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写得好的作文能够让我们在语文考试中得到高分,从而提升整体成绩水平,作文应该通过真实的生活经验来启发读者的思考和行动,脱离实际的作文无法达到这个目的,以下是好文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不读书作文10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不读书作文1000字篇1
有一首歌唱得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意大利作家亚米契的《爱的》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它通过一个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讲述了很多小故事,从中使人感受到了人类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呀,而这种关心、理解,都离不开一个最核心的东西——爱!
整部小说,没有豪言壮语,只是用朴素平淡的语言,塑造出了一个个貌似渺小,但实际上却很不平凡的人物,自然生动,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例如卖菜妇女、卖柴人、铁匠的儿子、老石匠的儿子、卖炭人的儿子、少年鼓手、父亲的老师、带病上课的教师等等。
这些平凡的小人物的命运和情感故事,在我心中激起了一阵阵感情的涟漪。尤其是那些讲述同龄人的故事,如“我”的好朋友卡罗内,他不仅品学兼优,而且乐于助人。当一个同学丢失了买笔记本的钱,站在大街上哭时,他就把自己的钱给了他。卡罗内更是个同情弱小、能为朋友敢于牺牲自己生命的人,他常常斥骂甚至动手打那些欺负别人的人。他非常爱他的母亲,他会花几天时间给母亲写一封长达八页纸、四周还画上花边的信,作为生日礼物献给母亲。
这是一个充满着爱心的多么可敬的孩子啊!还有那个年仅11岁的爱国少年,为了祖国的尊严而拒绝施舍(尽管他十分急需那些钱);还有为救最低班的小学生而被车压碎了脚骨头的洛贝谛;还有那个既热爱学习、又热爱劳动,把劳动当作娱乐,善于利用时间的可莱谛,还有……这些平凡而朴素的小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对生活充满爱,为他人奉献爱。正因为他们的爱,“我”的世界才变得更加美好。
读着《爱的》,我思绪万千;合上《爱的》,我心潮起伏。书中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仿佛正站在我的眼前,时时感动着我,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有时,我自己仿佛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看看他们,想想自己,我感到自愧不如。记得有一次,我遇见一个伸手向我乞讨的小孩子,我竟然冷漠地在他面前走过。和卡罗内一比,我感到自己是多么残忍,多么渺小呀!虽然我上前掏尽所有的零钱给他,也挽回不了他那残酷的生活现实,但至少可以给他灰冷的前途送上一丝温暖吧。在处理与同学的关系上,我有时也会因为小事而与他们吵架。
中国的大文豪孔子曾说过:“仁者爱人。”有仁者之心的人,首先必须具有一颗美好的爱心。朋友们,让我们学学卡罗内、洛贝谛他们吧,多献出一点爱,用爱的钥匙,去打开人们的心扉,那么阳光将照耀到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
不读书作文1000字篇2
读书主要靠自己。读书有一个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这就是听—看—用的发展过程。一个学生,通过听课,学到了一些基本的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方法,就可以自己去钻研。一本书从头到尾循序地看下去总可以看懂。个人的记忆力有限,总不能把自己变成一个会走路的图书馆。这个时候,要学会查书,一旦要用的时候就可以去查。需要某种知识,就到某部书中去查;遇到不懂的地方,再往前面翻。很显然,查书的基础在于博览群书。如果能“闭上眼睛”“看到”某本书在某个部分都讲到什么,到要用时能够“信手拈来”,那就不必预先去精读它,死背它了。你正在阅读的书,对于你的意义,只有你自己才是最好的裁判。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会与别人相同,最多只有某种程度的相似而已。如果认为某些对我具有重大意义的书,也该丝毫不差地对你具有同样的意义,那真毫无道理。
如果你读了某些书以后,学得它们不合胃口,那么,请就此搁下,除非你真正能享受它们,否则毫无用处。没有人必须尽义务地去读诗、小说或其它可归入纯文学之类的各种文学作品。他只能为乐趣而读,试问谁能要求那使某人快乐的事物一定也要使别人觉得能快乐呢?当你捧着一本好书的时候,你应扪心自问:“我该不该像澳大利亚矿工那样工作呢?我们的尖镐和利铲都带好了吗?我们的准备工作都无懈可击吗……”请你永远保持这种英勇无畏的矿工精神吧,尽管这意味着艰难困苦,但工夫不负苦心人。你梦寐以求的黄金,就是作者在书中表达的那种深刻的思想和他那渊博的知识,他书中的词语就是含金的矿石,你只有将它们打碎并加以溶炼,才有可能化石为金。你的尖镐利铲则代表着严谨、勤奋和钻研。而你的熔炉就是你那立善于思考的大脑。
在此,我介绍一位名人读书的方法:爱因斯坦的读书方法:一总、二方、三合。一总:先浏览书的前言、后记、简介等总述性部分,然后认真地读目录,以便概括地了解全书的结构、内容、要点和体系等,这样便可对全书有个总体印象。二分:在读了目录后,先略读正文,这不需要逐字读,要着重对那些大大小小的标题、画线、加点、墨体字或有特殊标记的句段进行阅读,这些往往是每节关键所在。你可以根据这些来选择自己所需的内容来细读。三合:就是在翻阅略读全书的基础上,对这本书有个具体印象,这样再回过头来细读一番目录和全书内容,并加以思考、综合,使其条理化、系统化,以弄清其内在联系,达到深化、提高的目的,进一步深入领会初读时所不能领会的许多东西。好一个:“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不读书作文1000字篇3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以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表现出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 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
苏才女的一句“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为主线,写了以方鸿渐为主角的一批留学生的社交生活,以及他们几个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钱钟书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
不读书作文1000字篇4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雪芹第一次以自己的身份对当今社会发出的悲叹之情。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所谓的康乾盛世其实也隐藏着重重危机。那么,让我带你们梦回红楼,体会精髓之所在吧!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前面八十回主要描写贾府这个贵族大家族有兴盛到衰败的日常生活和这个家族中的少年男女们爱情和人生的失落及他们由锦衣玉食到家破人亡的悲剧命运。一书所反映的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时代的社会生活画面,正是历史上的所谓的繁荣的康乾盛世,那一层披着政治清明的屏障,种种漏洞与矛盾已经显现出来。这时中国自身的封建制度已逐渐被分解着,满族贵族的封建地主腐朽生活已经达到顶峰的地步,进而开始衰落和死亡着,满族的专制统治政权,也开始走下坡路。整个的封建统治阶级和整个的封建制度,已带着“日落西山”的景象。
“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是宝玉对那时的“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观念,以及女子的珍惜所说出的话。他是封建叛逆者,他厌恶封建社会的仕宦道路,尖刻地讽刺那些热衷于功名的人是“沽名钓誉之徒”、“国贼禄鬼之流”。当然,这种种种叛逆思想在当时被封建正统人物视作“草莽”,“不肖”。他出身在一个“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但偏偏放荡不羁,怨恨束缚他的自由的封建家族。在叛逆的道路上,他终于找到了他唯一的知己林黛玉。他对黛玉生死不渝的爱情,饱含着他对封建势力不妥协的斗争精神。但是,在罪恶的封建社会里,他和林黛玉终因势孤力单而以悲剧结束。他追求自由,渴望幸福,却一无所获,只好一走了之,出家当了和尚。这是他的不幸吗?还是他的解脱?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对黛玉出场描写。黛玉本是衰落的“清贵之家”女儿,但是她很早就死了母亲,到了贾府后又死了父亲,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环境的恶劣、势利,是她成了一个多愁善感,自矜自重,“孤高自许,目下无尘”。她热烈的爱上宝玉,蔑视功名富贵,从来没有劝过宝玉去追求功名利禄。“多情女情愈斟情”。在那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大家庭中,她和宝玉的爱情只能是无声的渴望、过敏的猜疑和浪费的争吵。“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黛玉一生以泪洗满面,在生命和理想的绝望的边缘,却反常地出现了笑容,她以笑来结束她的一生。
?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魂魄的一部分。阅读《红楼梦》,讨论《红楼梦》,具有传承民族魂,提升民族魂的无可估量的意义。梦回红楼,体会精髓之所在。
不读书作文1000字篇5
读书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如果你爱上了读书,你会觉得人生多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就例如毛主席说的“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不能一日不读。”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书名《青铜葵花》,它的作者是曹文轩,其中有一个片段令我十分难忘。
青铜是一个哑巴,葵花是一个从城里来的女孩子。因为一场意外,她和青铜变成了兄妹。由于青铜家的条件一直不大好,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虽然青铜已经过了上学的年龄,可他内心却无比地想上学,但是葵花已经到了上学年龄,作为哥哥,青铜对着父母说:“我可以再等一等,葵花可不能耽误了。”葵花在门口听到了这一切,一直非常努力,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在春节的演唱会上,葵花被选上当主持人。在排练的过程中,葵花的老师一直感觉缺了点什么,在最后一次排练的时候,老师大声叫到:“缺了一条项链!”可是葵花根本没有项链,她自己内心知道家里的条件也是买不起项链的。于是她就问班上的同学借,她的同学答应了。在表演那天,那个同学说道“我妈妈不让我借给任何人。”她忍不住了,她告诉了哥哥,哥哥在冰天雪地里帮她找到了一条冰项链。这条项链让葵花成为了舞台上最亮那颗星。
读到这里,我潜然泪下,心中涌起了一股暖流。这时多么伟大的爱,不是亲兄妹,胜似亲兄妹,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葵花非常珍惜上学的机会,学习非常刻苦。葵花上学之后,每天都在朋友家写完作业回来,再教青铜拼音和怎样书写汉字。老师经常表扬葵花写的作业都非常认真,每天青铜都来接葵花,怕葵花被嘎子(养鸭子的富人家)欺负。葵花虽然是个孤儿,从小遭受了许多苦难,但是青铜一家让她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亲人的爱护,让她坦然而茁壮地成长。
?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亲人之间要互相关爱。记得有一次,我刚把下午要上课的作业写完,就去床上休息了。表妹一个人来到我的桌上,以为桌上的本子可以玩,就一张张撕了下来,接着再从我桌上拿出她最喜欢的水彩笔在纸上画了好多圆圈。她画完后,把这些纸都折成了一个个无法形容的东西。当我休息完,来到桌前拿作业本时,发现我的作业被她这个贪玩的孩子当成了废纸,此时的我已经耐不住性子了,直接走到隔壁房间训了她一顿并揍了她。
我想到青铜对葵花那么好,这时我觉得我这个当姐姐的惭愧不已,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像青铜一样对待我的表妹。
通过看这本书,我觉得青铜一家是那么的淳朴、善良、充满爱心。如果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像青铜一家那样关心别人,那么这个世界该会多么美好啊!人不能只顾自己,只注重物质生活,更重要的是人要有奉献爱心的精神,这比什么都重要。拥有了爱心,就算日子过得再苦再累,心里都是充实的,幸福的。
青铜和葵花的感情是最美好的,虽然这本书的结局让人伤心,即使结局不美好,但是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到底什么是亲情,这本书是我人生中看过的最美好的一本书。
不读书作文1000字篇6
我读书,我快乐 读书,翻译成英语是read。我认为,这就足以表现读书使人快乐,使人幸福。欲知详情,且听我慢慢道来。rreturn,返朴归真。每当双手捧起一片墨香,那淡淡的香味一丝一丝的钻进我的鼻孔、透过我的心灵时,心也轻轻地在充满墨香的纸张上舒展开。每当书香飘进心灵时,世界遗忘了我,我也遗忘了时间。心灵,在一次一次书香的浸染中,如闲云野鹤般飞离功利的世界,悠游于人本性的天空。eenjoy,享受。谁也不能否认,读书是一种享受。人们常说的享受,大多指的是物质层面的享受,这并没有错。其实,从精神层面上来说,读书也是一种高尚的精神享受。满足精神方面的享受虽然不如物质方面享受那样直观、实惠,但在人们物质需求基本满足的今天,精神方面的享受对于人们更加来得珍贵。aadvantage,优点。北宋真宗皇帝赵恒就告诫读书人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的优点有不少,其中最主要的是:它让求知的人从中获知,让无知的人变得有知。
读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畅游在微观的粒子和宏观宇宙相结合的世界里,感受智慧的阳光,犹如在山路上行走一样,方才还是山重水复,以为没有道路可以前行,转眼间却又柳暗花明,能望见远处的村庄,这便是真正的读书。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书不只告诉你书中的知识,还会告诉你怎样读书,怎样做事,怎样做人。ddispel,驱散。读书能驱散你心头的疑惑。在书中感受到历史的云烟,世态的冷暖,人间的善恶,社会的美丑。读书至此,或迷雾陡去,云散日出;或略有发现,茅塞顿开;或灵感突现,文思泉涌;或数载迷茫,一朝释然。心中的重重疑惑在读书时瞬间烟消云散。read=happy。我们不能只断章取义,仅仅将其分别进行微观分析。从宏观上分析,读书就是快乐,读书就是幸福。读书的快乐,有声音、有色彩、有活力、而且有梦想,像五光十色的阳光,通过三棱镜的折射,再经过神秘的万花筒照射出来。于是快乐便有了热情,日积月累、永不放弃,就成了对书的一种坚持,一种执着,一种崇尚,于漫漫人生中形成了习惯,这种习惯伴随一生,坚如磐石。而快乐也就永远属于你了。人生一乐是读书,有书为伴心甘甜。体验读书,今天你快乐吗?
不读书作文1000字篇7
?繁星.春水》是冰心的诗集。其中收集了冰心的许多诗,这本诗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冰心写作风格和特点。冰心用与其特有的女性纤柔,用清纯自然的语言描绘出《繁星》,《春水》的艺术格调。
?繁星》,《春水》体现出冰心内心的哲理性和唯美感,诗中描绘的物和哲理性相融合,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给读者一种回味干淳的感觉。《繁星》,《春水》的句式运用也恰倒好处的把诗集的风格如行云流水般,处处透露着轻柔典雅。
在诗集中的这些诗,有很多是赞美了母亲,歌颂伟大的母爱,让作者对母亲那深刻的爱,这些都能在诗中体现出来:这些诗中也有不少歌颂自然的美妙和质朴,以及诗人对自然的喜爱,如诗中:“我的朋友/不要让春风欺哄了你/花色原不如花香啊!。”体现出诗人热爱大自然的情怀;诗中歌颂最多的莫过于儿童,准确的来说,应该是童真童趣,诗中不仅将儿童描写的栩栩如生,同时也歌颂了作者对儿童那种朝气蓬勃的向往,从一个小小的躯壳中,体现出大大的灵魂。读着《繁星。春水》,有时你会感受到母爱的伟大,有时你会感受到儿童的可爱,这也正是当时一出版便使那么多青年的久已沉默的心弦受到拨动的原因。
我从小就喜欢读诗,应为我觉得诗中的内涵,是远远超过小说的灵魂的。它给我一种独特的吸引力,特别是读到像冰心,雪莱,泰戈尔,这类善写抒情和哲理性文章的诗人的诗,总会让我煽燃泪下。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儿童的心理。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其实,冰心在讲述的不是什么博大精深的史学奥妙,只是我们周边的一种生活,但这些生活,却足以让我们震撼以至敬佩或懊恼起来。因为,平凡让我们忘却了伟大;因为,轻而易举让我们丢掉了来之不易的感恩。读冰心的《繁星春水》,是一种精妙绝伦的享受。这些小诗的节奏、韵律,读起来别有一番风味,格外自然、和谐而优美,它来自于“天然的韵律”和自然的雕饰。世界上最难忘的就是自然之美这是冰心所带给我们的诗的生命。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已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从冰心的诗中我学会了许多,也体会到了许多。我由衷的喜欢诗。我喜爱诗中那淡淡的香味,每当品着这份清香,我的心就会陶醉。其实里面的知识并没有新旧之分,正如书中所说:“包含着爱的作品,想是甘美的陈年佳酿,时光的消逝更能增添它醉人的香气和美味。
不读书作文1000字篇8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 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 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 阴谋 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 灾难 。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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