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一个反复修改和润色的过程,这培养了我们的耐心和细致,作文是一个反映个人观点和思考的方式,可以培养我们的独立思考能力,下面是好文汇小编为您分享的家我的最爱作文作文通用6篇,感谢您的参阅。
家我的最爱作文作文篇1
民以食为天,纵使天下美食那么多,可我最爱的却还是那一包包不为人称道的辣条。
从上小学起,辣条就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食物。尽管爸爸妈妈一直告诫我,辣条不卫生,少吃点。可我一旦闻到它那诱人的香味,就仿佛被勾住了魂非得吃上几包才行。那时候,学校最火爆的辣条是“大刀肉”,它不但好吃,而且还很便宜。于是我常常和它们打交道,每次进入小卖部,从兜里摸出两块钱,就可以换来满满一兜的“大刀肉”。还没等到走出小卖部,我就再也压抑不住舌尖的渴望,一把拆开它那油腻腻的包装,麻辣喷香的气味便扑面而来安抚我内心的焦急。大快朵颐等到只剩最后一包时,再吃就带有一些不舍和怜惜。吞下口水,直直地盯着它,在大拇指和食指巧妙的配合下,将其撕成两块,吃完其中的一块,因贪恋它的美味,所以又把剩下的一块撕成了两小块,慢慢递入口中,在舌尖和上齿颚之间稍作停留将饱满的红油压榨完了再细细地咀嚼,香味是越嚼越浓,一直在我的唇齿间徘徊,滋味悠长回味无穷。听完我上面的讲述你是否以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不不,可能刚从小卖部出来,不到三分钟,我又一头扎了进去。
直到现在,我对辣条依旧是情有独钟。即使是如此繁忙的初中生活,也没能让我戒掉这些磨人的飞旺、卫龙和大刀肉们。一出校门,就控制不住双腿往路旁拥挤的小摊跑去,买上两包辣条。一包是在回家的路上慢慢享受,另一包当然是在房间里背着大人偷偷品尝啦!凭我“老司机”的经验,每次都能完美的把握好从学校到家的时间,并且能在走到小区门口的垃圾桶前刚好吃完。用洁白的纸巾抹掉嘴角残余的红油,然后张大嘴巴猛吹几口气,好让嘴里的辣条味尽快消散,不被姑姑发现。吃着辣条,看着傍晚浉河的景色,愿意思考就思考,不愿思考就不动脑,这段时间,是我忙碌一天下来最大的慰藉。
辣条,虽没有生命,却带我满足与放松,陪伴了我的童年。它的滋味,必定不会被成长冲淡!
家我的最爱作文作文篇2
我喜爱游泳,而且我的游泳技术绝对是技艺超群、技压群芳的。要说这事,还真的应了一句话“苦尽甘来”。这还得从两年前,我第一次学游泳讲起。
我九岁的时候,那是一个红孩儿喷火的夏天,在家实在无处可藏,我们全家人兴高采烈地直奔游泳馆。看到很多叔叔阿姨在水里自由自在地嬉戏,我想游泳一定是件轻而易举、信手拈来的事。我迫不及待地一个跨步跳进游泳池,谁知里面的水是冰凉冰凉的,不一会就冷得我瑟瑟发抖,我急急忙忙咬紧不断打架的.牙关爬了上来。这时,爸爸给我找来了教练,见面就问我是不是真想学会游泳,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几乎是在爸爸刚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教练一把把我推进了池子里,我本想大声呼救,可看到教练一脸的严肃,我只好把已经涌到眼圈的眼泪忍住,幸好水里的浪花打湿了我的眼。
以后的几天里就更甭说了。刚学会蛙泳的时候,我就勇敢的游向深水池,妈妈不放心,就紧跟在我身后,在离深水池岸边几米远的地方,我实在游不动了,连呛了好几口水,气还没等喘上来,我就沉了下去,这时妈妈在水下托起了我。呛水的滋味就像学游泳,苦苦的、酸酸的……
跟我一起学游泳的几个小朋友都被我远远地甩在后面,我心想:谁让你们没有我呛水次数多!我舒展双臂,像青蛙一样在水里遨游,四周的人们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自由泳的泳姿就像出水的芙蓉,溅起朵朵晶莹的浪花,小朋友都会情不自禁地为我鼓掌。仰泳是我的拿手好戏,像似躺在松软的草甸上,仰望天上闪烁的繁星,仿佛徜徉在美丽神往的太空。
感谢“苦”,也感谢“累”,让我天天睡在美梦里。
家我的最爱作文作文篇3
小时候,每当我看到表哥写的毛笔字,是那么好看,那么漂亮,就一直缠着爷爷奶奶让我去学毛笔字。
再中班时,我终于如愿以偿了。我第一次上毛笔字课时,经常会为了一个写的很好的字而拍手叫好。随着等级的不断提高,我的字也越写越好。有时,我觉得太累了,便不想继续学下去了,但一看到我写的毛笔字,一想起老师的啧啧赞叹,我又坚持下去,直到现在。
我写毛笔字不仅因为他人的赞叹,而且写毛笔字还可以充实我的课余生活,在双休日,我做完作业,就会不由自主地拿出毛毯、毛笔、墨汁、宣纸,在书房里写。有时一写就是几个小时,甚至忘了吃饭。
以前我写毛笔字从没想到过写毛笔字,还能使铅笔、钢笔字也写好。现在我知道了这一消息,就更加努力地去写。以前一周我智商一节毛笔课,现在我开始上两节课,并且更严格的要求自己,一个字写的不好,我就练。一遍、十遍、二十遍......直到写得满意为止。
现在我开始学草书,我更努力了。别的同学从草书的字开始学,而我不,我从草书的笔画开始学,我相信我一定可以攻克草书这一关。
毛笔字就像我生命的一半,我离不开它。我热爱毛笔字就像我热爱我的生命一样。毛笔字我的最爱!
家我的最爱作文作文篇4
我喜欢沉浸在大自然中,听着鸟儿的歌声,闻着植物的芳香,俯瞰没有人工元素的自然美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郊区和山区四面环山的美丽怀柔,尤其是夏天,是北京郊区纯天然的避暑胜地。
我喜欢听怀柔山的声音。山里的声音又长又美。鸟儿在白天歌唱,知了总是热呼呼很热。晚上蟋蟀大声唱歌,微风吹草,发出像催眠曲一样的沙沙声,让人睡得更安稳。山里的声音真的很独特!
我一进山,一股清新的风就扑面而来。但是,我喜欢山中花木的芬芳,充沛的氧气让人心旷神怡。小野花的香味和月季花很不一样。没有月季花的淡雅香气,却是来自大自然的清爽。没有什么比香水更甜的玫瑰味道了,但却让人感觉更轻松愉快。我觉得山里的味道比花园里的花香更可爱。
我喜欢山里的自然风光。没有什么名贵的花,像英国的桂小姐一样高贵。小野花就像从山里跑出来的野姑娘,身上满是倔强的情趣。山是一块大石头,是小动物捉迷藏的天堂。大树直立,像站岗的卫兵和士兵,给山增添了更多美丽的风景。小草和小花随着微风摇摆着它们轻盈的身躯,就像在这座大山的舞台上跳舞。
你想去怀柔吗?
家我的最爱作文作文篇5
我最爱的美食是小馄饨。喜欢它,不是因为它是什么凤髓龙肝,而是因为它鲜美的口感与味蕾的奇妙碰撞,令我产生了身心舒畅的感觉。现在,让我们一起去品尝一番吧!
还没到馄饨店,远远地就嗅到那熟悉的勾人魂魄的香味,这不由得让垂涎欲滴的我更加迫不及待。怎奈店里等候的人太多, 我便在厨房饶有兴致地观看起馄饨的诞生过程。只见老板娘左手拿着一张薄如蝉翼的面皮儿,右手用筷子挑起一点嫩红的肉馅放在皮中心,然后翘起她的兰花指一捏,眨眼间一只娇小的馄饨就大功告成了。
五分钟后,一碗热气腾腾的小馄饨被端上桌来。一只只小馄饨像一个个胖娃娃一样,悠闲地在汤里晃来晃去。干净的馄饨汤上浮着一层金黄的油和翠绿的葱花,若隐若现的紫菜荡漾着,仿佛调皮的小精灵在碗里舞着,煞是好看。随后我倒入醋和辣椒油,晕染开来的醋更使这幅画卷增添了几分姿色,简直妙不可言。一股诱人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清淡的味道中透着朴素的农家气息,使人食欲大增。我不禁夹起一个小馄饨,细细端详起来:重叠在一起的皮儿呈半透明状,薄薄的,像婴儿吹弹可破的肌肤,依稀见得那嫩红的馅被皮儿包裹着,让人胃口大开。我将它放进嘴里,顿时,咸咸的馅和清淡的皮儿融合在一起,鲜美的味道在味蕾上跳跃,一点一点地渗在舌尖、味蕾上,那软绵绵、滑溜溜的皮儿整个人都酥了。我舀了一勺汤送入口中,稍酸微辣的汤汁刺激了我的舌尖,麻麻的味蕾叫嚣着,浑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活跃起来,犹如吃了绝世佳肴。
一碗馄饨吃完了,那独特的味道却徘徊在口腔中,令人唇齿留香,回味无穷,那稍烫的汤汁更是在我心里烫开了一条路。回想起刚才的美味,心里全是满足!
面对这份人间精品,我只能这样赞叹: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尝!
家我的最爱作文作文篇6
只要心中有书,就能使自己的心得以净化,拥有一个无比愉悦的心境。
——题记
读书,我的最爱。从小,母亲就给我讲故事,让我明白了人间的善恶,当自己学会了翻书的那一刻,我就被那神奇的图画所吸引,便对书情有独钟。
小学时,我便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尽管许多字不认识,但通过图画总会让我收获许多。
现在,我已步入了初三的大门。在这紧张而繁忙的日子,我已学会了挤时间来阅读。放学后,我就匆忙地回到家。不多时,便弄好了一切。这时,书就是我的伴侣。每在那时,我总泡一杯茶一边细细品味,一边躺在床上拿着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有时是一些小故事,却从中悟出人生的真理;有时是一些名著,却能体会文章结构的巧妙与精彩的故事情节;有时是几篇优美的散文或诗词,让心灵得到净化。每有所得,便记在小册上,空闲之时,拿出来精读细读,则心中有所悟,脑中不虚也。
每当自己在月光下静静品读,窗外的小花园中不时散发出诱人的清香,消遣我的疲劳。
曾古人读书时,凭着心中的爱好,执著地读上一整晚也是心甘情愿,寻得乐趣的。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真好,不然怎么会有柳宗元“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举动。
司马迁小时广泛读书,便有了砸缸救友的智举。长大后,曾被关于监狱,但凭着心中的那份坚定,认真苦读,博览群书,最后写出了被大文豪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可见读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敢问,世界上的大多数伟人难道都没有读过书吗?这就可以让人明白,读书对于一个人来说多么重要。
读史使人明志,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读书,我的最爱。它将成为我的伴侣,一直引领自己走向成功。
家我的最爱作文作文通用6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