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使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和思考能力都会得到提高,心得体会是一种把我们心里念头通过文字形容出来的文字载体,好文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宪法精神个人心得体会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宪法精神个人心得体会篇1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宪法精神个人心得体会篇2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国宪法和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以前,我们班里老是有人少东西。有一次,我的钢笔突然“失踪”了。这可把我急坏了,因为这是姨妈送给我的十岁生日礼物,我哭着去找老师……
上课了,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你们现在还小,觉得拿点文具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坏习惯一旦养成,会影响你们的未来,你们的一生。请同学们把‘捡’到的文具还给‘失主’,知错能改,还是好学生。”从那以后,我们班再也没人少过东西了。
今年暑假的一天夜晚,我们一家三口正在门口乘凉,忽然一阵急促的叫喊声由远而近,“抓小偷,抓小偷。”不一会儿,只见一群人怒气冲冲,提着木棍、锄头边喊边追。小偷像无头苍蝇到处乱窜,情急之中,纵身跳进了一人多深的池塘里。小偷游到东,大伙追到东,小偷游到西,大伙追到西。在池塘里游了很多圈,小偷始终上不了岸。眼看小偷体力不支,身子慢慢往下沉。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村主任赶到了。村主任高声劝大家:“大伙别追了,快让小偷上岸,如果出了人命,你们要承担责任的。小偷固然可恶,但他也是有人权的,法律会惩罚他的,让我们把他交给派出所。”说完,村主任从附近找来一根长竹竿,让小偷抓住竹竿一头,把他拉上了岸。上岸后,狼狈不堪的小偷喘着粗气,对村主任感激涕零。
知法守法的村主任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这一晚的经历也让小偷刻骨铭心。其实,在我们身边,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而闯下大祸、酿成悲剧的事例不胜枚举。我们青少年,要从小学法、知法、守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才不会走上歧途,断送自己的.美好前程。让宪法走进你我,让我们与法律同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宪法精神个人心得体会篇3
作为一名学生,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宪法,在高中我们就学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其次,我们还要了解宪法的历程,了解她的辛酸与不易。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一八四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从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到现行的宪法,无数人的贡献,无数人的期盼,带给中国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上翻天覆地的变革。
如今,在我们这个法制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我们生长在法制社会,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从小处说,我们放眼看去,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大处说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的确,宪法意义重大,但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举办学宪法讲宪法的活动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宪法很薄,也很沉。宪法精神的内在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以人为本。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扬宪法以人为本的这种精神,让宪法之光普照四方,切实地保障每一个农民工、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建设一个法制的和谐社会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宪法精神个人心得体会篇4
小时候爸爸妈妈就告诉我们要遵守法,所以从小就知道‘法律’,但大家可能会疑惑什么是‘宪法’?其实,宪法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为了让我们成为守法的小公民,在学校老师一直教导我们:不要打架,不做危险的事情,不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甚至我们都已经听出茧子了,老师还会在我们耳边不厌其烦的叮嘱,生怕我们因一点点的过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在家里,父母也会时常告诫我们: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教诲我们从小养成: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诚实守信,脚踏实地,尊老爱幼,遵纪守法。
曾经有老师告诉我们这样一件事:有一位初中生,七年级时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后来因为沉迷于网络世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受到老师和父母批评后,心里不服,就开始逃学、旷课,谁的话也不听,最后竟为了上网筹钱,去抢劫杀人。就这样一朵本该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候却因无视法律而落了个害人害己的下场。
在日常生活中,宪法时时刻刻的陪伴着我们,作为一名合格的初中生和一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我们老师说过:一个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被交警抓住了,还理直气壮的说:‘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规不会应为你的无知而放纵你的过失。所以我们定要知法、守法。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令行则国志,法令驰则国乱。我们的祖国正在快速发展中,这离不开约束我们的宪法。
我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为了祖国的强大,我们必须共创美好家园,就让我们在这法律的呵护下快乐、健康、平安地长大吧!让宪法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宪法精神个人心得体会篇5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实用主义较为普遍。不少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事情当仁不让,没有好处的事情拱手相让,以致出现互相推诿、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五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由于社会关系网干扰较多,来自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网,无时无处不在严重地干扰着依法行政。致使许多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很明晰,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导致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宪法精神个人心得体会篇6
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宪法。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理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法制保障。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对宪法精神的恪守,是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写照。在党中央领导下,通过历次宪法修改实践,已经形成了符合宪法精神、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和机制。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每一次宪法修改都在党中央领导下依法按程序进行,使我国宪法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当合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之一法治建设。
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进步。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宪法只有不断适合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制化。宪法修改顺应党心民心,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为党和国家x久安牢筑法治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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