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真实的读后感,反映出对书中人物的共鸣和自身成长的体验,反思书中角色的经历,写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人际关系,下面是好文汇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1200字精选8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1200字篇1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常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时代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我们现在所生活得太平盛世已经不太太平了,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学到更多的东西,将来才能更好的保护家人,守护国家!
读后感1200字篇2
世人皆对我有误解,误解我蛮狠、霸道、嚣张,其实,我只是太过爱一个人,爱到忘却了自我,忘却了善良。
我是虎妞,洋车厂长刘四的女儿,我在畸形的社会、畸形的家庭中成长,耳濡目染了太多,沾染了剥削阶级家庭的好逸恶劳、善玩心计和市侩习气,渐渐缺乏教养、粗俗刁泼。
但这一切,都在我遇见祥子后改变了,我义无反顾地爱上了祥子:爱上他的健壮清秀,爱上他的敦厚老实,爱上他的卖力工作,爱上了他的一切。我多想像一个正常求爱的女孩子一样,让他喜欢我,怜惜我,呵护我;但祥子对我十分厌恶,我的娇蛮、任性,成了让他拒绝我的理由。
可我只是缺乏最温馨的母爱的呵护和滋润呀!我从小就失去了母亲,从未感受过母亲温暖的怀抱,母亲慈爱的甜笑只在冬夜的梦中出现,甚至,母亲的面容也是依稀难辨的,她到底长什么样,我从不知道。而父亲,只把我当成替他挣钱的机器!从懂事起,我就充当了“母亲”,帮助管理父亲的“人和车厂”,成为家里厂里的“内当家”。从小混迹于人力车夫,身边是清一色的臭男人,他们酗酒、粗鲁、肮脏,这样的环境造就了我的强悍、厉害、精明,使我成为一个泼辣、野蛮、霸气的女人。我什么都和男人一样,连骂人都有男人的爽快。我把“人和车厂治理得像铁桶一般”,成为“洋车界的权威”,却也在不知不觉间耽误了自己的爱情和青春。我慢慢悲剧地发现,我的丑、我的虎头虎脑吓住了男人,我帮助父亲办事是把好手,可是没有人敢娶我作太太!
可是,我实在实在太爱祥子了!我只能灌醉祥子,事后用假怀孕来使他就范。我知道他恨我,但是我不得不这样做,因为我从来没有得到我这个年龄应该得到的东西--爱。
我知道我这样做很自私,但我必须为自己而活一次!因此,为了与比我小许多岁的祥子成婚,我不顾爹的反对,与他抗衡,离开厂子。我拿这几年的积蓄,为祥子买车,为自己准备嫁妆、婚事。我终于如愿以偿地嫁给了祥子。
后来,祥子认识了小福子,小福子人长的小巧,性格温柔。我从祥子的眼睛里看到了爱意,我真是嫉妒呀--他从未用这样的眼神看过我!于是,在二强子逼小福子为妓时,同样作为女人和朋友、本该帮她的我落井下石,威逼着小福子还钱,不惜成为把小福子逼上绝路的`帮凶。我忍受着世人的唾骂,我只想守护我和祥子的爱情。
到我怀孕了,我是多么兴奋啊!只要有了孩子,祥子一定会在意我的,我和祥子的爱情就有救啦!孩子,你一定要好好的!
可是,命运又一次与我开了个残酷的玩笑!我一次次拼尽全力,一遍遍疼得死去活来,一次次冒着冷汗喝下接生婆的神符,一遍遍在心里向神灵祝祷,但无济于事,我知道我的孩子完了,我的生命也在一点一点的流逝,渐渐离我而去……
气已若游丝,一切努力都已停止。这样,也好!我想起了与祥子的过往:我与他第一次见面;我用假孩子威胁他与我结婚;我怀孕时的惊喜……祥子,与你走一趟,不后悔。
世人皆说是我害了你,那只是因为我太过爱你,祥子!如果有来生,我愿我美丽、温柔、善良、贤淑,得尔真心,与你相守一生!
读后感1200字篇3
现实和梦想隔的不是千山万水,更不是千言万语,而是一条命的距离。接近梦想的,除了希望和坚定的信心,再就是不懈的努力和坚持。
当肌体感受到渴,恰好精神也感到渴的时候,这时齐心协力的事情来了。虽然小王子还在喋喋不休的谈着心理的一切的一切,但我想最后可能是经历了休克等濒死状态的作者把他描绘成了睡着。因为,睡着才会停止对任何美好可能的向往。才能知道,只有解渴才能让自己继续的喋喋不休地幻想下去。所以,在神志不清时,才会有互动的不对等的碰撞。也就是作者的问跟小王子的答不同步,这次已经不是刻意不回答,而是求生欲让自己找寻着心灵中羁绊的说辞。对生的眷恋:星星很美、沙漠很美,以及那个还未被找到的、就在自家房子里的宝藏。这些因素都在撕扯着他们。但最终,找到了生的希望——水井找到了。
第二十五节,每一个开始都蕴含着结束,最终的道别即将到来。先是醒来的语无伦次,还在为胜者不知人生真谛的盲目奔波而惋惜。而水井的老旧和撒哈拉的水井(撒哈拉,为什么会有水井?)为什么同?其实,这更是一种仪式感。需要某种固定的思维和模式,就好像喝红酒,你不用说酒的好坏,而更多时候你该说说杯子和醒酒用的水晶器皿以及冰块、玫瑰花、红色的拖酒方巾,还有那位帅气的、英国血统纯正的侍者。所以当水被汲了上来也还是能听到辘轳的声音——这声音还像极了旧风标:老旧、孤独、无人问津。这些元素似乎暗示着作者对“老去”的恐惧,这种感觉在稍有些清醒之后,又开始了。大家都会把对自己的总结归纳为:所有(这是相对的,参照物是“那些、一些”)最美好的东西罗列在一起。过度的生产和需要让大家迷茫于寻找,而不是对某些事物的专注;甚至于迷失——在四海为家的美好愿景中迷失。
经历一次极其接近的死亡,经历过扪心自问的作者,在看到曙光时,再次感觉到无力和日出的绝望。而小王子又爱极了日落,这从某种心理上暗示了对死亡的向往和初生的光明喜爱的矛盾心情。毕竟放弃,是很艰难的抉择;而这又恰好是生命的终结。他需要一种圆满的、能完全说服自己的说辞。
给羊画一个嘴套,不光是三缄其口;更是暗示了一种慢性死亡:为了某种责任绝食、不说话。先失去精力,再失去精神。
“什么画的都不像”代表了最初的呼应——“草帽”。本来已经笨拙到了极致的表达能力,又碰上了烂到家的手艺,说出了人与人之间的绝望关系——就不能寄希望于理解,更不可能高估了期望。每个个体的鸿沟不可跨越,绝对孤独和相对孤独讲的根本不是一回事。想起张国荣的那句有趣的遗言:“我不曾害过任何人,为何要这样对我?”可惜了这种无辜和与人为善的天真想法或者可以说是人生的终极目的。这要是碰上一个百无聊赖的郎当主儿还好,可恰恰碰上的是精致又矫情的你!悲哀?也就你自己悲哀了!小哥,跳楼不好看,下次咱换个死法。
小王子的到来不是什么惊喜或神谕,而是为了这场结束,这正是生命将给每一位生者留下的,所谓:“驯养”。而一句“哭鼻子”就指代了,而这“哭鼻子”也确实是对孩子而言的伤心(引起哭鼻子的“授体”)。但作者肯定知道,这更是一种永不相见的绝望:哪有再见?善良的作者,还安慰了所有的人。那,便是那只被想起的、作者又无意“驯养”的狐狸——我失去了意识,你们不用哭了,都一样!
作者对生命的解释与认识,真乃“深明大义”之人哪!
读后感1200字篇4
是船,就要驶向大海,纵使前方浪比天高,心,也要去远航!
上世纪五十年代,海明威的中篇小说《老人与海》出世,继年,出版,先后又一举夺得了美国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怀着对其的无限遐想,我翻开了这本神往的《老人与海》……
其书围绕一位古巴老渔夫与一条巨大的马林鱼在离岸边很远的湾流中搏斗而展开故事的讲述。老人圣地亚哥用一生来诠释一个人的生命哲理——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老渔夫圣地亚哥一生也没捕到过什么鱼,终于,上帝没有忘却他,在他最后一次出海时眷顾了他,84天光阴,他终于制服了一条硕大的马林鱼,但一时的欣喜换来的只是鲨鱼的围攻,老人拼死要将鱼带回岸边,在一条漫长的海道上,老人走了一辈子的海道上,带回了一具让人惊叹的骨架……
在现实生活中,碰到困难是难免的,可以说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宛如窗外迎着风雪屹立的梅花,她始终坚信:“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回想自己,每当碰到一点点困难就不耐烦,将所有的不好推给别人,自认清高,到头来,不过是曲终人散……
?老人与海》不经让人想起古代励志故事滴水穿石、铁杵成针……那坚不可摧的石头啊,哪里受得起这缠绵的水滴啊!那粗大笨重的铁杵啊,哪里受得起那千百下不厌其烦的磨砺……故事最后都指向一个亘古不变的主题——“有志者,事竟成”!
俗语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他已然成为经历磨难而战无不胜的巨人,值得每个人倡导。在书中的配角眼中,圣地亚哥又一次失败了,可在万千读者面前,圣地亚哥成功了,他登上一个新的巅峰,让世俗之人遥不可及,望而生畏!
其实,书中的人物分布具有很强烈的象征意义,海明威将硕大的马林鱼比作人生路上追求的理想,将人本身那强烈的占有欲望巧妙地转变,颇有指桑骂槐之意,用鲨鱼象征悲剧的发生,更多的是人生路上受到的排挤,剥削,明抢升迁豪夺……让人不寒而栗,而大海则是当今变幻无常的社会,那平静的海面下实则暗浪纵横,那些你来我去,尔虞我诈的勾心斗角,犹如这潮涨潮落,虽然躲得过眼前铺天盖地的浪头,可海下却又是一个锐不可当的暗浪,船越大,受浪越大,弄得人心憔悴……圣地亚哥则是与与那些强大势力作斗争的“硬汉”代表。他一生不幸的捕鱼经历,仿佛暗示着人类与轮回的抗争却又摆脱不了轮回一般,“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四个大字——超越极限”
叹悲歌未切,未敢奈何;看岁月过只随信念活等后世来评说!圣地亚哥,你是风沙的怒吼,你是断崖的坚守,你是潮涨过后,仰望月夜,眉间的寂寞;你是滴水的沉着,你是落花的幽柔,你是万世传颂,却为日落,默默哀叹,血肉……
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支撑老人的不正是这种信念吗!凡是有形的东西终会凋谢,但这种意志,是永不凋谢的!
读后感1200字篇5
在暑假一场雨的陪伴下,我开始第一次读《骆驼祥子》。
祥子,一个善良。淳朴。上进的有志青年,他的梦想只是想只是想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但是第一次,他的车丢了;第二次车还没买,钱没了;第三次,车买了……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使祥子心灰意冷,最后一步步堕落成旧社会的陪葬品。牺牲品。
后来,上了初二,老师开始督促我们认真学习《骆驼祥子》,对于老师的要求,我万般不解:一本书而已,懂其大意便可,何必如此深究?但后来,还是听了老师的话,又将其在读。
转眼间,上初三了。同学们学习成绩的好坏,早已分明,大家也确立了新的志向,很快,我们毕业了。
初三的暑假里,我又拿起了《骆驼祥子》,就像过去那样,品味这本书,品味着祥子。
“对!就是这样!只需要一两年的努力,就可以攒够一百块,成为一名上等车夫!”
这是书中开头几页的一部分,祥子有了自己的人生规划,他那番豪情壮志以及可行的计划,看来一位优秀的青年就要诞生了!看着这段早已滚瓜烂熟的文字,不禁想起自己刚上初一的时候,同学们此起彼伏的谈论着自己对未来的憧憬,好一番豪情壮志凌九霄的气魄啊!
后来,便是大家最熟悉的祥子三次买车又次丢车的悲惨了,看着祥子的三次经历,回想起自己在初中时与同学们在考场上的摸爬滚打,考试名次的进进退退,不禁感到那时的岁月和书中祥子几次买车又几次丢车的经过竟是如此的相似!当年南豪情壮志的同学们,如今又有多少还能屹立如初呢?
书的最后几页,已经读了不知多少遍,几乎到了可以倒背如流的地步,但此时,却怎么也不想再去回忆那些话!因为,这些语言,终于让我想起了当年的老师,也想起了初三的同学们,因为班级也就在那时候形成了两种风气——奋斗与堕落!
在那个暑假里,我终于明白了老师当年的用意:《骆驼祥子》,它不仅重现了当年的老北京,真实。直接。尖锐的`揭示了旧社会的腐败与肮脏,他更是折射出了身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小学毕业后,稚气未脱的我们来到了初中,就像书里主人公祥子一样来到了北京城,后来我们像祥子一样准备去“买车”,而且我们中有一些同学们和祥子一样遇到了“丢车”的不幸,到了初二,有的同学开始坚持不住了,他们不想再去“买车”了,于是他们就成了另一个祥子,以另一种方式重演了书中的后半部分的内容,到了最后的初三,那些不再“买车”的同学们,则进入了高中,没有去做下一个祥子……
人生如梦,在这场长达几十年的梦中,也许,我们的目标就是为了买一辆“车”,一辆让你梦寐以求的“车”。可能,这辆“车”,它很华丽,也可能,它很简陋;可能,这辆“车”,它很出众,也可能,它很普通;可能,这辆“车”,它符合了你的所有要求,也可能,它还是有着一丝遗憾……
读后感1200字篇6
作家之所以伟大,在于他/她的世界观,但作为世界级的科幻作家,大刘呈现的是前所未有的冷酷的宇宙观和人类观,他的冷酷在提醒人类不要对外星人怀有幻想,不要努力去接触,应该尽量避免。越是宏观的人,如霍金,他们越了解地球在宇宙中的微不足道,如房间里漂浮的灰尘一般,尽管我们有着高度的自己优越感。
从叶文洁启发罗辑的核心思想里,从三体入侵地球后对人的提醒,有两点我是深受大刘感动的:生存并不理所当然,死亡永恒不变。
生存并不理所当然
即黑暗森林法则,人类(智人)活到现在,靠的就是无止境的杀戮,人类一直在贪婪,一直做非人性的勾当,却是生存之道。就拿大航海时代来说好了,当时并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块大陆和岛屿,有多少种跟我们不同的文明,但只要一块处女地被别人发现了坐标,就死路一条。美洲被发现时,印第安人有空前发达的文明,完全不弱于欧洲,除了科技,但最后99%印第安人逃不过被屠杀的命运。同遭此厄运的还有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非洲及太平洋各岛屿的原住民……导致印第安人、非洲人、毛利人丧命的不是仇恨,欧洲人只是为了抢夺资源,你无法一面倒地去谴责什么,因为自古以来人类就是依据着黑暗森林法则生存过来的。
还记得三体入侵地球,把几十亿人类驱赶到澳大利亚,逼他们人吃人的情节吗?当时智子对人类说了一番振聋发聩的话:“生存本来就是一种幸运,在过去的地球上是如此,现在这个冷酷的宇宙中也到处如此。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类有了一种幻觉,认为生存成了唾手可得的东西,这就是你们失败的根本原因。进化的`起坠将再次在这个世界升起,你们将为生存而战。我希望在座的每个人都在最好的五千万人之中,希望你们能吃到粮食,而不是被粮食吃掉。”
智子说得很对,人类确实跟所有动物一样,就是为了生存而战的。从恐龙灭绝,到哺乳动物出现,逐渐进化到人,然后人又把其他动物杀死,最后又把其他的人杀死,我们隶属的这一种智人才开始占领地球。可是我们忘了,觉得地球是属于我们的,所有东西都是属于我们的,于是开始索取各种东西,自以为生存是一种权利,是一种囊中物。然而并不是,生存其实是永恒的主题,就像三体人并不憎恨人类,他们只想找个地方生活,为了生存才这么决绝。最讽刺的是他们比人类还客气,没把人类杀光,而人类杀人类还经常灭种族。
死亡永恒不变
引用书中印象深刻的一首诗和一句改编帕斯卡的话:
“死亡是一座永恒的灯塔
不管你驶向何方
最终都会朝它转向
一切都将逝去
只有死神永生”
“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原句“给时光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时光!”)
人对待死亡的态度很奇怪——死亡禁忌。中国人不喜欢4,西方人不喜欢13,仿佛躲过了就会长生不老。但是大家没想过,逃避对死的思考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在逃避对生的思考。当人没有充分地意识到人生的有限性,就有种以为自己是无限生存的错觉,就不追求我们如何才能在这个“仅此一次”的人生里过得有意义。
同样,既然逃不过死亡,那么人类应该以什么态度来面对?“给文明以岁月”,是说所有人都在担心人类及其文明即将灭亡,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时间,延续后代去发展文明;而“给岁月以文明”,是指我们不要因为对毁灭的担心,而失去了尚还余存的千百年发展的可能。完整的理解:只有存在过的,才是永恒的,才是人类唯一的意义;而对未来的担心,只会毁了现在,因为现在才是通往未来的阶梯。
而对人类来说,体验当下就是人存在过的唯一证明。
我们为自己争取到再长的生命,又如何?(给文明以岁月)
关键是我们曾经全然地活过,向死而生!(给岁月以文明)
读后感1200字篇7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带有自传性质的一部小说。小说主人公霍尔顿因5门功课中的4门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但他又因种种因素而无法回家,于是在外漂泊流浪了两个多星期,他原本打算到西部去,但因妹妹菲芘的跟随而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保护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不掉下悬崖去,但最终,他在大病了一场之后不得不再回到学校继续上课。大病也就意味着霍尔顿的大彻大悟,意味着一个人的生活最终要与现实接轨,意味着我们的叛逆是错误的'。
主人公身上充满了叛逆色彩,他打架、逃课、吸烟、酗酒、等等,都是青春期孩子身上典型的叛逆特征,他厌恶学校,以及学校里的老师、同学等一切的人和事,他总是希望逃离现实生活而到自己理想的世界中去,却又一次一次被现实打击的失望彷徨,一次次的提醒着他,理想与现实之间是具有差距的。
的确是这样,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反差,你的理想,往往就是你在现实中无法得到却又渴望得到的东西,现实越糟糕,理想就更美好。而理想只有通过我们的努力才能够得到实现。小说中主人公的理想很美好也很朴素,但对于他来说,依然是很难实现的。他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还没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他不能也不可能离开家离开父母独自一人到西部去生活。小说的最后,也许正因为作者认识到理想的不切实际,才乖乖的回到了家,回到了学校。
现实中的我们也是如此,和主人公霍尔顿有着一样的叛逆,总想着脱离社会规则而按照自己一个人的意愿去生活,小学作文,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存有差距,人本来就是群体动物,成年人也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完全独立的一个人存在,更何况是还没有自立能力的我们呢?但也不要否认理想的存在,正因为有正确的理想鼓励我们,引导我们,我们才能够不断发展、不断进步。
理想和现实之间是有距离的,承认现实是我们实现理想的基础,而美好的理想又是鞭策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只有正确的把握好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以现实为基础,以理想为目标,脚踏实地,我们才能不断前进,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
读后感1200字篇8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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