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本好书的读后感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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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时可以适当联系社会现实或生活中的现象,让感悟更有深度,大家在阅读时,写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更好地抓住书中的关键点,好文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写一本好书的读后感推荐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写一本好书的读后感推荐8篇

写一本好书的读后感篇1

利用暑假的时间,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拜读了意大利著名儿童作家亚米契斯的代表作品《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中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故事主要通过一件件平凡,细致的事情,记叙了师生之情,父子之爱,朋友之谊,展示出人类的善良与纯洁,赞扬了爱祖国,爱社会的精神。书中介绍了意大利小孩安利柯的生活和学习,叙写发生在安利柯身边的各式各样感人的小故事: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下启发性的文章,以及老师在课堂上讲述的精彩的“每月故事”……每章每节,作者都把“爱”表现得深入精髓,大至国家、社会、民族之爱,小至父母、师长、朋友间的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

?爱的教育》里没有乏味的说教,也没有豪言壮语,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英勇事迹。它只是通过一个小学生用写日记的形式,讲述了很多小故事,让人从中感受到人类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书中所写的也只是一些平凡而善良的人物:卖炭人、小石匠、铁匠的儿子、少年鼓手、带病上课的教师……以及他们的平凡的日常生活。正是这些看似平凡、实则真实可信的记叙,把读者带入一个充满爱的世界,让我们在爱中受到教育。

书里的字里行间充满了爱。其实,细细想来,在我们的身边,爱无处不在。我们一出生,就沉浸在爱的海洋里,有亲人的爱,亲戚的爱,朋友之间的爱。长大了,上学了,又拥有老师的爱,同学的爱……爱,像空气,每天围绕在我们身边,我们从未离开过它,也从未失去过爱。爱可以使浪子回头,爱又可以激发人无穷的力量。记得有一首歌里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在现在的社会中,也有许多需要我们帮助的弱势群体,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富有爱心,就像书中二年级的洛佩蒂,为了救一个一年级的学生,竟然失去了一条腿!我觉得所有象洛佩蒂这样富有爱心,拥有正义感的人,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同学们,我们该爱的不仅仅是身边的亲人,朋友,还有很多的人等着我们去爱。我想:我们在拥有爱的同时,一定要去播散爱,让需要爱的人得到爱,让整个世界充满爱,让世界变得更加绚烂!

写一本好书的读后感篇2

暑假里,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三国演义》。里面的内容大致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份,反映了魏、蜀、吴三个政治集团的军事斗争。

我就讲讲三国鼎立中的“火烧赤壁”吧。曹操的前锋部队在长江南岸遇到了孙刘联军。曹操的士兵由于水土不服,很多人都生了病。双方交锋后,颇通水性的孙刘联军打败了曹操。曹操被打败后,派了两位奸细前去诈降,然后便呆在军营里静候消息。几天后,曹操的探子来报说,有人送了投降信来,还是东吴的黄盖。曹操大喜,让黄盖三天之后乘船到北岸来。

后来黄盖率领十艘大船,装满干柴和枯草,在上面浇了油,盖了麻布,驶向了北岸的乌林。在距离曹操的军营不远时,黄盖让各艘船的人点火,冲向了曹操的军营。当时的曹营被攻成成一片火海,曹操的士兵被烧的死的死,逃的逃。曹操只好带着亲信逃走了。

这场战役,败在了曹操轻信了黄盖的苦肉计,又因士兵是北方人,不识水性,在陆地上他们是精锐之师,但遇到了水,他们的就成了乌合之众了。加上曹操又太轻敌,总把自己想得太强大,才会掉以轻心,最终使这场战役失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强者不一定就会胜利,弱者也不一定会失败。天时、地利、人合加上智慧也能以少胜多。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军事历史小说,我反复看了好几遍,是一部非常好看的书。

写一本好书的读后感篇3

书籍在人们的成长过程当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不少哲人学者给了它高度的赞誉,有人说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说它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有人说它是长生果。在我心中,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读过了一本好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此书文笔生动,内涵深刻。文中主人公布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仅使我体会到了“诚信是交际的保障”这句话的含义,也使我明白了讲诚信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

19世纪初,在阿拉斯加掀起了淘金热,大批的狗被送往北方拉雪橇,布克遭人算计,也被拖入了拖橇狗的行列,与在法官家做宠物狗的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然而,布克在做拖橇狗的时候仍然不忘“诚信”二字,凭着顽强的毅力,终于克服了恶劣的环境,同爱斯基摩狼一起,回归大自然当中。

读罢全文,我深深地被布克的是非分明,诚实守信所感动。讲诚信使人际交往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品质。遥想当年,中美两国初次关于建交的谈判,我们的周总理和美国的尼克松总统会谈得非常投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是讲诚信的人。试想,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诚信,该如何发展呢?

记得有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的上午,我在家看电视,正看着入神时,电话铃响了,接起,电话里传来汪俊杰的声音,让我帮他解一道数学题,我爽快的答应了。挂完电话,我突然想起了那部已经演完上集的电视剧来。“干脆看完电视剧再去汪俊杰家算了”我自言自语道。于是,我把答应汪俊杰的事情抛在了脑后,陶醉在屏幕里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中了,钟表滴滴答答地走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却丝毫没有察觉。大概过了约四十分钟后,汪俊杰打了个电话过来,我连忙跟他说马上就过去。然后又继续陶醉在那令人难忘的故事情节中了。等到汪俊杰再次打电话来之后,我才不情愿的应了声,然后等到电视播完后才下楼朝汪俊杰家走去。路上,我思索着我刚才的做法,再回想起布克之所以能够在爱斯基摩狼这个种族里有更好的地位,靠的就是讲诚信。而我呢,与汪俊杰约好的事情却一拖再拖,这岂不是丢掉了诚信!我转念又想,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实最重要。再三考虑决定跟汪俊杰道个歉。走进汪俊杰家,我不好意思的对他说:“十分抱歉,我在家看电视剧看的太入神了,忘记了讲题的事情了,实在抱歉。”“没事,朋友之间,这些小事别放在心上,走,我们讲题去。”于是我们并肩朝他房间走去。从此以后,我和汪俊杰之间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讲诚信是人际交往中必不可少的品质。同学们,让我们怀着诚信的态度,在浩瀚无边的交际之海中扬帆起航吧!

你看,这本书,它教会了我做人做事,明辨是非,逐渐培养我成为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难怪有人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同学们,让我们努力去吸取这知识的乳汁吧!

写一本好书的读后感篇4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

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写一本好书的读后感篇5

?双面猎犬》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一则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是一只狗和豺的混血儿,它的父亲是一只名叫洛皇的优等猎犬,它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年轻母豺。

白眉儿被豺王奥索尔赶出豺群后,决定投靠人类。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经常唆使白眉儿去偷鸡。被发现后,苦安子欲将白眉儿卖掉,却被村长阿蛮星救出,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村子里又丢鸡了,大家都怀疑是白眉儿偷的。但主人阿蛮星却相信它,将它放走了。白眉儿为报答主人对它的恩情,在雪地里躲了七天七夜,终于抓到了偷鸡贼——两只红狐,为自己洗清冤屈。后来,主人带它去狩猎,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立下战功。主人把老黑狗脖子上的护脖移到它身上,这意味着把信赖和宠爱也一并移到它身上。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她白眉儿有三点值得我学习:一是忠诚,二是知恩图报;三是它那锲而不舍的毅力。

忠诚,形容狗再适合不过了。俗话说的好,穷养狗,富养猫。猫是嫌贫爱富之辈,只要自家断了荦腥,便会不知羞耻地踏进别人家门。而狗和猫不同,狗只要认准了一个主人,就算你再穷,甚至无法满足它的温饱,它也不会离开主人,白眉儿对苦安子的忠诚一直到苦安子把它卖给狗肉贩子的那一刻才结束。苦安子经常不给白眉儿煮狗食,白眉儿并没有因此而离开他。

知恩图报,是一种优秀的品质。白眉儿知道阿蛮星对他的恩情比山还重,比海还深,因此在打猎中,他孤身一狗,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追猞猁,为主人献上珍贵的猞猁皮。知恩图报,连狗都懂,我们为什么却做不好呢?父母供我们吃,供我们穿,而我们却想不到感恩,还时常和他们冷眼相对。现在想想,真有点惭愧。我们现在坐在这明亮的教室里,有了安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难道我们不该想想这幸福是怎么来的吗?这些都是先辈们用热血换来的啊!因此,我们更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锲而不舍,这是一种精神,一种支撑人们前行的精神。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白眉儿被怀疑在偷鸡贼时,他忍住内心的痛苦,在雪地里呆了七天七夜,没有食物,但它照样忍了下来。最终,它抓到了可恶的偷鸡贼,洗清了自己的冤屈,也为主人卸下黑锅。这种精神,我们却不易做到。在学习中一遇到难题,我就把它丢在一边,对它不闻不问,极少能自始至终地解决难题。像这样,一遇到困难就倒,又怎么能成大事呢?是白眉儿教会了我需要锲而不舍的毅力。

白眉儿,你是一只优秀的猎犬,你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你身上,我懂得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因为你,让我感动。是你架起我心中那道绚丽的彩虹,让我对忠诚、感恩及坚持有了。

写一本好书的读后感篇6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必须能做好!

写一本好书的读后感篇7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写一本好书的读后感篇8

炎热的一个夏天,酷暑难耐,打着蹭空调的目的,我带上自己心爱的诗集来到了书店,准备在这看看诗集,写写诗。进入书店后,在琳琅满目的书架浏览时,看到了余华的《活着》。曾经有朋友知道我喜欢看书,推荐过这本,但一直没有去看。翻看几页后,作者余华在开篇便以“我”为第一视角,讲述着在乡村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人物,这让从乡村走出来的我倍感亲切。直到在池塘边,“我”遇到了一位犁田的老人——福贵。这位古稀之年的老人,与“我”讲述了自己一生的心酸和坎坷。

我深深地被书里的故事吸引,废寝忘食,一口气读完了。

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异常的沉重,福贵的一生是如此的坎坷,亲眼看着本来属于自己的美好一点一点地被摧毁,一次一次地被剥夺,让人不得不沉思: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记得老舍先生说过:“一篇好的小说,人物形象是立在读者面前的。”而读《活着》,却是作者余华让我们通过文章,如身临其境般,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立着的美好的人物经受生活的苦难后,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倒下!

作为一名年轻的普通教师,《活着》里每个鲜活的人物中,让我最难过、最难以走出书本的是福贵的孩子——有庆。看到这个名字,嘴角会不自觉地上扬;想到这个名字,就会有一个提着鞋子的、像风一样的孩子向你奔来。这是一个又善良又懂事,让人特别心疼的孩子。他是那么地热爱生活,热爱身边仅拥有的事物。他爱他的小羊,是那样的无私,就像羊妈妈疼爱着她的孩子。但是在旧社会里,这只可爱的、唯一的小羊却被无情地充公。即便如此,也阻挡不了有庆对小羊的爱。他依然每天奔跑着去割草,奔跑着去喂小羊,再奔跑着回家,如此往复。有庆是这样的纯真、可爱,在那样残酷的环境里,他的一丝温暖,让读者得到了一线希望,甚至会去想着变成这只可爱的小羊让有庆来疼爱,去感受这个提着鞋子奔跑、像风一样的孩子的爱。

是这样的奔跑,让他成为当时奔跑最快的孩子。我沉浸在有庆的丝丝幸福中,我以为,福贵的幸福要来了,苦难终于到头了!然而,一场人为的悲剧再一次让我深深地痛苦,这个奔跑最快的孩子,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却因为现实的残酷,搭上了自己幼小的生命!

县长夫人生孩子需要血,这些娃娃们都拼命地去献血,生怕轮不到自己头上。奔跑得最快的当然是有庆,一开始有庆并没有得到这个机会。待到一次一次的匹配,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有庆终于得到了机会。

歹毒啊!这些没有人性的医生啊!眼里只有领导,只有领导的亲属!领导的命才是命!领导的亲属才有资格活!他们给有庆抽血,亲眼看着有庆嘴唇发白,亲耳听着有庆叫着喊着头晕。但是他们还在抽血,他们拼命地抽血!他们面目狰狞地看着,活活地把有庆抽死了!抽死了!这是什么世道?这哪里是医生?这是世界上最歹毒的屠夫!整个宇宙最可怕的刽子手!福贵的有庆啊,我们的有庆啊,善良懂事的有庆啊,就这样被活活的毁灭!他是那样的幼小,他对世界还有那样多的好奇,他的善良并没有换来公平地温柔对待。

我们的有庆,匆匆地奔跑而来,又被迫匆匆地离开,离开这个残酷的旧世界。

活着,对有庆来说,来到世上走了那么一小遭,就是来遭遇苦难,忍受着非人的生活,却又在苦难中悲惨的死去。这就是作者余华让我们看着这个立好的人物,生生的被迫倒下。

福贵的父亲,被嗜赌命的福贵活活气死;

宝贵的女儿凤霞,因难产大出血而死;

福贵的妻子家珍,接受不了女儿的死,随她而去;

福贵的儿子有庆,活活被抽血抽死;

福贵的女婿,在工地活生生被砸死;

福贵唯一的外孙孙苦根,却意外的被豆子胀死。

看到福贵这样的人生,我不禁在想,这样的人生到底还有什么意思?活下去还有意义吗?用福贵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是为了亲手给他的亲人们送葬,送走一个又一个。

这世间没有福贵可留念的人和事了,死去的人已经一了百了,而活着的福贵呢?活着对他来说只是意味着忍受,剩下自己在这个可怕残酷的世界里独自前行,无依无靠。他见证着所有人的苦难,他遭遇着所有的苦难。但他还依然那样长久地活着。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没有爱情,甚至连一丝丝生活的希望也被无情地剥夺了。

可福贵依然长久地活着。最后,他找了一头和他一样命长的老牛一起活着,他给老牛取了自己的名字——福贵。我找不到福贵和老牛继续活着的理由,却也找不到一个他们死去的理由。好像,生命就仅仅是生命,它就被搁置在某一个角落,就只有这样慢慢地活下去,没有缘由地活着,也没有死去的理由。但是,又能看到福贵也并不是麻木地活着,当他找到老牛“福贵”时,又能在某个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一点光亮,微弱的照着前行的路,这条福贵为自己、为老牛铺下的最后的路。

当阳光照耀时,远处依然能看到步履蹒跚走来的福贵和老牛,依然能感受到生命在颤动;依然会有希望和慰藉在心中涌动;依然能感受到活着,本身就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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