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我们展示文化素养和人文关怀的方式之一,我们在写作文时一定要将自己的真实情感表露出来,好文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喜欢我同学作文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喜欢我同学作文篇1
从小,我最敬佩的人就是军人了,我觉得军人的形象很高大,保卫祖国,上阵杀敌,很值得人敬佩。所以,从小我对军人就有一种崇拜感和敬佩感。随着自己的慢慢长大,我敬佩的人越来越多了,因为别人的某些方面比自己强太多了,不由得自己不去敬佩。
初二那年,我们班上来了一个新同学,是个女生。个子矮矮的,头发很短,像个假小子一样。老师把她安排坐在了我的边上。一开始,我对她比较反感,不仅是因为她的形象,更是因为她的很多行为。上课时,她坐的端端正正的,感觉像在看人民大会一样,而我,很随意的坐着,就是那种怎么坐在舒服就怎么坐的姿势。有一次,她看不过去了,对我说:你上课能不能坐好一点?坐也得有个坐像吧?我本来就对她印象不好,听到她这样一说,气不打一处而来,立马就和她吵了起来,关你什么事啊,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没想到,这样一吵,最后把她气哭了。我的心里也是挺愧疚的,于是,慢慢的上课我也开始学她一样,坐得端端正正的。除了这个之外,她还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吃饭基本不说话,不像我们这些男生一样,吃饭嘻嘻哈哈,大声叫唤着。后来,她也不厌其烦的和我说了很多吃饭不说话的好处,慢慢的我也学着她去改变了。还有很多很多的习惯,都是她慢慢地给我改正过来的。我不禁对她产生了敬佩之情。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你的习惯这么好啊,比别人优秀很多啊?她和我讲起了她的故事。她的家庭是一个军人家庭,爸爸是一个军人,妈妈也是一个军人。所以从小开始,爸妈就对她实施军事的话教育,从小就比别人的小孩子要严格,可她是个女孩子啊。她居然做的这么好。我对她产生敬佩之情的同时,也有一丝的同情她,或者羡慕她吧。同情她没有像我们一样快乐玩耍的童年,但是羡慕她有个军人的爸妈。我也和她说了自己的故事。后来,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毕业了,她走了,她去了更好的学校,我也去了不错的学校。我很感谢她,谢谢她。她是我一直一来最为敬佩的同学了。
我喜欢我同学作文篇2
夜空里有闪烁的星星点缀;草坪上有五彩的鲜花点缀;天空里有洁白的云朵点缀……。而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令我难忘的事点缀着我的记忆。记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想着我心中敬佩不已的小甘早上说的那件事情而兴奋得睡不着。
在我们的校园网中,有一封表扬信,那是一个大哥哥传来的,这是这么一回事呢?原来是我们班的小甘在星期六的时候在草丛中拾到了他的钱包……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小甘和奶奶打算一起去科技馆参观,当她们经过一个草丛时,小甘在无意间看见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小甘弯下腰,捡起那个皮夹子,打开来一看,里面不仅有两百多元钱,还有一张准考证。看了这些,小甘看了看四周,心想:丢钱包的人,一定十分着急,我一定要把钱包还给他!可是她转念一想:这个皮夹子是谁的我都不知道,而且世界这么大,我怎么才能够找到他呢!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师之前告诉过我们:找到别人丢失的东西应该给警察叔叔!于是,她着急地对奶奶说:“奶奶,我们不去科技馆了,去警察局吧!我要把钱包还给失主!”她奶奶听了之后一边微笑,一边说:“好啊,好啊!”于是,她们放弃了科技馆之行,去了警察局。
她俩来到了距离科技馆最近的警察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了解了事情后,便立即展开了寻找失主的调查工作。小甘和奶奶决定留在警察局把皮夹子亲自还给失主。
几小时过去了,失主终于来了,只见他脸色苍白,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万般的焦急。小甘快步走上去,把皮夹子还给了失主,他顿时笑了起来,看了看皮夹子,然后一个劲的向小甘道谢,还打算给小甘一点钱来当作感谢的。可小甘摇摇头,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最后,小甘在大哥哥的要求下,还是留下了姓名和学校给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最崇拜的同学小甘——一个拾金不昧的人。
我喜欢我同学作文篇3
一头俏丽可爱的短发,像哈比人一样可爱的身材,红通通如苹果的小脸蛋总是笑容可掬的待人,和她在一起,心情就被她的笑容感染,非常的愉快,个性如小婴儿般天真的她,就是我的同学——黄子滔。
子滔的脸上总是带着甜美的微笑,对人和气又温柔,记得有一次,综合活动有一项活动——做小报,我们这组非常踊跃的讨论,由于当时讨论的太尽兴,在讨论过程中,一不小心“嘶-!”子滔课本的其中一页就这样被撕下来了,大家看到时,都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不过子滔却没有责怪任何人,反而还安抚大家的情绪,一点儿也不生气,这就是子滔,总是对人包容又体谅。
不过,子滔除了有宽大的包容心之外,她的艺术天份更是令人叹为观止,上音乐课时,不论是哪首曲子,她都是一吹就上手,流畅度可说是百分之百呢!也因此被选为学校的节奏乐队的成员之一,相当优秀!上美术课时,任何的作品她都能画得栩栩如生,而且只要谈到有关艺术,她的脑子里全部都是想法,子滔真的很有艺术天份呢!
和子滔相处的过程中,让我学到子滔的包容与体谅,其实人与人相处只要多包容一点,气氛就会融洽一点;试着多体谅别人一点,自己的快乐也会多一些,虽然目前的我还不能做到像子滔一样,但是我会努力去学习子滔的优点,希望自己也可以待人处世更为圆融,懂得更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我喜欢我同学作文篇4
一说到喜欢我就会想起唐文娟。她个子中等,经常梳着马尾辫儿。圆圆的脸蛋,白里透红。眉毛浓浓的,弯弯的,大眼睛水灵灵的,双眼皮,鼻子微微翘着,樱桃小嘴,一笑就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她最喜欢穿一件黄衬衫和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我喜欢她是因为她乐于助人,爱帮助别人,现在就选两件事和你们分享吧。
有一次老师叫我们写作业,可是我就是不会写,我问了好多人他们都不教我,这时我只好去问唐文娟了。我问她这一题怎么写,她说:“我们先把题目读一遍。”读完了她就和我讲这一题是什么意思,可我还是不会,她不厌其烦的给我讲解,终于我会了,她满面笑容,好像很高兴似的。
有一次我约她上街去玩,她穿了她最喜欢的一件衣服。走在路上我们看见前面有一个老爷爷在推车,看样子那个老爷爷好像推不动了,唐文娟说:“我们去帮帮那老爷爷。”我说:“才不要呢!”唐文娟瞪了我一眼:“你不去我去!”说着,她便朝着老爷爷那儿跑去。“老爷爷!”,唐文娟叫了一声。推车的老爷爷回过头来。唐文娟说:“我来帮您推吧。”老爷爷笑着说:“小姑娘你推不动的,快回家吧。”她说:“让我试试吧。”说着把推车抢了过来,使劲向前推。我拿着东西默默地跟在后面,只见她的头上滚下几颗大汗珠,心爱的衣服被弄脏了,她也不去拍。我被她的行动所感动了,过去帮她,终于我们齐心协力,把车推回了老爷爷的家。老爷爷向我们说了声谢谢,唐文娟说了一声不用谢。这时天已黑了,我们各自回各自的家。
同学们,你们喜欢唐文娟吗?
我喜欢我同学作文篇5
我的同学周雨桐,扎着一个马尾辫,皮肤白白净净的,就像童话世界里的白雪公主。她助人为乐、热情、乐观、心胸宽广,我非常喜欢她。
周雨桐长得很高,在女生队伍里排名第二。下课了,我和周雨桐一起玩的时候,远远望去,真像一个大人领着一个小孩,我在她身边可有安全感了!高个头、大用处啊,比如:圣诞节的时候,大家都忙着装点教室,周雨桐看到有的矮个同学使了吃奶的劲儿,也挂不上拉花,就赶忙跑过去,一边跳上桌子,一边说:“我来吧,我个子高!”,还有运动会赛跑时,周雨桐更是凭借她那两条“飞毛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嗖”地一下跑了出去,把其他同学都落在了后面,最终,为我们五八班赢得了冠军。
周雨桐非常乐于助人,团结同学。每当我伤心的时候,都是她来安慰我;每当我被别人误解的时候,是她来开导我;每当我遇到难题解不开的时候,是她来帮助我;有了这样一个好朋友,什么困难都不怕了。
周雨桐还是一个乐观、阳光、热情的女孩。有一次,同学们聚在一起讲笑话,讲完了,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周雨桐就哈哈大笑起来,瞧,她就是这样一个爱笑的姑娘!我每天看到周雨桐脸上都挂着甜甜的微笑,仿佛这世界上没有任何愁事儿,我也被她这种乐观的态度所感染,和她在一起,什么苦脑的事都没有了。她还是一个热情的女孩。寒假的时候,她几次邀请我到她家玩,可是因为各种原因我都没能去,我有些不好意思,可她一点也不在乎,我从心底里感谢这个好朋友。
这就是我的同学周雨桐,一个助人为乐、热情、乐观、阳光的女孩。
我喜欢我同学作文篇6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间,我就12岁了,回想起往前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总有一种模糊的感觉,但是,只要看见那张精美的贺卡,我的脑海中就会清晰地想起我曾经的同学——小玉!
记得那天,我在公园里打羽毛球,不小心把球给扔到了一户人家家里了。我提心吊胆地,想前去敲门,可自己却早已被胆小给占据了心灵。这时从那房子里走出了一个小女孩,她拿着球,羞涩地对我说:“这是你的球吗?”我懵懂地点了点头。她将球拿给了我。经过了我们两个的自我介绍,我们认识了。后来,开学了,我才知道,她是暂时来我们这个学校读书,也是与我同一班的同学。于是,我就进一步地了解了这个拥有瓜子脸、白皙的皮肤、水灵灵的大眼睛的天真活泼的同龄女孩。
在学习的这一段时间内,我与她形影不离,似一对姐妹。
这天,我在家里看电视,爸妈都不在家。突然,门铃“叮咚”地响了,我打开了门,发现站在门口的是两眼泪汪汪的小玉。我疑惑不解地看着小玉,关心地问道:“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告诉我,我替你报仇!”小玉不回答,只是不停地摇着头,把一张贺卡塞到我的手中,转头就跑。我邹着眉头打开了贺卡,只见里面写着她那清晰、幼稚的字:**,告诉你,我要搬走了,可能永远不回来了,我希望我们两的友谊会天长地久!我猛地一惊!忙跑向她家,可她已经离开这个地方,到她的家乡了!我回想着。是啊!我竟然忘了小玉只是临时在我们的学校读书,我竟然忘了她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地方,我竟然忘了劝她别走,我是多么地愚蠢、愚昧与无知啊!
每当我再次望着那张充满着她所要对我说的话的贺卡,我不禁又想起了她——一个天真活泼的同龄同学!
我喜欢我同学作文篇7
我有一个同学,他的名字是张君瑞。他的个子中等,身材不胖不瘦,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
他非常乐于助人,经常帮助同学。有一次下课,同学们都在走道上乱跑着玩,席子耀被一个同学撞倒了,张君瑞像风一样的跑过去,把席子耀扶了起来。席子耀感激地对他说谢谢,张君瑞说:“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一边说着,一边用坚定的眼神看着他。
张君瑞也喜欢唱歌,我还记得他上次参加学校文艺汇演,唱了一首《青春修炼手册》,获得了一等奖。回到了班级以后,我们都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夸赞他:“张君瑞,你真棒!”下课时,我问张君瑞:“你的歌怎么唱这么好呀?”他回答:“要是你勤学苦练,肯定也会唱得很好的。”我想:我也要像他这样努力。
他是我们班的吃货大王之一。每次我们买了零食之后,他就求我们给他一点吃,不然的话,他就会像一个“跟屁虫”一样追着,直到我们给了他零食,才善罢甘休。
他还有一个缺点,就是上课爱发呆。有一次,我们班在上课,操场上有其他班级的学生在上体育课,他的眼睛一直望着操场,看着看着,便发呆了。老师看见了,便提醒他:“张君瑞。”他没听见。“张君瑞!”老师这次提高了嗓门。他被吓了一大跳,我们都忍不住笑了。
这就是张君瑞,一个乐于助人的他,一个爱唱歌的他,一个上课爱发呆的他,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喜欢的同学。你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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