政的探索也全面展开。在我国,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前提,没有依法执政,实现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也就无从谈起。坚持依法执政,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代表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保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然而从目前情况看,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仍然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不依法执政、不善于依法执政的现象还存在。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才有坚实基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才有可靠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才能获得蓬勃动力,进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是作为一名大学生要坚持法律至上。法律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社会调整机制,它所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公正性、强制性、程序性、效率性是其他任何社会调整机制无法比拟的。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法律至上,法律至上。在我国,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法律至上首先要确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实现执政为民理念,首先就应高度重视法的制定和实施,通过法的制定,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法的实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作为一名大学生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直接领导和掌握着国家政权。依法执政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与时俱进地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党依法领导国家,依法掌握国家权力。因此,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依法行使。只有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才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司法,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
三是作为一名大学生要坚持执政为民。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是充分而有序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根本保障。我们党要执政为民,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就要看我们党能不能使人民群众的不同利益群体都充分而有序地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越充分,我们党通过国家权力对这些利益的权威性配置就越能充分反映民意。我们党的立法是人民利益的体现,执法是人民利益的实现,司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实现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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