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美学表达和审美体验的思考和感受,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学习到不同的文学技巧和表达方式,从而运用到自己的读后感写作中,提升质量,以下是好文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春读后感600字作文最新7篇,供大家参考。
春读后感600字作文篇1
狐狸告诉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驯服与被驯服。他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千千万万个小男孩没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但,倘若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唯一的,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我的生活很单调,我已经厌倦。但倘若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就会识别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躲到地上去,而你的脚步声会让我从地下走出来,像音乐的召唤。”于是,小王子知道,那朵花儿已经把他驯服。他再去玫瑰园,看到大片的花儿,虽然觉得那些花儿很美,但觉得他们是空洞的。他依然觉得自己的那朵玫瑰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在别人眼里,那朵玫瑰只是千万朵玫瑰当中普通的一朵。因为他知道,那朵玫瑰是他驯服过的,他给她浇水,给她捉毛虫,给她挡风,听她倾诉,他在那朵花儿身上花的时间让他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他那颗温柔的心深深地理解着他爱的那朵玫瑰,虽然那朵玫瑰带着刺,别人以为那是花的恶意,而他却知道,花儿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在保护自己,它们自以为有了刺就能吓唬住人。就好象有些人满身带刺,其实他们只是不知道如何与世界相处,怀揣着一颗处处防范的心,很累,很痛苦,但又有谁能象小王子一样地了解他们?
他也知道了,对自己驯服过的一切要负责到底,这也是很多大人们忘记的事情。他们总是一次一次地驯服让他们感到新鲜的东西,然后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这是一本童话书,但又不仅仅是童话书,每个大人都应该看看。《小王子》告诉我们,要用心灵去寻找美好,寻找爱。
春读后感600字作文篇2
伟大的诗人臧克家曾经说过:“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我很想套用这句话,“有的人活着,但他的梦想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的梦想却依然活着。”这也是我读《狼王梦》这本小说的感悟。
在读《狼王梦》这本小说之前,我一直认为“狼王”或者是“当狼王”这些词只跟公狼有关,因为所谓的狼子野心,就是指的那些野心勃勃的大公狼而言。而读了这部小说以后,我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任何狼都可以拥有“当狼王”的梦想,只要它愿意为之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即使这个伟大的梦想是寄托在子孙后代身上的。便可以由此引申到人类社会;古时候,很多母亲也为了能让自己的后代地位变得十分显赫,也是像书中的母狼紫岚那样付出了努力,还有一些伟大的母亲甚至献出了自己的性命。
虽然母狼紫岚的梦想只是一个永远也不能实现的梦,但是它去努力了,去付出了, 所以它死而无憾。
?狼王梦》写的是关于狼和梦想的故事,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我们也应该有梦想,也要为之付出努力,而不能光做白日梦、说空话、说大话。有些人说我们根本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是的,命运不属于我们,但是我读过这本小说之后我明白了:命运其实就在我们心底里,只要有足够的勇气我们就能看清自己。任何人都无法借助“哆啦a 梦”的时光机到未来看看未来的自己,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看清自己的未来,甚至还改变它。
春读后感600字作文篇3
?小桔灯》是我国著名作家冰心先生所创作的作品,阅读了之后,我被深深感动了。我被文章中这个勇敢的小姑娘所吸引,她的勇敢、乐观照亮了我的心。
?小桔灯》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姑娘,她的父亲为共产党员送信而失踪,家里只留下了体弱多病的母亲与这个小姑娘。作品中选取了小姑娘照顾生命的母亲、做了一个小桔灯为“我”照明等这些小情节,生动形象的刻画出了一个坚强、勇敢、积极乐观的少女形象。
在《小桔灯》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在作者询问小姑娘锅里是什么的时候,小姑娘微笑着说,这是她们的年夜饭——红薯稀饭。看到这里,我的心中为这个坚强、乐观的小姑娘感到心疼。过年是一个多么喜庆的日子啊,我们的年夜饭都是丰盛的,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一顿团圆饭。但是,这个小姑娘的年夜饭就只有红薯稀饭,而且父亲还失踪,一家人无法团聚在一起过年。想一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比小姑娘富裕了许多,但我们拥有了这么多却不会珍惜。在这个勇敢的小姑娘面前,我们的思想与行为显得多么令人羞愧。
?小桔灯》中的小姑娘拥有坚强、乐观的心态与精神,这都是因为有信念支撑着她。因为小姑娘相信失踪的父亲会回来的,母亲的身体也会好起来,一家人也能够团圆相聚。正是这种对未来生活希望的信念让一个小小的姑娘支撑着整个家。因此,她不论面对什么困境,都能够保持坚强、勇敢、乐观的精神。
阅读了《小桔灯》之后,我的内心久久无法平静下来,我深深地被这个小姑娘的勇敢与乐观打动。我们要学习小姑娘这种面对困难勇敢、乐观的精神,并且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幸福生活。
春读后感600字作文篇4
妈妈出差回来,给我带回一本很精美的书,上面有大大的两个字《论语》。
在书的首页上还有一排小字图说天下,我打开书,有前言、目录。我翻阅着,我在看里面精美的图片,古人穿着长袍,站在有两个轮子的马车上,边上有很多很多学者摸样的人跟随着,我问妈妈,这个人是谁?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跟着?妈妈告诉我:“他是孔子,边上跟随着的是他的学生。”“他们要去干什么?”“他们是随孔子去周游列国讲学的。”“妈妈,我知道孔子,你经常告诉我学习要温故而知新,就是出自孔子。”妈妈笑着说:“妈妈想听你读书,你读给妈妈听听里面都写了什么,好吗?”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是论语的开篇,说的是:“学习而经常实践,不是很愉快吗?有朋友从远方来相聚,不是很快乐吗?没有人了解自己,并不烦恼怨怒,这不才是君子吗?” 我仿佛明白了很多,虽然古文是那样难懂,但是反复读,就能够读出意思,就如课文里写的: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我读完《论语》中的《学而》篇,明白了孔子在学习中,他很注重温习,也就是把学习到的东西要巩固起来。他说:“学习会了的东西,时常温习一下,不也很有乐趣吗?”温习就能熟练,熟练就会有创造,所以他又说:“温习旧的,能产生新的心得。”
我明白了妈妈让我读这本书的真正意义了,妈妈是让明白在学习中要学会掌握学习的方法和让我改掉在学习中懒惰、不去思考的坏毛病,我在以后的日子会坚持读书,读好书!
春读后感600字作文篇5
把书合上,我闭上眼,泪珠哗哗地落下来,数不清这是第几滴泪水了。在灿烂的阳光下,这滴泪显得多么渺小,可它,却装载着我的全部情感;它虽然很小,但是它诉说着一个悲惨的故事。
19世纪的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写下了《高老头》,我要谢谢他,谢谢他讲述了这样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陋面孔。
两个女儿每人有80万的陪嫁,而高老头却只为自己留下了1万法郎。他幼稚地认为,女儿究归是女儿,她俩出嫁后,高老头觉得等于拥有了两个家庭,哪知天有不测风云,两年没到,这对宝贝女儿双双把父亲赶出家门。
看到这儿,我曾经落泪,尽管我流下多少泪水,还是洗不净这对女儿的卑鄙心理和虚伪的面孔。难道她们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难道忘了高老头一天只吃面包而换来钱供你们学习吗?高老头没想到,我没想到,任何人都不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她们的卑鄙、虚伪和毫无人性可言揭露的淋漓尽致!还从侧面反映出父母的伟大。
当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恶化。临死前,高老头哭天喊地地想见自己的女儿,可这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们的冰山心。
在这里,也有泪擦过的痕迹,它是为金钱而落下,因为,钱埋没了女儿的良心。高老头不贪财富,不恋官爵,他只爱一声:爸爸!这有什么难的,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了金钱社会的残酷。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做人,孝顺父母,尊敬兄长,而喜好冒犯长辈和上级,是很少见的。而像高老头的女儿如此对待父母就更加罕见,这是唯一值得庆幸的。父母即使有千万个不对,他们仍旧是你的父母。更不要贪图富贵!
泪,痛斥的泪,悲伤的泪,怨恨的泪,凄凉的泪,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春读后感600字作文篇6
鼹鼠米加一家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与众不同的鼹鼠米加不喜欢爸爸为他选择的人生道路,怀揣着一块月亮石离开了家乡。在陌生的地方,米加结识了新的朋友,找到了自信,实现了梦想。 米加准备帮尼里造一台洗衣机,可是,它没钱买零件。于是,它把自己的行李打了个小包包,走了。在走的过程中,它发现了一位魔法师在那里魔法,他叫咕哩咕。米加很羡慕他,就拜他为师了。现在,米加已经要学习几个简单的魔法了。可是,米加怎么也学不会,原来,是一直在想着它的那块月亮石。咕哩咕只好将月亮石变成鸡蛋,这下子,米加果然学会简单的魔法了。 后来,米加跟咕哩咕说明它的情况,咕哩咕准备先用魔法变出它想要的零件,然后,再去城里赚钱,买零件。城里的黑熊先生正在招聘魔法师,据说演出一次就可以转很多钱,米加和咕哩咕就报名了。米加和咕哩咕上场了,咕哩咕先表演了一个魔法,马铃薯变钟。接着就米加表演魔法了,它表演了一个纸片变树叶的故事。观众们看得津津有味,有的甚至连眼皮都不敢眨,深怕看漏了什么精彩的部分。在第二场演出的时候,咕哩咕一不小心念错了口诀,把米加变成一只乌鸦!米加飞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只有一群乌鸦。不过,它认识了几个新朋友:红辣椒、黑炭。这时的咕哩咕,在用千方百计的把自己变到米加生活了地方。过了几天,一只老鹰飞过来了,它的名字叫铁嘴。乌鸦们一起和它打斗,啊!原来是红辣椒受伤了,幸好咕哩咕及时赶来,把老鹰铁嘴变成了小鸡。最后,米加带着它的洗衣机回来了。
春读后感600字作文篇7
友情是一种味道,能让孤独的回味无穷;友情是一种快乐,会在你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友情更是一种温暖,足以感动这个冰冷的世界。我介绍的一本书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进了一只野餐篮里,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城市——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男孩码利欧。柴斯特用他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柴斯特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还获纽伯瑞儿童奖银奖呢。也告诉我们友情是无价的。
在我们的身边,在充满欢乐的操场,在书声朗朗的教室……我们都会感到友情无处不在。记得有一次,我有一道题目不会做,问了好多同学,可他们给了我一个令我很失落的答案。当我问最后可以信赖的一位同学,我就感到了一种温暖,也在我心中流荡了很久很久。因为她不仅没说我,反而认真的教我答题的方法。也让我深深感悟到这就是真正的友情,是无可替代的,从此,我就和那位同学朝夕相处,感到非常快乐。
是啊,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都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那何况是我们人呢?我们的友情是否能燃烧这个冰冷的世界呢?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在生活上,我们应该多一双观察的眼睛,去了解有困难的人。多一分爱的心灵,让世界充满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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